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对于宁淮侯这样的朝廷重臣用“物以类聚”合适吗,至少也应该是“人以群分”吧。
赵毓看着文湛已经把一只烤鸭子裹着薄饼和春葱吃进去了,嘴边还沾染着甜面酱,他用袖子给他擦了擦,“熙福养生,一顿饭吃七分就得了,再吃该撑了。”
此时,何妈的儿子另外挑了一只肥鸭子用油纸包住,拿进雅间给赵毓,“哥,这个给你拿回去,让你媳妇儿给你熬鸭架子汤,多切点腌萝卜进去,去腥。”
这一次,文湛居然主动伸手接了过去,“知道了。”
赵毓,“……”
何妈的儿子感觉似乎有些不太对劲,可是他自己也说不上哪里不对劲,他想着,应该是最近生意太好,他有些累,于是微微晃了一下脑袋,把自己的胡思乱想晃走。随后,又嘱咐了赵毓一句,“哥,记得用那种酸的腌萝卜,煮出来的鸭汤下面吃也成。”
文湛应答,“好。”
何妈儿子走后,文湛看赵毓一直看着自己,“怎么?”
赵毓笑,“终于承认自己是娘子了?”
“只是忽然想开了,不应该和你争这些有的没的。”文湛说,“只要是你就好,其他都不重要。不过,认你做相公也有好处,以后可以唤你做哥哥了。”
赵毓忽然脸红,耳朵似乎都烧了起来。——他被陛下的“哥哥”叫的有些不能自持,而且,……,似乎,……,了。
他忽然扶着椅子想要站起来,却有些脚软。
文湛见他这样,转念就明白怎么回事情。他两步到门边,将门栓杠上,随后一把扯过赵毓,坐回木椅,将他拥在自己的双膝上,伸手撩开他的衣袍,……,过了好一会儿,赵毓的情绪才被安抚了下来,鬓角微微出了一些汗珠。
文湛的牙轻轻扯了扯赵毓的耳垂,“反应这么大?”
闻言,赵毓想要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最后,只能轻轻笑了一下,面孔上的红晕也开始逐渐褪去。
文湛见状,将他的微汗拭去,又在他的腮边用力亲了好几口。
雍王府。
今日有酒宴。
门房齐旻看着赵毓递过来一个小坛子,还有一个东西,油纸包好,虽然凉了,闻着很酱香扑鼻。
赵毓说,“这是北城老杜家(何妈儿子姓杜)的焖兔子,这是他们家自己酿的土白酒,加了蜂蜜的,味道不错。这几天倒春寒,您辛苦,一会儿不当值的时候喝口酒吃口肉,暖暖身子。”
齐旻一边道谢,一边接过来。只是,……,他的眼光一直往赵毓身边的那个人身上瞟。那人手中也拿着一个油纸包裹的东西,比兔子大一些,像是鸭子。齐旻知道,老杜家的烤鸭子出名,就是冷了不能吃,想必是这个原因,赵毓给他带过来的下酒菜才是兔子。还有,此人一直不说话,甚至连招呼都不打,就是很安静的站在一旁,却让人心惊胆战!
此人相貌极好,那双鸦翅一般的眉,秀致却冷然,带着难以言说的俊美。
却。
——像,实在太像!
此人同雍王殿下极像,这道眉尤其像!
他们不同的地方,只是眼前人比雍王要年长,齐旻几乎以为,十年后,雍王就是眼前之人。
不!
不对!
雍王不会成为眼前人。
王爷位高权重,即使平常对下人亲和也总带着一丝的傲然。
眼前人却不会。
他不亲和,也不傲然,他只是很遥远,即使人在眼前,事实上却站在九重天之上,旁人眼中的他只是一个幻象。
齐旻心思乱了,给赵毓倒茶水的时候,下手没有分寸,一碗茶倒是泼洒出来一半,桌面上潮湿一片,他赶忙用抹布擦干净。
赵毓心中暗自叹气。
他知道文湛过来雍王府十分不妥,可是劝不住。
方才,……
“陛下,您吃了一整只鸭子,吃撑了,不回宫,到此处遛食,这不太合适吧。”
“不能让越筝再这样吊着你。”文湛随着赵毓在雍王府角门下马,“这样的时日越久,你需要承诺的东西越多,这样,对他的将来不好。”
卫锦听到赵毓又来了,得了空,连忙过来,他撩起来门帘往里走,还笑着说,“赵先生,这几天倒春寒,您也要多保重。这茶是年前的冬茶,您喝着还,……”
声音嘎然而止!
