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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眼睛

圈养在庄园里的女孩都没有鞋子穿,因为我们的脚下只踩得到室内地毯和大理石地板,或者床铺,或者草坪,踩不到硌脚的东西,于是我光着脚逃跑。

我带了平时努力磨尖的牙刷当武器,不是为了攻击,是为了逃跑失败时用于自尽,我可是完全豁出去了,才有足够的勇气逃跑。

跑出房屋,跑到草坪上的时候,我听到庄园主人的声音,那个男人的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他叫道:“黛西,撕碎她。”

我知道他不清楚我的名字,是的,尽管是人类,但我们是随时弃用的廉价物品,我的地位在他养的狗之下,命如草芥。

夜色深沉,万籁俱寂之中,他的声音响亮得如同惊雷,我仿佛被雷劈中,听到声音时踉跄了一下,再继续拼命往前跑。

由于慌乱,人在逃跑时容易跌跤,我也是,没跑多远就跌倒了。

那一跤跌得算是运气爆棚,我不知道那条恶犬已经追了上来,它的速度远超我预期,一个扑咬,就要把我撕成碎片。我突然跌倒,正好使它扑了个空。

它是大型犬,站起来有一人多高,我见过它一口咬断女孩的腿骨。它扑人的势头很猛,因为扑了个空,它的位置换到了我的前方,与我间隔一只狗的距离。

当它朝我扭过头,我抓起泥土朝它脸上扔。

心脏跳得很快,似乎全世界的生物只剩下我和它,我盯着它的双眼,那双黑夜里会发出幽光的眼睛,就像此刻坐在我面前的席巴。

那时我什么都没来得及思考,身体率先动起来,握住我唯一的武器,一把磨尖的牙刷,刺进最显眼的目标,刺进它发光的眼睛里。

紧接着,我抱住它的脖子,其实是勒,因为我力气不够,就变成了抱着。

牙刷如果能通过眼睛,刺穿它的大脑,我就赢了。

可惜没有,它一边嚎叫,一边疯狂甩头,我死死地抱住它的脖子,不让它把我甩下来。

人类能站在生物金字塔顶端,靠的是发达的大脑和灵活的双手,那是普通野兽远不及人类的地方。

摸到它脖子上的项圈,使我有地方着力,抓住项圈,腾出一只手握住刺进它眼睛里的牙刷,用尽吃奶的力气往里又捅又搅。

不知道过了多久,恶战结束,我才发现腿上被它留下了深可见骨的抓痕,其他擦伤碰伤都算是小伤。

肾上腺素的效果减退,剧痛袭来,我没有力气把牙刷从狗的眼睛里拔|出来,那支牙刷几乎全部刺进去了。仿佛灵魂已经不在,我拖着腿,无望地往前走,往前走。

走一步,爬三步,我昏死过去。

当我醒来,伤口被包扎处理过了,我躺在床上。

照看我的女仆通知了庄园的主人,那个男人抚摸我的头发,说很欣赏我,就像他不久前抚摸我的身体,说我是个可爱的女孩一样。他将一把餐刀交给我,叫我快点好起来,叫我抓紧时间熟悉这个玩具,下次他想要在适合观影的地方看我和猛兽来个你死我活。

