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哐”的一声关上,坐在床上的姜玉忍不住笑出了声。
空窗太久,她要好好谈一场恋爱了!
不过,她还要更要紧的事要办。
现在是1976年的初夏,也是那个年代的最后一年。
但凡是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不久以后就会迎来一个新的大变革,抓住机遇的人,能一跃而上成为人中龙凤,抓不住机遇的人将泯然于众人。
姜玉曾经工作过的那家大型服装公司老板,就是在两年后倾家荡产借钱批发衣服,渐渐地办起了公司,到新世纪到来时,他所创立的品牌早已是家喻户晓。
她老板可以,她当然也可以。
她现在拥有全书的上帝视角,当然要好好利用。
首先要做的就是拉拢女主程冬妍。
她心善大方,又有学识,刚在这里扎下根,就碰到了父亲站错队伍被扣上“右”派帽子下放牛棚的男主一家,整个大队都无人敢靠近牛棚,深怕受到牵连,只有女主够胆大,偷偷送食物送药物给周家人,帮助男主的父亲周正均渡过了难关,也走进了经受巨变后越发冷漠的男主心中。
改革开放后的女主正是借着周家这股东风,才能在关系复杂的京城将公司越开越大。
有这么一根粗壮的金大腿,姜玉傻了才不去抱。
当然,直接去泡周延年绝对是最愚蠢的行为。
他的心早已封闭,除了一个女主和他亲妈,谁也看不上。
最好的办法就是接近女主,跟她打好关系,抱住了女主这条腿,也就是抱住了男主这条金大腿。
想通了其中关窍,姜玉忍不住躺在床上伸了个懒腰。
现在是穷,但她相信不会一直穷下去。
姜玉翻身下床,取下挂在墙壁钉子上的镜子。
引入眼帘的这张脸,与她前世的五官有六七分的相像,只是更加的柔媚动人,特别是这双眼睛,眼尾微勾,像会说话似的,含情脉脉,眼波流转间就叫人心里一动。
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皮肤。
农村女人是要下地的,再怎么保养,也比不上用着昂贵护肤品精心打扮都市女郎。
姜玉简单梳了一下头发,刚推开门走出去,就闻到了一股很浓郁的香味儿,从冒着白烟的厨房里飘出来。
“好些了?”在地里劳动了一天的孙兰花从外头走进来。
她说话声音有些生硬,显然对这个好吃懒做的大媳妇很是不满。
“嗯,好些了。”
孙兰花抽了抽鼻子,把锄头往地上一放,冲厨房喊:“成则,你又下面条了?端午买的那点白面都给你霍霍完了,也不知道省着点花!”
她这话当然不是对夏成则说的。
孙兰花知道肯定是大儿媳妇叫儿子去下面条的,回回都说身子不爽利,要吃点好的,才嫁进门多久,就给她开了好几次小灶,光是精面粉就吃掉了三四斤。
他们夏家不是吃不起白面,但给个懒媳妇吃,她孙兰花心疼!
“妈,你放心,这是最后一回了。以后我都不叫成则给我开小灶了。”姜玉脑子里浮现姜小玉干过的那些极品事,心里无语着,面上却丝毫不显。
孙兰花瞥了她一眼,“你也心疼着点成则,他脚不利索,还被征到山上当民工修大寨。这大热天的,你会中暑,他也会。上完工回家还得给你下面条,你——”
“妈!”夏成则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
孙兰花叹了口气,不说了。
没过多久,一大海碗的面条摆在了姜玉面前。
香喷喷的煎荷包蛋,绿油油的地瓜叶,还有一把又细又劲道的手工面,汤面上飘着一层薄薄的油花,香味扑鼻,卖相诱人,姜玉饿的前胸贴后背,却还是对夏成则说。
“你再拿个碗来。”
夏成则不知缘由,但还是去拿了。
他看着姜玉把碗里的面条分成两份,荷包蛋也拨到另一碗,推到孙兰花跟前,“我病中胃口不好,吃不下这么多。妈累了一天肯定饿了,也怪我没想周到,让成则多下点面条,不够的话,再让他去做一点。”
“我喝点红薯粥就够了。”孙兰花盯着那碗面条咽了口水,又推到夏成则面前,心疼道:
“成规参军以后,家里就剩你一个壮劳力,什么脏活累活都要你上,你脚又不好……让你爹别记你名字,他非说党员要起带头作用,你不上只好他上,这死脑筋!你快把鸡蛋面条吃了,凉了不好吃。”
夏成则不想吃,但又知道拗不过母亲,低头吃了几口面,等孙兰花走了,才又把鸡蛋拨回姜玉碗里,催促她吃:“你病了,你吃,我一会再吃两根红薯。”
姜玉心口发暖,含糊地嗯了一声,飞快地把鸡蛋吃了。
作者有话要说: 当当当!提前开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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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不会有太多极品,日常向,大家互相信任,勤勤恳恳地努力,把日子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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