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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111

当时西北战事正紧,运粮通道不畅,再加上赵毓手中军饷丰厚,买粮不问价,不眨眼,不求别的,只要军粮充足,军心稳固。这些原因凑到一起致使西北粮价是东南的数倍!所以,大郑东南,川蜀一带的大米,除了本省百姓活命的口粮之外,尽数运往西北。这些事情不用朝廷动手,那些贪图高利的行商们便可代劳。

可是,中原赈灾粮被贩卖到西北则是另外一回事。

这样做,后果可致使中原三省饿殍遍野,地方官们将转卖粮食所得的白银中饱私囊,连带着赵毓买入这些粮食都是灭族的大罪。朝中针对尹明扬的政敌们,不想西北打胜仗、不想赵毓肃清边界的势力们,全部纠结在一起,让手下控制的言官们一起发难,势必要把尹氏和他庇护的赵毓打到万劫不复!

可是。

那些粮食赵毓没有收。

反而,他从军粮中抽掉了许多米面,让人运到灾区,解了燃眉之急,登时,原本可以震动朝局的一场劫难,消弭于无形。

赈灾的粮一般使用陈粮,主要以琼州的三季稻米为主,粗糙陈腐,味道不好,却能救人活命。赵毓买粮验货的时候就闻到味道不对。他当机立断,甚至没有告知任何人,问清楚这批粮食的来处,就让人抽掉军粮跟随运粮的人一同返回中原。

所有人都不知道,皇帝也派出了北镇府司的梁十一秘密前往灾区,彻查此事。

旱灾过后,没有大的疫病,土地恢复之后,农耕也恢复了,一切大难都平稳渡过,许多参与卖粮到西北,却没成,原本自以为渡劫成功的官员却全部下了大狱,抄家灭族,一时之间朝野一片风声鹤唳,终究,化成一声叹息:

——皇上至圣极明。

自古人主患不明,惟皇上患明之太过。自古人主患不断,惟皇上患断之太速。

梁家这位老仆就是梁十一在那年遇到的一位老绝户,家中人都饿死了,他实在无处落脚,被梁十一带回了雍京城。也许是经历过生离死别,梁老仆比别人都淡定,说明白一些,就是死气沉沉。这个老头儿总给人一股行将就木的感觉。虽然,此时的他在大太阳底下,很勤劳勇敢善良的正在清洗猪大肠。

赵毓,“我听说过南镇抚司。”

他当然听说过这里,他落地之前就被千刀万剐的亲爹赵汝南就曾经是先帝南镇抚司的指挥使,凤化年间的一把割喉刀。

赵汝南最擅长武后嫡传的“瓜蔓抄”,不要说等闲的文官武将家族,就是先帝的那些庶出的兄弟姐妹,王公贵戚,公主皇妃们都被割人头割到寸草不生。过多的业障,造成了他的早亡,也造就了他老婆儿子不知道是悲是喜的一辈子。

赵毓继续烧猪蹄子,“南司的人专门折腾自己人,不是什么好东西。”

梁老仆没抬头,却微微点点头。

赵毓,“老梁这个院子独门独户,倒是不错,就是太简陋了。他做缇骑头子这么多年,就算底账干净到如同一个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也不至于穷成这样吧。朝廷慢慢收拢财政大权,圣上也给官员们都提了饷银。老梁没丢差事之前一年也是二百五十两的进项,在北城能买一个偏僻一些的小院子,这都是写在明面上的,都是光明正大的进项。可是,如今这银子呢?”

梁老仆,“南镇抚司正在审,没审到清白,不给。”

赵毓,“这都审了快三月了,怎么还审不清白?南司的老爷们都是烧糊的猪蹄子吗?”

梁老仆听着这里,终于抬了一下头,他看着赵毓,此人依旧认真的烧猪黑毛。他说,“南司的老爷们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他们审不清白的事和人,是因为这本来就是不清白的事和人。”

赵毓烧完一个猪蹄子,“为什么不把那个不清白的事解决掉,把不清白的人送走呢?”

