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吴朗走了,李昭才觉出有些饿了。方才与他谈事情,碍着自己清雅书生的名声,菜都没动几筷子。这会子客人走了,他便下楼去寻吃的。
方到了厨房,正见一个少女正站在小炉子旁搅动着莲子百合粥。她身量不高,娇娇小小的,然而,纵只着了日常的宽大衫子,其曼妙身姿、盈盈纤腰,仍可见一斑。
李昭想起来,是方才送菜上来那个胆小丫头。吴朗是捕头,眼光犀利,方才特意提了句:这姑娘手腕雪白,脸上却黢黑。
聪明人说话只说半分。他俩办的是极为机密的事儿,不管那个丫头有没有听到一句半句的,这样有猫腻的人也是不能留了。
他又找小虎子打听了下,才知这人是新聘的厨娘,是从以前的沈府出来的。
沈府啊,呵呵。他和沈大公子交情不浅,当时心下却有些鄙夷:原来沈大公子眼光这样地差,满脸麻子的粗使丫头也要。
但李昭在外人面前自来是温文尔雅佳公子,便和气地道:“小丫头,给我舀碗粥。”
晓珠正在专心熬粥,没注意到人来,听了声音便转身去看,刚一抬头,就知道糟了,自己忘了化装。
是少东家李昭,方才二人才在楼上见过。
但他此刻的模样很是奇怪,先是震惊,再是看呆了似的,眼神直愣愣的,却还不忘上上下下、从头到脚地打量。嘴角边还噙了一丝奇怪的笑,让晓珠浑身不自在。
晓珠神色慌乱,赶忙低下头行了个礼。
李昭收起念头,定了定心神。他原想,吃了她那碗粥,便把人撵走的,然此时见了她真容,计划全变了,便改了口,道:
“听说你是从沈府出来的,我以前和沈大公子是同窗,交情也挺好的,只可惜,唉……”他说着,拿出了腰间佩着的羊脂玉,细细摩挲着。
晓珠知道,这玉是大公子的,有次还开玩笑说要赏给她。如此看来,他确是大公子的好朋友。她便惊喜又急切地问:“少东家和大公子是旧识,可知他现在怎么样了?”
据说,沈家牵连进的案子有关朝廷机密,现下未判,一众人也只关在锦城大牢里,不知死活。
李昭紧紧靠在晓珠身边,深深吸了一口气,才以扇掩唇,附在她耳畔,压低声音道:“受了刑,好在人救回来了,我三月前托人去看过一次,送了些伤药,手上是好了,可腿……唉……腿是不成了……”
虽然知道凶多吉少,但亲耳听到,晓珠还是有些震惊,身子晃了一晃。
李昭赶紧扶住了她。少女额前的碎发,撩得他浑身酥酥麻麻的。
晓珠眼里满是水色,泫然欲泣:“那……那二公子和三公子呢?”
李昭张口欲言,忽的又道:“说来话长了,但沈家的案子,还有回转余地。”他看了一眼门口:“这里人来人往的,说话不便,不如天黑后,你到‘清莲’房中来,我细细讲与你听。”
整个下午,晓珠心里都乱糟糟的。
沈府被朝廷抄了,一定是犯了什么事儿。如今这世道,上位者轻轻跺下脚,下面的人就山崩地裂。
她原也认命了,只想默默待着,挣点儿小钱养活自己。等哪日沈府案子判了,她去给他们收尸,葬得离那个修罗裴县令远远的。
哪里知道,少东家说,事还有转机!
晓珠心乱如麻,本搭了个小板凳,在院子里择韭菜。可她心不在焉的,簸箕里的择好了的,混了不少的青草。
便在此时,三儿领着老张头进来卸菜——马车上堆得小山似的大白菜和胡萝卜,都要码在墙根儿下。
三儿看着簸箕里的韭菜,惊道:“姐姐怎么了?”
晓珠厨艺精湛,态度又可亲,比以前的师傅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短短大半个月,在三儿心中,已成了极为尊崇的人。
他也知道,晓珠做菜讲求精益求精,万不可能择韭菜时漏过一根青草。
乍一下被人这样问,晓珠摸了摸脸上的麻子,确认没忘了化,才摆手道:“没……没事。”
她不想与外人说这些事儿,看着忙忙碌碌的两人,便想别开话题:“这是在作甚,这些菜不锁进地窖里,不怕被偷吗?”
南屏县吏治不佳,常有小偷小摸的,晓珠记得,他们以前沈府的厨房,便是一根葱,也要放好的,不然,保不齐就失了窃。
沈府这样的大家族,看家护院的家丁不少,都那样仔细,这小小客栈,竟然大喇喇摆在院子里。
三儿咧嘴一笑,解释道:“原先是要放在地窖里锁住的,城里的小偷多得很。自裴县令剿了山匪盗贼后,好多啦,晚上不锁门儿,也没人敢偷!”
卸菜的老张头也附和:“小三哥儿说得对,甭说城里啦。我们乡下,以前不管是什么玉米地、萝卜地,夜夜都要人值守的,贼人恁多。现在可好,贼子山匪都让咱们县令抓到牢里去了。他可真是个好官,那话怎么说来着:为……命……”
三儿嘿嘿一笑:“为民除害!”
晓珠心头“咯噔”一声,手上捏着的一把韭菜,全都洒了,差点儿以为自己听岔了。
什……什么?好官?为民除害?他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吗?她亲眼看见的,大公子他们也是那般说的。
大公子说:“新来的裴县令阴毒狡诈、心狠手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