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回千生冷
叶骁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平静。
他看着沈令被拖走,什么也没说,只慢慢俯身,捡起了他落在地上跌碎的簪子。
那是他的旧簪,有次借沈令用,便送了给他,黑犀角的簪子,无纹无华,沈令却很喜欢。
他把几截断簪小心翼翼地拿帕子包好,毫不反抗,被押入宣政殿的一个偏殿。
蓬莱君进去的时候,叶骁坐在灯下一动不动,面前是一幅雪白巾帕,上头几截漆黑断簪,少了两段,却拼不起来了。
蓬莱君在他对面坐下,叶骁抬头看他,他开口,语气异常平和,简直像是在闲话家常一般,“……沈侯常戴这根簪子,我本以为是他喜欢这发簪朴素,刚才我忽然想明白了,他哪里是喜欢这根簪子呢,他之所以喜欢,不过因为这是我送他的旧物罢了。”
叶骁忽然又沉默了,过了片刻,他沉沉一笑,一双凤眸眯细,深灰色眸子在烛光下显出一层不祥而美丽的水光,“阿父,之前大殿上,我啊,本来是想把除了阿兄之外的人统统杀掉的。血溅金殿,尸堆御座,一定很好看。”
蓬莱君没说话,一双朱红色的眸子看着他。
“我没做,是因为我答应过沈令,今天我一人不杀。我居然真的没杀人,是不是很不可思议?”他弯了弯唇角,“我生平第一次,因为有人求我,我没有杀人。”
“但沈令求我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我。他知道我今天无论如何都要白家父子死,可他不想让我担擅杀朝廷命官的大罪,所以,他求我不要杀人,他来替我杀,代我担罪。因为他喜欢我。”
“然后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我到底喜不喜欢沈令——我知道,君上你当时就看出来,我跟沈令是装的情侣。”他笑了一下,“我就在想,我不想和他分开、我想天天看着他、我想保护他、最重要的是,我愿意为了他,不杀人。我为了瑶华都做不到,可沈令求我,我为他做到了。这算我喜欢他么?我不知道,但若要喜欢他才能把他留下,那我愿意去试试。”他又笑了一下,“跟男人上床我不行,但沈令……例外。如果是和沈令,我可以。”
当初知道自己和沈令睡过,他第一反应并不是恶心厌恶,他反而……觉得怜惜。
痴心轻许,却百般掩饰的沈令、在他怀中瑟瑟发抖的沈令、将泪水落在他腕上的沈令、喜欢他喜欢到卑微而绝望的沈令、他抚摸过的,沈令腰间那枝苍色梅花……都让他觉得怜惜。
叶骁说,我最要紧的事说完了,阿父,咱们聊聊桔家的事儿吧。
叶骁早想明白了,穗舫被虐待这件事,桔家是知道的,恐怕还参与了,不然,她为什么不向父母兄姐求救,要向他求救呢?是他冲动犯蠢,居然还把穗舫交给华盖夫人——与夫家合谋,虐待她的母亲手里,桔家代有秘术相传,自有手段让她手脚筋脉暂时接续,骗过御医。
蓬莱君看了他片刻,忽然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叶骁终于露出了一点平静之外的表情,他似乎被什么尖锐又冰冷的东西刺穿了心脏,瑟缩了一下,“……对,都是我错。其罪惟我。”
他一字一句,“若我当初没有对瑶华痴心妄想,那么瑶华会是好好的将军夫人,穗舫是我的王妃,不会受此折磨。”
穗舫,才是一开始先帝与蓬莱君为他选定的妻子。可是他不要。他只要瑶华——他从未想过,瑶华并不喜欢他。
瑶华早有恋人,却因为他被生生拆散。成婚两载,他以为举案齐眉,结果是瑶华跪在他面前,求他放过。
而十年之后,穗舫被夫家虐待,奄奄一息。
两人良久沉默,直到残烛将尽,叶骁看向蓬莱君,“桔家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了孩子。穗舫具备一个特质:她的孩子一定会‘比父亲强’。她本来是专门为你准备的。”蓬莱君顿了顿,似是不习惯一次说这么长的话,“你不要,桔家不会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