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不用啦——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我立马从沙发上跳起来走过去,开始说起了这副墨镜的来历。
当然,即使是贝尔摩德也不知道我的眼睛的事情。她只知道我从小沉迷奇奇怪怪的占卜,而且有时候还挺准的。
贝尔摩德从小对我的教导就是对于男人可以利用,但是绝对不要把他们当回事。然后在我逐渐长大之后,她最终放弃了教我前面这点,开始加强后者的教育。
这点是颇具成效的,我觉得自己就是个毫无经验的恋爱大师,可以自信地对所有人指点江山。
而且……这个也教导,也催生了我的副业的产生。
“说起来……你这个月是不是要交稿了?你的编辑还把电话打到我的经纪人那里来了哦。”
“哎——好麻烦——”
“那……写了多少?”贝尔摩德笑吟吟地看着我。
“……快了快了。”我敷衍道。
没错,除了组织里的工作,我还和我老师贝尔摩德一样有表面工作作为掩饰。
而我的表面工作……就是写小说。
并且内容是……咳,有些少儿不宜的小说。
这件事我的老师也知道,她还很支持我的创作,在我缺灵感的时候还会给我讲她玩弄男人的经历当做睡前故事,甚至对于我把她当系列女主角原型毫不介意。
唉,只是希望琴酒老大永远不要知道这件事。
毕竟……我最畅销的那本《午后马天尼》中那个被女主角睡完就甩了的单本男主角就是琴酒老大为原型的。
这本也是最受贝尔摩德好评的,她为此还奖励我带着我去欧洲玩了半个月吃各种米其林店,PS,是组织经费报销。
所以说,我真的不好意思告诉琴酒老大,如果把我当做得力干将看待的话,迟早有一天会狠狠受伤的。
最后还是我依照贝尔摩德的要求,给对方调了一杯“天使之吻”。
这款鸡尾酒是以可可酒为底,然后倒上鲜奶油,最后串一颗樱桃加在杯口上。
看起来樱桃就会有种丘比特一箭穿心的感觉,所以才被称之为“天使之吻”吧。
我觉得这款酒有些甜腻了,但是贝尔摩德很喜欢让我调这款给她,哪怕她每次其实也只是喝一两口。
包括我的这个“可可酒”的称号,也是她取的。因为她觉得我可爱。
我对于这点倒是没有意见啦……不过我觉得她并不是喜欢可可酒,而是喜欢“天使”。我总觉得她其实有天使情结,虽然她的外表、喜好和性格都和天使毫不沾边。
我只将这次去日本当做一段小插曲。
就算本来想过要不要再去日本的时候联络那位松田警官……但是在贝尔摩德发现我带着的墨镜之后,我也就把对方的联络方式删了。
不过墨镜我保留下来了,毕竟是我的战利品嘛。
不知道是不是当时回来在机场遇到FBI的关系,过了一段时间后,琴酒老大也问了我不少问题,再然后……在贝尔摩德有事离开之后,她说组织会给我派个保镖。
我想了想,觉得也行。
毕竟这之后我要去参加比较重要的研讨会,而根据我的了解,这种场合对于我这种类型的都是高危场合,电影上都是那么演的。
贝尔摩德和我说的是这个保镖身手不错,而且是个混血在美国也不扎眼,是前不久加入的,但是能力挺不错,脱颖而出。估计再混几次任务确认人没啥问题的话,老大会给予代号了。
我觉得挺好,未来的组织精英来当我的保镖,感觉也能放心。
就这样子,我和我的这位临时保镖在约定的地方碰头了。
对方一头淡金色的短发、小麦色的皮肤,一双紫灰色的瞳仁望过来,脸上带着点浅笑。
“你就是可可酒吧?我是安室透。”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时候,透哥还没混到酒名。这就是,干部和她的小跟班(不是)
知道为啥可可酒喜欢摸鱼了吗?都是贝姐教得好啊!
关于CP……我不会是谁呼声最高就是谁,是看我剧情谁最水到渠成就是谁。在此之前,大家自由买股,随心买。你买贝姐都行,反正这个绝对不会亏。(喂)
PS:马天尼是鸡尾酒的一种,主要原料就是琴酒和苦艾酒。
PPS:看我漂亮封面,有的读者发现了是P5风格!没错是我特意要求的P5风格画面!我爱P5!当然本文正文是没有任何P5内容的,番外倒是有可能会写写怪盗jo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