梁老仆,“天大地大,有些人却没地吃一口饭。那丫头死了娘,又那么小,我孙女要是没饿死,今年就她那个岁数。我们既然进了一个院子,在一口锅里面吃过饭,就是命,就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半大的丫头饿死。”

赵毓把手中的那个猪蹄子放在木盆子里面,他的面前堆起来一座猪蹄子小山。

随后,他从怀中掏出一个布袋子,里面是五十两的散碎银两。

也一并放在猪蹄子上。

像个白花花堆雪的山尖。

“老人家,晌午了,我老婆做了饭叫我务必回去吃,不回去我晚上就得跪搓衣板,就不等老梁了。这小袋子里面是碎银,不多,是点心意,你们先吃着。老梁为人厚道,这些年,朋友还是维系下了几个,大家帮衬帮衬,日子终究过得去。我喜欢这个院子,等有一天我没饭吃了,也到你们这个院子里来,不要把我拒之门外。”

谷雨。

杨花落尽子规啼。

暮春到了。

东海要“祭海”,晋中要“禁蝎”,南方要“采茶”,北方要“食香椿”。古时候还有“走谷雨”的习俗,就是青年男女在这一天没事出门浪一浪。

赵毓回宫。

黄枞菖亲手包了许多香椿猪肉饺子,煮好,用冷水过了一下,然后整齐码放在三层木盒子中,外面包裹上一层黑色缂丝的包袱皮。

文湛已经换好了适合骑射的猎装,此时正在安静的喝茶等他。

赵毓洗了脸,让黄枞菖伺候着更衣。

最后,文湛放下茶盏,接过黄枞菖手中的碧绿色丝绦,给赵毓系在腰间。

他比赵毓高,做这件事的时候要微微低头,离的近了,赵毓突袭,在他耳垂上轻轻撕扯了一口,文湛的手臂犹如重枷一般桎梏在赵毓腰间,而他则双手攀上文湛的肩膀,被他面对面的抱了起来,转身出大殿。

“陛下,如此心急火燎的叫我回来,所为何事呀?”

“踏青。”

“去哪?”

“岐山。”

“啊?岐山圣地,不是祭祖的时候才去?”

“不祭祖,也可以去看看。听说,那里桃花都开了。”

岐山的桃花很晚才开,如今雍京已经是暮春,百花开到荼蘼,而岐山那里却是山中桃花始盛开。赵毓想着也挺向往的,“我们住几天吗?”

“嗯。”

赵毓忽然凑到文湛耳边,轻轻吹了口气才咬耳朵,“陛下,要不要带上我们的碧绿翡翠小药瓶?”

文湛脸皮微微红了一下,像个齿白唇红的大蜜桃,却还算端庄贞静,“已经带上了。”

赵毓在文湛的脸颊上,轻扯了一口,留下淡淡的牙印。

巫山雨云在岐山桃花下暴烈的浇着。

赵毓明白知道自己当真是“自作孽不可活”,他觉得全身都已经碎裂,早成为砧板上的死鱼,可是,碧绿翡翠小瓶中的药膏的清香却萦绕的越加浓郁,一层一层再一层的弥漫上来,犹如它被涂抹在身体中一般。

他的双手被死死的扣在枕头两侧。

手腕上两道青痕。

“暴,……,暴君。”

两下子,赵毓被翻了个身,压入床榻,整个额头深埋在堆锦织罗中,身体从后面被刨开,可是肩头上落下的亲吻却是极致缠绵的。

他用力回头,看见文湛的眼睛,犹如烈日灼烧下的千丈寒潭。

“哥哥。”

“哥哥,……,哥哥,……”

雕花窗子大开。一片桃花翩翩而落,就在赵毓的鼻尖上。他的手指一直向前抓,被文湛从后面伸出的手,攥了回去。他们两个人,身体紧紧贴着身体,像是性命都被扭在一起,一起攀上无限风光的险峻之峰,一起堕入万年沉沦的深海之渊。