之前握牙刷太用力,我的手也受伤了,裹着纱布,握不住餐刀,一个可笑的武器。

“……”这是我第一次无比真实地想要杀人,我想把刀捅进这个男人的眼睛里,捅烂他的大脑。

养伤的日子是我来这个世界后,身体过得最舒适的一段时间,那个男人也从不出现,简直完美。

伤好得差不多的时候,虽然没人看管,我知道我恐怕还是逃不掉,我决定直接去杀那个男人。

他应该想不到一个柔弱普通的6岁小女孩,居然不逃跑,敢杀到他头上来。

毕竟我杀狗是被动自卫,和主动杀人是两码事。他虐待女孩的手段,他给予我们的恐怖,足够令我们害怕得不敢反抗他,最多只敢逃跑。而逃跑,也是恐惧使然,称不上勇气。

我要让他后悔把武器交到我手里,即使是一个可笑的武器。

通往他房间的道路,我很熟悉。如他所愿,那条路成为我们心中最大的恐怖,当我走在那条路上,双腿和双手都在发抖,牙齿打颤,我忍不住回想那些被他折磨的“不听话的女孩”。

被野兽撕碎,恐怕也比被他亲手折磨死来得痛快。

呼吸过量,我停下来,捂住发疼的胸口,把颤抖不止的身体靠在墙壁上,寻求坚实的安慰。

我哭了,不值钱的眼泪一直往下掉,哭得喉咙干渴,嘴唇都被我咬烂了。

用袖子擦干眼泪,上辈子积累的全部教育与见识,使我重新握住勇气,独自站起来,继续前行。

我明白,纵使渺茫,杀死他才是我众多悲惨结局里唯一可见的生机。

门没有锁,主人的门从不上锁,没那个必要。

因为床比我高,我得从床的边角爬上去,但也得益于我的瘦小,爬上去不会产生什么动静。

小心避开床上的女孩,被子也是个阻碍,餐刀刺上去威力会受影响,不能刺胸口,于是我紧握餐刀,往男人闭着的双眼刺去。

刺偏了。

不是我心慈手软,是男人避开了。

“我听到你超级害怕的呼吸声了,小猫咪。”

成年男子压制一个6岁小女孩不费吹灰之力,他掐住我的脖子,把我压在床上,旁边的女孩被惊醒,吓得尖叫起来,被他一巴掌打得从床上跌落,滚到地毯上,没了声音,不知道是不敢叫了,还是昏过去了,或者死了。

我紧咬着牙关与他对视,按照我的经验,他喜欢女孩的恐惧,然后施以折磨。

如果我不那么恐惧,甚至挑衅他,可不可以让他此刻就把我杀了?

我用指甲抓他的手臂,抬脚去踹他的身体。

他兴味地放开手,选择撕我的衣服,到头来,我的反抗只是让他多了一项趣味。以他的个性,这项临时增加的趣味恐怕也能把我当场弄死。

我要拿回我的餐刀,我唯一的武器,被他抢走后,他随手压在了枕头下。

作为娱乐,他稍许放任,给我机会扑过去抢到了枕头下的餐刀,在我握住餐刀的同时,他扔掉我用于金蝉脱壳的衣服,抓住我的脚踝,“在往哪里钻呢,我可爱的小猫咪?”

他缓慢地将我往回拖,残虐的语气,使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头皮简直要炸开了。

我猛地扭身往他怀里撞,也不知道刺的是哪里,疯狂用餐刀在他身上乱刺,双手被血腥沾满,直到胳膊酸痛,握不住餐刀,我才有精力确认到男人死了。

本来我的攻击可能不会奏效,因为男人很强大,至少在我们眼里看来,不止是柔弱的女孩,他应该杀过很多人,杀人不眨眼。

当男人沉醉于狩猎的乐趣之中时,黄雀在后,也狩猎了他。

所谓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他肯定得罪过其他有钱人,于是有钱人雇杀手把他干掉。

这是一场极为高超的暗杀,在场的两人都没有意识到危机,男人脸上还保持着狩猎时的得意笑容,而我这个吓破胆的猎物也不知道男人死了,拼命对着尸体捅了无数刀。

因为身形差距,我捅的是男人的腹部,男人胸口的血迹则是杀手所为。

男人被掏心了。

据我所知,这是世界第一的杀手家族揍敌客的技能。原著没有提这项技能是不是独此一家,所以我也不能百分之百肯定是揍敌客所为。

多年后遇到席巴,我没有问起这件往事,没那个必要。

我得救的大部分原因在于我的个人努力,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在我对面,冰冷的兽的眼睛闭上了。

再睁开时,平静如初。

“给我一点时间整理,下周日答复你。”他最后说。

他淋着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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