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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思归

她做了世间最难之事——她教他做人。

“元帅!”

“嗯。”

卫行歌有些赧然:“其实我只是想给您做一次先锋官。”

卫蔷笑道:“若不是知道你的这份心,你屁股都已被我打烂了,爬回床上躺着去。”

“是!”

看过了卫行歌,卫蔷换了一身棉袍带着卫清歌和陈重远一起往南市去。

卫清歌的年纪小,懂事的时候已经被养在了定远军中,卫蔷有心让她知道在北疆之外的地方物价大有不同。

“家主,我可是问过了,杏酪粥真的是香甜好喝,东都的糖这么贵,咱们在府里做又要炖上好一阵,还不能只做一两碗,又废柴又废糖,还不如去外面买着吃。”

骑在骡子上的卫清歌精打细算,脸上又是喜气洋洋。

卫蔷坐在骡子上,一身骨头都散了下来,看了小姑娘一眼,轻声说:

“你怎么不问问我有没有骂行歌?”

卫清歌扁了扁嘴:“家主你就应该骂他的,骂了还不算,下次写信我要告诉燕歌,让她来收拾行歌。”

卫蔷晃了晃脑袋,想想燕歌双刀出鞘的样子,突然觉得行歌有些可怜。

“倒也不必。”

陈重远“哒哒哒”跟在后面,双腿用力曲着。

他是骑马来了东都的,那匹马如今就在国公府的马槽里吃陈家送来的马草。

阿蔷姐姐说着要出门,却舍不得骑马,牵了头骡子。

陈重远不敢跟卫清歌抢另一头骡子,就只能屈从在了仅剩的这头驴身上。

可怜他长得也算高大,骑在驴身上看着却有些委屈,委屈到就差“喵”一声了。

卫清歌还替那驴委屈呢,走一走就要回头看两眼。

“咱俩换换,你骑骡子吧。”

“不用不用,清歌姑娘放心,我骑驴子便好。”

一个自以为是谦让,一个心疼驴子,看得卫蔷觉得好笑。

两骡一驴踢踢踏踏行在旌善坊的青石路上,卫蔷看看两侧的锦绣朱门,打了个哈欠。

“你说你这偌大一个洛阳城,留得住衣冠袍带,留得住金玉珍宝,留得住玉玺,留得住虎符,怎么就偏偏留不住人呢?”

听见卫蔷说话,卫清歌顾不上心疼驴了:“家主,您是在跟我说话?”

“不是,我是在跟这洛阳城闲聊呢。”

“城也能说话?”

“如何不能?咱们的麟州城就天天和窟野河吵架。”

“我怎么听不见?”

“因为怕你这傻姑娘学坏,它们就不让你听见。”

卫清歌信了。

她的嘴又撅了起来。

刚走出不到两里路,一个仆从骑着匹马从国公府追了过来。

“国公大人,光禄寺卿于大人请您今晚赴宴。”

卫蔷接过请柬,突然笑了:“于大人?可是出身河南府于氏?”

仆从连忙应道:“是,于大人正是出身河南府。”

“你跟送信之人说,我有意结交京中世家子弟,若是到场的人不多,我可是会当场掀桌子的。”

“是,国公大人。”

那仆从走了,卫蔷对卫清歌笑着说:“我也回去,让狸奴领着你在南市逛逛,想买点儿什么只管花钱,那杏酪粥你也给行歌和宋岳他们都买一碗带回去,不用省着,再多买两碗也行。”

听见卫蔷如此大方,卫清歌抱紧了自己手里的剑,小心翼翼地说:“家主大人,您是要把行歌卖掉吗?”

回答她的是拍在她骡子屁股上的一巴掌。

“我是要去讨债!”

作者有话要说:  卫清歌姓卫,所以叫卫蔷家主。

卫行歌也姓卫,但他同时也在定远军里,所以称呼卫蔷于公是元帅,于私是家主。

其他人称呼卫蔷都是国公大人。

我写描写的时候都写的是卫蔷,因为卫蔷的自我认知就是卫蔷,不是别人。

卫臻是她救了先帝之后被赐的名字。

故事中的“大梁”有各种模仿盛唐的痕迹,称对皇帝称“圣人”就是一个标志。

大肉硬饼和杏酪粥都是唐朝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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