妈妈年轻的时候曾经在这座城市有过短暂的停留这件事,我是从外公外婆的嘴里听来的。她去世的太早,在很多人还未完全绽放的年纪就已经枯萎了。而离开她时的我也太小了,只有朦胧的五岁。那个年纪面对这个世界都还是懵懵懂懂的,无法让她敞开心扉亲口和我讲些厚重的旧事。
有时候我会想,或许她不仅仅只在哥谭花费过片段的时光,或许还有其他城市,或许还有其他国家。但当我长大到足以听懂这些故事的时候,外公外婆也都已经相继去世了。只存在回忆中的路线,我再也无从得知。
关于妈妈的事,我了解的实在是太少了,大部分人是不会像我一样,翻开脑中那个名为‘母亲’的相册,能找到的就只剩下一两张模糊的大致轮廓。不仅如此,对于爸爸的事情,我知道的甚至更少。在我混沌的记忆之中,妈妈似乎从未和我认真讲述过与他相关的事,而外公外婆就更是闭口不谈。赋予我一半生命的人从未以主人公的身份出现在他们的谈话中,只有偶尔在谈及妈妈的时候,他才会像个客串角色一样,只露出一个黑漆漆的侧面剪影,还没等看清之前,就已经消失了。
他们是在哥谭相识的。他大概比妈妈要小上两岁,也可能是三岁,身上流着的血是属于大洋另一端的。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全部。
俗语常说生女儿会长得像爸爸,儿子则更像妈妈,在我身上却不是这样。当还是个胚胎的时候,我就是最聪明的那个,知道假若未来会多长得像那个异乡人一分,我就更会被这个家庭多排斥一分。长大的我我有着和妈妈如出一辙的细鼻梁、圆鼻尖、厚嘴唇和尖下巴,而那个人留给我的不多,只有一双安在亚洲人的脸上过于夸张的大眼睛。
我的身上的确有他的影子。每当我照镜子的时候,这是我所能看到的。深深的双眼皮是妈妈没有的,而起伏略低的骨骼又丝毫不像爸爸。这样的我总是忍不住长久的注视着镜子,企图在自己的脸上找到爸爸和妈妈。可不管我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清晰地描绘出自己想看到的画面。
我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长大。
今晚海瑟不在宿舍,静悄悄的房间里一片漆黑,只有我一个人。自打我们住在一起开始,这还是她第一次在非周末的时候回家。海瑟是哥谭本地人,家距离学校只要四站地铁的距离。在这所大学读书的大部分都是本地人,外省人已经足够稀奇,更别说是外国人了。而我就是无知又无畏的不要命的傻瓜之一。
回到宿舍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等我换好睡衣出来的时候才发现手机上有一条新的未读短信提示。是海瑟发来的,告诉我她平安到家了,并且提醒哦晚上睡觉的时候要记得关好门窗。发信时间是六点一刻,那时候我还泡在练功房对着音乐咬牙切齿。我把手机解锁,和她闲聊了几句,余光瞥到被我丢在床上的歌谱,想了想,又把页面切到了谷歌搜索首页。
对于这座城市,我知道的的确是太少了。
中午的时候海瑟告诉我,提姆·德雷克并不是布鲁斯·韦恩先生的唯一一个养子,但却是最知名的那个。“他把他当作接班人来培养,媒体都是这么说的”——这是海瑟的原话。我确实知道布鲁斯·韦恩,但也仅限于对于这个名字感到略微耳熟,事实上他到底长什么样子、是个怎样的人,是不是真的身长八尺腰阔十围,我对此毫无头绪。
我把拇指按在谷歌搜索的白条上,然后在键盘上打出提姆的名字。只用敲下T-I-M,检索栏就跟着跳出了一长串自动填充,其中第一条就是‘提姆·德雷克’,剩下与他相关的还有‘提姆·德雷克 养子’、‘提姆·德雷克 布鲁斯·韦恩’和‘提姆·德雷克 韦恩企业’等等。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那三个字母删除掉了,总觉得自己好像在做一件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未经允许就擅自搜索别人的资料听上去真的不太礼貌。同时我也讶异于提姆的知名程度,这般活在聚光灯下的人,在普罗大众眼中,似乎就不只是一个‘人’那么简单了。
我关掉了谷歌页面,手机自带的新闻提示又在我面前跳了出来,哥谭即时新闻,又是蝙蝠侠、红罗宾和罗宾这老三样。自打我来到哥谭开始,每晚的新闻几乎都是这些,五花八门的义警,抓不完的罪犯,越不完的监狱。再过不了几个小时,空中就会升起那轮雾白色的蝙蝠灯,同样在空中闪烁着起伏,就像是第二轮月亮。
