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我穿个破麻袋,那也是我自己的东西。”
他私下对詹姆斯说:“你不觉得,兰斯有强迫症吗?他总喜欢掌控周围的一切。”
詹姆斯觉得他想多了。
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他太习惯被这种被亲爹亲哥从头管到脚的日子了。好意见接受,不好的意见想办法阳奉阴违就是了,非要一天到晚叫嚣什么独立、个性,绝对会被亲爹亲哥联手打爆!
而且,他也确实对外在形象设计方面一窍不通,审美更是惨绝人寰。
于是,几乎没怎么考虑和挣扎,就很轻易地顺从了兰斯的所有想法,任由对方按照喜好来打扮自己。
当林德再次见到弟弟的时候,差点儿把嘴里的茶全喷出来。
乱糟糟鸟窝一样的金发被打理成型,终于完整地露出了那张白皙干净的脸,眉毛也修剪过,一个总是邋邋遢遢穿运动服和深色工装、踩一双旧雨靴的家伙,居然也会有换上不禁脏的白衬衫、牛仔裤和球鞋,看起来干干净净、像大教堂壁画上金发碧眼小天使的一天?
“你这是被,被包养了吗?”
“……不好看吗?”
“当然,看起来像极了娘炮!”
“Fuck you!”
早知道会这样,混蛋哥哥!
詹姆斯没注意到林德一瞬间不怎么高兴的别扭表情,也忘记了当年自己评价兰斯的照片时,也曾用过‘很娘’这样的形容词,反而在心里埋怨哥哥不说好话。
然后,他没有在家里多停留,很快就又兴冲冲地跑出去找兰斯了。
这种表现毫无疑问带给了林德一种“弟弟彻底不再属于我”的强烈失落感。
但詹姆斯的心中,现在只有唱歌、乐队、表演、俱乐部、新交的好朋友兰斯。
尤其是最后一项。
在剥离学霸和学渣的光环,在彻底熟悉并打开心扉后,性格截然不同的他们无比惊奇地发现,彼此在音乐上居然有着太多的共鸣。
他们在一起听唱片时,完全不需要任何言语交流。只要听到好的地方,他们立刻会抬起头对视一眼,毫无疑问,总能从对方眼中看到相同的赞赏目光;而听到不好的地方,又几乎会在同时咒骂出声,完全的心意相通、品味一致。
这种一致又间接促进了两个人在舞台上的合作。
主唱不再全场乱跑,开始频繁地在主音吉他手身边蹦蹦跳跳,转来转去,一会儿要把金毛脑袋靠过去,一会儿又要伸手去搂肩膀,一会儿出现在左边,一会儿出现在右边,一会儿又在后头蹦蹦蹦……可以说是极其制杖,闹得人阵阵眼晕。
但那场面却又十分不科学的美妙,总能让人看得目不转睛。
兰斯的五官精致,但不笑时,深黑的发色会让他在气质上显得有几分高冷,像是生在悬崖边的凌霄花,漂亮是漂亮,可危险又有距离感,是可望不可即的美;
而金发的主唱却截然相反,他在把过多又乱糟糟的头发梳理好后,完整地露出了一双精灵般的绿眼睛,每每毫无形象,肆无忌惮咧着大嘴,呲着两颗虎牙大笑的样子,可以说十分可亲可爱,毫无一点儿架子和距离感,仿佛你只要一伸手,就能轻而易举地触摸到他、拥抱到他,甚至轻轻亲吻到他……
后者的亲切感巧妙地中和了前者骨子里散发出的冷淡。
当他们在碰触彼此的那一刻,冷淡的人,唇边会出现一抹冰雪初融的浅笑,手指拨动,电吉他发出近乎炫技般的激烈鸣叫;看起来闹腾的家伙,绿眼睛也会流露出一抹温柔,低音唱得千回百转。
这就像是把铝丝放到空气中点燃,一下子就能迸射出耀目的白光。
奇妙的化学反应!
只要他们对视、微笑、脑袋凑在一起低声说几句话……
无数观众就会情不自禁地在舞台下疯狂尖叫。
在这种时候,连之前看不惯兰斯对詹姆斯‘指手画脚、多管闲事’行为的西奥,也只能不怎么情愿地承认:“如果不是兰斯,我想不到吉米能有这么耀眼。好吧,也许兰斯将来不当吉他手了,还可以去干干造型师的活儿。”
然而,正当詹姆斯每天开开心心唱歌,表演也越来越受欢迎,和兰斯渐渐亲密无间的时候……
某天,兰斯却拒绝了他‘一起玩’的邀请,理由是:“我得回家补作业了。”
空气瞬间安静。
好不容易拉近的距离,一下子变得有几万光年那么远。
詹姆斯不敢置信地望着他,在补作业这个可怕词语下,近乎敬畏地瑟瑟发抖。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想法(瞎扯)是,兰斯应该是美人如花隔云端(给你看看,好看吧,但你碰不到);但吉米应该是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自个儿荡秋千也能荡得傻乐呵,哈哈哈大笑到墙外行人都听到)。
欧美文扯古诗词不搭调,但2333333说着玩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