这一夜睡的极沉,等第二天醒过来,赵毓看见文湛坐在床边,手中一个竹子编织的簸箩,正在筛桃花。

“挑拣一些好的花瓣,再酿点酒。”

上次他同赵毓来这里,还是三年前。那个时候,赵毓刚回雍京,他们虽然已经在一起,却带着无法弥合的生疏。两个人相处的时候,甚至连聊天都需要处心积虑的找一些话题,不然,那十年的分离就好像是一条无法逾越的天堑,横亘在两人中间。

当时,赵毓看到桃花落下,就说了一句,“这些桃花拌着糯米酿酒,味道应该不错。”

文湛挑拣了一些上好的花瓣,让人酿了米酒。两年前,赵毓喝了,去年,赵毓也喝了,今年,赵毓还可以喝到。

琉璃造的酒器,犹如昆仑西端上万年不化的冰。

赵毓握在手中。

那中间盛放的是去年的桃花陈酿。

如今正午已过,天空中是骄阳,光芒透过桃花树,洒下点点碎金。花树下一石台,摆放着一方古琴,文湛的手指拨动琴弦,乐声流淌出来,犹如高山流水。

赵毓端着酒坐在盘腿坐在一旁的大石上。

他听过许多人弹奏古琴,其中不乏名家,不少身价极高的“先生”,还有一些仰慕大郑琴棋书画的异族王族,高手如云,但是,他们弹奏的都没有文湛的琴声动人。那是一种极致的静,却在宁静之下涌动着细密的情,看似潺潺流水,千曲百转回味无穷,却可以掀起滔天的巨浪,又似是末日的焰火,足可以席卷一切,甚至,毁灭一切。

“我小时候太懒。”赵毓忽然说。“如果当时我也学学音律,不说别的,拿着玉箫能吹奏几首曲子,现在与你合奏一曲《幽篁》,就是一对神仙眷侣。”

文湛的琴声嘎然而止。

“文湛,你学音律,为了什么?用来逃避当年皇太子令人窒息的功课吗?”

“不是。”文湛的手指随意拨弄着琴弦。

为什么苦练琴技,原因有二。

当年崔珩一支洞箫冠绝毓正宫,承怡每次听到他的萧声都会安宁的守在他的身边,就像是御园中名贵的花草,遇到晨露一般。时过境迁之后,这样令人大不喜的场景也不会再出现,对于手下败将,文湛自负“无度不丈夫”,不肯再抱怨,当然也不愿提起。

而,第二个原因,……

文湛停了拨弄琴弦的手指,说,“我知道你在大正宫很闷,我想好好学琴,弹几个曲子,也好给你解个闷。”

赵毓感觉自己的心尖被狠狠攥了一下,刚要说话,此时,黄枞菖领着一个人匆匆穿过万千桃花树,直奔此地而来。

“主子,定国公派人六百里加急递送折子。”

黄枞菖说完,连忙退到一旁,他身后的人直接跪地,以膝盖为足,向前挪动几步,低头,双手呈上一封奏折。

文湛抬手,发现差两寸够不到这封奏折,就开口,“你抬头,向前一步。”

那人是萧则,他微微抬头,看见皇帝手腕上一截袖子。黑色缂丝,交织着金线,暗隐的花纹,令人惊心动魄的精美,怪不得江南织造局每年开销数百万两白银!

他又抬了抬眼睛,没敢看皇帝,却看到了皇帝身边大石头上盘腿坐着的人。

——赵毓!

赵毓把酒盏递给黄枞菖,从石头上下来,过前一步,从萧则手中拿过奏折,递给文湛。

“你起来吧。”

一时之间,萧则无法分辨这句话是赵毓说的,还是皇帝的旨意。他犹豫之间,黄枞菖已经扯着他的胳膊肘,让他站立起来。

文湛打开奏折,扫了一眼,啪的合上,直接拍在石案上。

“混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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