我在哥谭市的生活刚刚开始。
说来奇怪。自从那天在餐厅第一次跟提姆说话之后,我就总能在学校里的各种时刻、各个角落偶遇他。一开始我把这当做孕妇效应,把之前不加注意的份全部都补了回来,但后来我才发现,这种感觉不只是我一个人有。学校里的同学最近都在说,提姆·德雷克的到校次数似乎比从前多了很多。其实这不应该是件值得人们大肆讨论的事,毕竟学生的本分就是读书,而他才刚刚升入大学满打满算三个礼拜,将将步入稳定期也说不定。但转念一想,也可能是大家的学业压力太大了,才做出用八卦别人来娱乐自己的事。
除去餐厅和图书馆之外,我时不时也能在综合楼的各层走廊、校园外的树林和咖啡厅碰到他,有的时候他是只身一人,也有时候是和我叫不上名字的朋友,有我看着眼熟的,也有我从未见过的,几乎每次都不一样。不论是在哪里,只要我们碰巧偶遇,他都会停下来和我说几句话,态度积极地让我感到意外。
从前有个名人说过,只要你面对世界假笑相迎,世界也就会回复你同样的假笑。谁叫提姆·德雷克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了,就连假笑也让人难以拒绝。
我是个不善于社交的人,从小到大最不擅长的两件事便是主动向别人示好,和努力维持一段关系。交朋友对我来讲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无法拒绝别人抛来的橄榄枝,也做不到在他们腻烦后离开的时刻说出挽留的话。也许我面对感情的时候就是天性冷漠,不管是面对家人还是朋友。青少年的好奇心强度与耐性总是是呈反比的,身边的人来来往往,这么多年过去,我能够真正放下防备心交谈的朋友也只就那么两三个。
提姆想要和我成为朋友吗?相遇和交谈的次数多了,他的态度难免引发我的遐想。也许是我自作多情,但相比较来看,我们的对手戏中,他总是表现得更积极、也更友善的那一方,不论是楼梯上的挥手,还是走廊上的微笑。他看上去有许多玩伴,性情各异的,绝对不会缺我一个,他的友善不知是打哪儿冒出来的,我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只能将其归结为‘有钱人家的孩子需要新的消遣对象’。
“也许他是真的想认识你。”海瑟这么对我说。
谁知道呢。我不置可否。
至少这两天,我最关心的事情不是这个。因为公开试镜的日子马上就要到了。
对于音乐剧系的学生来说,这大概算得上是每个学期最重要的三件大事之一——其余两件分别是学期末的汇演和综合测试。随着时间一天天逼近,琴房的占领权也越来越难争取。眼看着大家都如此努力拼命,我也只好不甘寂寞的跟着凑热闹,好不容易在周四晚上的六点半预约到了一个半小时的练习时间。
那天晚饭之后,我就急匆匆的赶回了综合艺术楼。在我前一个结束训练的人是朱迪丝,我老远开外就已经听到她优美的钢琴独奏了。在她之后弹琴有点让人难为情,这是不可避免的事。
我们两人算不上熟悉,之间的交流仅限于“你好”和“再见”。在她离开之后,我占领了钢琴凳,把歌谱摊开摆放好,深吸一口气,手指落在了键盘上。
好吧,既然要做,那就要做到最好,这是我小时候第一个专业老师最常说的话。对方是让我对于音乐世界真正产生兴趣的引路人,我对她的印象最深。
我先把整个唱段按照顺序顺了三遍,总觉得有些不满意的地方,于是重新翻出笔记来认真读了一下。老师们的教诲早就熟记于心了,但我还是没能做到完全理解。怎样的感情才能让自己在那么多优秀的候选人中脱颖而出、给观众和评委留下深刻印象?我已经很久没有参加这样竞演式的项目,一想到明天,还是难免会觉得焦虑。
就在我打算把原曲重新找出来多听几遍的时候,琴房门外忽然传来了敲门声,有节奏的、克制而恭敬的。我一开始还以为是下一个需要使用琴房的人,可我坐在这里的时间才只过去了半个小时。
“请进。”我是试探着说。门被外面的人推开了,我回头一看,是熟悉的黑头发和蓝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硬说上一本雪莉和这一本雪莉的区别的话 大概就是上一本雪莉一直在追逐一个真实的人 而这一本雪莉在追逐的仅仅是一段幻想中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