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怒气冲冲的回瞪着他,我这个人有一个特点,虽然我又懒又馋还不爱洗脸。可是,可是我绝不能生气,一生气我就什么都不怕,什么都忘记了。
不想侯爷看到我回瞪他,一没有打我,二没有踹我,三没有拉回去用热油烫我。他居然又要咬我!
我一见他目光闪烁,而且向我低头俯来,就知道不妙,连忙向后用力仰去,不想他的手早已等在那里,把后路封死,只好我抢先一步自己把嘴唇咬住。他居然还是咬我的嘴唇,细细慢慢地咬,一点一点用舌尖硬挑开我的牙齿,仔仔细细咬了个够。
老实说,其实,也不是很疼了。但,但,但,光天化日之下,我居然被一个男人如此轻薄,这,这,这……。我不敢想下去,气急败坏,只想干脆昏过去省事。
就在我感到极度缺氧的时候,侯爷终于放开我,满意的打量我的嘴唇点点头,然后这个混蛋说:“丰废,你知道吗,你在脸红的时候特别好看,连两只耳朵都会烧成透明。”说完,拨拨我的耳朵。笑着往林中走去。
剩下我一个人站在林子外面和马群相伴。
我踩,我踩,我踩踩踩。我用左脚踩右脚,我用右脚踩左脚。踩到两只脚面都变成泥面,我终于鼓起勇气,下定决心,我要去看百花宴。自从到了王府为奴,已经五年了,我天天在王府内看四方天,未曾出过大门。当然,我们王府的景致是美丽的,可是再美丽的地方连续看了五年也会相厌啊,更何况我不是“看”五年,而是“干”五年!!
看着眼前绿树成荫、百花竞放的盛况,想想里面游人如织、文士谈笑的盛景,我那心不可抑止的飞了起来。反正,刚才又没有人看到;反正在人多的地方那个混蛋应该不会继续乱来。我不断地这样安慰自己,挪动双脚往林中走去。
这片林子不算大,却别有千秋在里面,诺大的林中居然天然浑成一道树荫屏障,绕过这道屏障,就见小溪蜿蜒,几个大石错落的横在溪中让人踏跃而过,不知道是人工雕琢还是天然生成。
我一蹦一蹦的跳过小溪,远远的就看见在花团锦簇中央,陈大学士放歌纵酒,高谈阔论。人们三三两两的散入花丛鉴赏群花,在当中的一块空地上摆了一大张桌子,上面有几盆盛放的鲜花,看来那些就是今天赏花会上的主角了。
我不着急看花,先用眼睛四下打量人,我一眼就看到离陈大学士不远的南安小王爷,他正手拿折扇装作不经意的赏花,可是我发现他总是不经意的用眼睛斜斜飞向陈大学士那边,看来他们两个的怨,结得还真不轻,不过我怎么觉得小王爷的眼神有些哀怨和——妩媚啊!
我摇摇头,一定是我看错了。我四下寻找这我们侯爷的身影,根据忠仆守则第三条“主人不见的时候,一定要积极寻找,以备不时之需。”
可是,我的眼睛转来转去,也不见我们侯爷的身影,倒是发现不少明的暗的目光统统落在我的身上。难道我今天的脸很脏吗?不会啊,我昨天刚刚洗过澡——尽管是用侯爷洗剩下的水!而且今天早上还顺便用侯爷扔在我脸上的布擦过了脸,应该没有灰尘才对。想到这里,我心安理得的不理会那些来来往往的目光,默念先生以前曾经教过我的“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大咒,安心的赏起花来。
赏花当然要从最好看的赏起,于是我往空地上的桌前走去。看着桌上几本盛放的鲜花,我不禁赞叹,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你看那边芳草戚戚,素花朵朵,有如空谷之兰;这里层花叠瓣仿若富贵牡丹;还有那盆千丝万缕流银丝,有若华中君子;最后一本却稀奇古怪的顶了一个大黑罩子,未能见得庐山真面目。
我摇头,好看真好看。正当我转身欲行的时候,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菊花、兰花、牡丹花好象不应该在一个季节开放吧。原地一个转身,我又回过头去,揉揉眼睛,真的好象是兰花、菊花、牡丹花啊!
花盆上面帖有红纸金字,分别写着“金缕世家·牡丹本”、“斜衣带水·兰本”、“天雨流星·菊本”,至于那个罩着黑罩子的神秘花前也摆了一张纸,上面却写着“照夜·昙本”。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我几年不出门,世上的鲜花已经能够不按四时开放了吗?我这在这里抓挠,却见又有两个人也缓缓围绕着桌子转过,听得其中一人说道:“想不到,痴花老人竟果真能让四时之花放于一季,这同昔日武曌令百花齐放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令一个人附和道:“不错,不错。想来今日赛诗会更有佳句叠出了。”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暗暗点头,看来这个痴花老人非同一般啊。正欲寻我那同样非同一般的主子去,却被人拉着手拽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