他的一双眼睛睁的和牛一样,看着文湛。卫锦张了张嘴,找不到声音,似乎有人用手攥紧他的咽喉,用刀锋将他的声音割走了一样。
齐旻,“……”
半晌,卫锦才僵硬着扭了脸对赵毓说,“赵先生,王爷今儿有客,您先到惜字斋等一下,奴婢请王爷马上过来。”
奴,……,奴婢?!——大总管怎么开始用宫中旧的自称?
惜字斋?!——那是王爷的内书房,里面珍藏了数万册珍本善本海内孤本,守备极严密,外人不要说进入,甚至不被允许靠近窥伺。
还有,请王爷马上过来?!——雍王生来金枝玉叶,向来位高权重,什么时候随叫随到?
雍王府邸的大总管卫锦这一句话,出现三个地方的不对劲,齐旻在一旁听着,心中愈发的莫名惊诧。
赵毓却赶忙笑着回,“有劳大总管。”说完,他和那位拎着烤鸭子的人,随着卫锦走进王府腹地。
惜字斋。
这里取读书博古通今,通览群书,下笔写文章却应该字字珠玑,惜字如金之意。
书斋的名字是楚蔷生起的,书斋上挂着的匾额也是他亲笔写的。这三个字象征了一段师生情谊,只是,字写完,这段情谊却戛然而止。因为书斋的主人并没有如同楚蔷生预想的那样,成为一个文人心中较为合适相宜的亲王,——远离朝局,清贵,诗酒山水,随时可以归隐林泉。
雍王在宴宾客。
王府总管卫锦强自镇定,穿过人群,在他耳边微语了几个字,越筝脸色都没有变,只是一手拎起来酒坛子,撕开封印,和旁边的客人斗酒,不一会儿,他不胜酒力,醉的有些歪斜,卫锦名正言顺的令人将他架起,送到惜字斋。
越筝进屋之前,在书斋外面的湖水旁吐了一回,卫锦为他准备了冷水洗脸,后厨以青梅熬了一大碗醒酒汤,下人也端了过来,伺候越筝喝下,就这样,他进屋的时候,身上还带着一股酒气。
书斋中只有两个人,到不冷清,桌面上有好茶,冒着氤氲的热气。
皇帝的声音,“胡闹,也要有个限度。”
越筝却借着酒劲,不理睬这个声音,他脚步不稳的向赵毓走过去。赵毓见他这样,连忙过来扶他,他一把揪住赵毓。
此时,越筝低着头,抓着赵毓腕子的手指又烫又硬,“怡哥哥,十四年未见了。”
——没有这么久。
不说去年那些不愉快,只说这些年,赵毓只要回雍京,总会寻找一个时机看一看越筝,远远的看一眼。这很难,非常难,可是他从来没有放弃。有的时候在猎场,有的时候在别苑,有的时候,甚至只是雍京街上,被亲王仪仗阻隔之后的擦肩而过。
甚至是,尹明扬作为“藩镇”送往雍王府邸的冰炭敬,其中也会有赵毓准备的一份东西。
只是,这些又能替代多年的分离吗?
赵毓把他扶到椅子上,喂了他一口热茶,轻声问,“舒服一些了吗?”
十四年,对一个成人来说,也似乎可以算是半生了,何况一个五岁的孩子?
这几乎是一生的时间。
越筝抬头看着赵毓,非常非常认真的看着他。他记忆中的祈王承怡不是眼前这个样子。所有人都说如今的雍王权倾朝野,宠冠王朝,可是,如今的他与当年的承怡所得到的“娇宠”相比,简直不值得一提。
那个时候承怡飞扬,承怡跋扈,承怡是大正宫一抹任谁也擦不去的颜色。
因为,他有足够的底气!
可是,当年的承怡也如同一汪清泉,一眼可以看到底,清澈,温暖。
不像现在。
越筝发现,自己根本看不透眼前这个人,一个名字叫做“赵毓”的人。
“怡哥哥,你怎么走了这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