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我把我自已做成了你的傀儡,你才是我的主人。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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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自在宫,赤练一见神乐,就游到他身上,再也不愿离开了。
未央自是怒得很,骂道:“你到底是我的灵宠还是这个奴隶的灵宠?我有哪里对不起你的吗?你为什么一看见这个奴隶就希罕得要命?”
神乐笑道:“我若是赤练,我也怕你。你那笛子吹的……”
未央翻了翻白眼,“你不是乐神吗?我吹得不好只能说明你教得不好。”
神乐笑道:“那倒是我的错了?”
未央理所当然:“本来就是。”
一名侍者在外面叫道:“乐神奴隶,主上宣你去冷玉宫。”
神乐立刻找了一只碗,问未央道:“有刀吗?”
未央一怔:“找刀干吗?”边说着,边随手抽出靴子里的短刀。
神乐“啧啧”两声:“你刀都藏在那种地方吗?”
未央道:“刀不就是用来杀人的吗?还要找个干净的地方供奉起来不成?”
神乐点了火烛,将刀锋在火上烧了一会儿。剜起袖子,一刀切入自己的手腕。
未央一呆,忍不住骂道:“你疯了?这是干吗?”
神乐便像是不知道疼痛一样,将伤口悬在碗上,鲜血滴下,很快滴了一碗血。他方才将短刀还给未央,随手包扎了一下手腕上的伤口。
未央皱眉道:“你到底在干吗?”
神乐道:“我的血能养魂,主人叫我去冷玉宫,定是要我的血。”
“所以,是用你的血为颜魅养魂吗?”
“是。”
未央不说话了,神情怪异地看着神乐。这人是傻的吗?难道他不知道颜魅是他的情敌?居然还这样兴高采烈地割自己的血给她?
神乐小心地捧着那碗血,向冷玉宫行去。
看着神乐纤瘦的背影,未央的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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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冷玉宫,神乐就又冷得想发抖。
将手中的血放在桌上,他连忙踩着脚搓了搓手。
冰冷的四肢总算略微恢复了一些,他侧头看看,波旬坐在床前,有些呆怔地注视着床上的女子。
神乐伸着头看了看,因长期躺在这样一个地方,颜魅的脸上结了一层薄薄的霜花。
他的目光由颜魅的脸移到波旬的脸上,波旬略带迷茫的神情轻轻地刺了神乐的心一下。
他可从来不曾用这样的神情看过自己!
他甩去心底的酸楚,挂上一个自认为很愉快的笑,道:“主人,血拿来了,给小姐用吧!”
波旬一愕,转头望向神乐,有一瞬间,眼中掠过一抹不可思议。
然后他的目光便落在碗上,满满一碗的血,一点都不曾缺斤少两。
波旬都不知道自己应该有什么表示了。
你一点都不嫉妒吗?
或者,因为你爱的从来不是我,只是把我当成红莲的替身,所以你一点都不会觉得嫉妒!
没什么大不了的,在我心里,你也同样是阿魅的替身!
然而,他却仍然忍不住起身,拉过神乐的手腕。
腕上的伤口包扎得很马虎,鲜血浸透了白布。
他咬牙,声音似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你不知道疼吗?”
神乐低头看看伤口,故作轻松地笑道:“就这么一个小口子,能有多疼啊?”
与毒发时的疼痛相比,这疼痛根本就微不足道。
波旬冷冷地道:“我本来是要去娑婆彼岸把子规抓来的……”
“不必了吧!”神乐忙道:“我的血和子规的血是一样的。再说子规肯定心不甘情不愿,到时万一他吃点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把自己的血弄脏可怎么办?比如吃点□□之类的,那他的血就带毒了,小姐肯定受不了毒血。而且,除了把血注入小姐的身体,还需要弹奏安魂曲。弹曲子谁也没我拿手,一客不烦二主,都我来吧!”
他这语气急切得哪里像是放血,简直就是天大的好事。
波旬淡淡地道:“你倒是心甘情愿。”
神乐道:“是啊!小姐是主人的心上人,小姐若是能好起来,主人一定会高兴的。主人高兴,我便也高兴……”声音却终于不可避免地低了下去,高兴吗?心里疼得就像是一刀一刀在剜着。
子规的五衰之期未过,他是怎么都不能让子规再被虏到魔界来的。
反正他这残破的身子本就无人怜惜,那就物尽其用吧!
颜魅的相貌与他一模一样,相似度之高远远超过了沙华和冥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