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珠打定了主意,又得了县令正儿八经的聘书,心里便计较起来。
上次她从裴家离开,县令托冬青给了她五十两银子,后来她落在了来福客栈里。县令抓了李昭后,她让冬青将银子取出来还了秦嬷嬷,只留了在客栈做厨娘的几钱工钱。
加上身边的散碎银子,她统共攒了一两多银子,小禾走时几乎全部给了她,现下只剩了几个碎铜板儿了。
如今,她手里有县令预支的四两工钱,因在裴家不必动她自己的钱,省着点儿花,只买些必需品,一年能攒三两五钱。也就是说,到了明年这个时候,她就能有本钱了。
三两五钱,虽说买不了宅子、铺面,在东市租个小摊位,再刨去她的生活费、材料费,等等,便是生意一开始不好做,亏三个月,也是亏得起的。
晓珠越想越兴奋,趁着买菜的时候,拎着篮子去东市小吃街逛了一圈,仔细瞧了瞧。
家家都是一爿小铺面,窄窄小小,最多只能容下两个人。——可好生意不怕铺面小呀,到处都吆喝得十分热闹。
有卖荔枝膏、滴酥、蜜煎梅子等果子点心的;有卖鹅梨浆、沉香水、紫苏饮[1]等饮子的;可卖得最好的,还是椒盐油花生、卤肘子、麻辣冷吃兔等下酒菜。
晓珠看来看去,瞧出了端倪——东市竟没有卖香糯鸡爪的。
以前在沈府的时候,主子们只吃鸡肉、喝鸡汤,爪子这等东西没人吃[2],晓珠她们一通捯饬,给捯饬出了香糯鸡爪。
主子们不吃,婢子家仆们可爱吃了,鸡爪一出锅,你一只我一只地就抢光了。就连成日仰着头、用鼻孔看人的孙管家,待晓珠她们做糯鸡爪的时候,也会早早来厨房定上几只。
到了最后,三公子也忍不住了,宁肯不吃鸡肉了,也要吃鸡爪。
左右真正开店的日子还早,晓珠决定,先来一样样地试试。
把便宜买来的一篮子鸡爪洗干净,剪去指甲,入加了葱姜蒜的沸水中焯水、去除腥味儿。再下油锅,加入豆瓣酱,炒香。
最后加入花椒、辣椒、香叶、八角、桂皮、酱油、冰糖等各色调料,倒入清水,便成了。
一个时辰之后,锅里的清水已然炖干了,只剩下鸡爪和浓稠的酱汁。鸡爪肉吸饱了酱汁,松松地贴在骨头上,夹起一只送入口中,轻轻一抿就脱了骨。
下一刻,花椒、辣椒、桂皮等各种香料的味道,在嘴中融为了一体,香中有辣,辣中有麻,麻中带甜。
再一嚼,里面还藏了肉筋,嚼劲儿颇足,连着五个也不腻。
晓珠尝了一个,自我感觉还不错。不等她端着去找食客,裴灵萱和儒平两个,像小狗似的,吸着鼻子,已然循着味儿来到厨房了。
“晓珠姐姐,你做了什么,这样香?”
晓珠把碟子往他俩面前一送,用筷子戳了戳表皮:“这是香糯鸡爪。”
“鸡爪?”裴灵萱从没吃过,但她嘴馋胆儿又肥,直接上手拿了一只。
儒平也学她。
两人虽从未吃过鸡爪,但因着晓珠一贯以来的好手艺,又有红亮的色泽、浓郁的香气,以及方才晓珠筷子一戳,那种软糯滑弹的视觉刺激,两人根本没有犹豫,一人抓起一只就啃。
“我的天哪!”灵萱刚尝了一口,就啧啧称奇,“这东西竟然这么好吃?!”
晓珠告诉她,这东西也挑人,有些人就吃不惯。
灵萱道:“只要姐姐做的,我什么都吃得惯。”说着,似乎要用油乎乎的手去扭晓珠的胳膊,撒娇似的道:
“姐姐,你上哪里去一定得给我说,我要防着你跑了,我再也吃不到这等美味了!”
在吃之一事上,她从来不吝于拍马屁,直把晓珠说得心花怒放。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晓珠笑着笑着,忽然想到,最好的情况下,一锅鸡爪才卖几十文钱,还要除去原料、人工,等等。
她在裴家一年就四两银子,吃得好,穿得好,钱多活儿又少,她干吗不长久地留在这里?
然而,不过一瞬,她就想过来了,她和小禾一样,以前被当作雀儿一般养在沈府。小禾吃了万般苦头,才醒悟过来,自由与独立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