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过直接被送回到总部,其间已禁止和任何人交谈。这是纪律,也是必须的程序,更何况他还是境外失踪近一年的特勤战士。
他需要说清楚的东西太多了。但眼下最重要的,还是住进总部医院,取出要害部位的子弹、全面修复伤情。就算是在医院也有专人监督,严禁探视和与外界接触。
经过专家会诊,岩过头骨侧有贯穿伤一处,留有子弹碎粒;背部中弹两处,有一处子弹存留;大腿和肩部的枪伤,子弹已取出痊愈。
令专家们不解的是,如此致命伤后,岩过当时是怎么活过来的?在缺乏医疗设备和药品情况下,近一年时间里,伤情是如何控制住,以至于岩过还能走着回来?
经过一系列手术,大半年后岩过基本痊愈,进入审查阶段。
第一个问题,金三角R局特勤小组是怎么暴露的?
这个问题经过岩过受伤后,到回来治疗一年多时间的梳理、分析,基本有答案了:
问题出在小组携带、使用的无线通讯设备上。本来没有问题,总部事先知道金三角贩毒武装集团,没有无线通讯定位监视设备。但国际间谍机构的秘密介入,暴露出我方在反间谍手段上的滞后弱点。等特勤小组警觉、停止使用传统无线联络设备时,实际上已经晚了。
之前,发生了我方金三角缉毒系统特勤被害的案件,虽然过去也有发生,但R局总部分析人员从资料中发现,该案件手段有不同于过去的蹊跷之处,怀疑有第三方介入迹象。于是才有了总部调岩过他们小组,进入金三角调查这件事。
本来调查工作进行得还算顺利,了解到狙击伏击手是从T国边境过来的,有国际雇佣兵背景,而正巧那边又有某国情报机构的一个基地。
当时岩过不是该小组的负责人,对无线通讯也只是略懂一二;当他无意中知道他们小组,还在使用传统无线电通讯设备时,强烈地预感到可能有危险,应该立即停止这种联络方式。
他把自己的看法告诉了负责人,得到了认同,并指令岩过改用最原始的传递方法,与总部在金三角的人联络。这些情况当时通过老普传回了总部,并引起了总部的高度重视。但事实上也已经晚了。
这个问题就算清楚了,作了结论。审查组对岩过的预感、判断能力是了解的,何况这些都有事实证据。
第二个问题也很快就过了,作了结论:被伏击时,岩过在水中手刃8个杀手,足够证明了其特勤战士的英勇顽强,视死如归。至于昏迷后为什么被阿玉所救,当时岩过也不知道,也不必追个究竟,难道不被人救才好嘛?包括阿玉的哥哥救阿玉顺带救回了岩过,伏击方去寨子要人这些都讲得通,老普在境外调查也有证据。
第三个问题是岩过在被救后近一年时间里,经历的全过程情况,虽然岩过有详细书面报告,但缺乏证人、证据;仅凭单面之词做不了结论,暂时作为遗留问题搁置,待总部调查清楚后再做结论。
对岩过来说,作为这方面的遗留问题是正常的,早晚也能搞清楚,通常对能否马上进入正常工作影响不大。
第四个问题对岩过的影响就逐渐加大了:救岩过的人是阿玉、阿玉的哥哥、和阿玉的父亲。其中阿玉的哥哥已被对方逼迫离乡背井,从立场上看可以不追究了;但阿玉的父亲是寨子头人,他的背景有没有问题,短时间内是谁也说不清的。更何况在金三角这个地方,寨子头人要想和武装、种贩毒等撇清关系是很难的。也就是说,这个作为遗留问题的话,岩过要想马上恢复工作,是不可能的了。
第五个问题最严重,关于对岩过境外执行任务期间,严重违反纪律的处理:
众目睽睽之下,当着R局接应人员,在境外大榕树下的“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场面,铁证如山,难辞其咎。
R局从成立开始,就定下一条铁的纪律:恋爱、婚姻必须先报组织审查后同意,这条纪律执行到今天。
战争年代,就算有了这条铁的纪律,仍然有人因此违纪犯错,导致战友牺牲、组织损失,而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有很多人不理解这条纪律,是因为他们不知道R局在这条战线上,面对的险恶、和肩负责任的重大。面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爱情婚姻中,R局特勤必须首先选择忠诚,这是每位特情在第一天就宣誓过的。
专家组的审查结论和处理结果出来了,放在当时已经是总部领导之一的李同心面前:“记大过一次,遣返回原部队降级使用。”按国家对R局特勤调出优惠条件,岩过回原部队也是个副营级干部。
尽管李同心十分怜惜儿子般的爱徒,出于对国家的忠诚,颤抖着笔尖,签下了“同意”二字。为了保持R局特勤队伍的高纯度,这类签字是常态化的,只是第一次牵涉到自己选拔来的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