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电话就能完成的信用卡挂失,其费用却很高: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收取的挂失费用都是50元,招商银行的费用略高为60元,而浦发和民生银行的挂失收费最高,达到80元。
部分银行对某些银行卡品种的异地存款免收手续费,灵活利用好这一政策可达到免费汇款的。只是现代快报(2008年5月29日·周四)·理财版而所摘录《国际金融报》说的不够具体,到底是哪家银行可办理异地存款免费的银行卡?该报又说有的银行规定对每月的前三笔跨行取款是免费的,这说的也不够具体!到底是哪家银行?
2008年4月24日,周一,孤独给败进入上海世纪大道上1500号的东方大厦1508室的Iek Engineering Service Shanghai Limited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英泰克!英泰克!“英国的泰坦尼克!简称英泰克!”这可是曾经沉没的一条大船,多么不吉利的巧合!希望这仅是偶然的巧合,是牵强附会的意义,决不能让“泰坦尼克号”再次发生!
辞 职 书(与原件辞职书有所不同)
我与公司胡总在2008年3月24日(周一)面谈,当时办公室秘书王小姐也在场。胡总说我的试用期一月,工资为2500元/月,过了试用期为2800~3100元/月,外地补贴另算,并且说每天饭贴10元(很多人本以为一月为300元左右的饭贴,没想到后来都按每周双休计算,也就是说休息日没有饭贴没有饭吃,就是你是外地人不离开施工现场也不给饭贴,所以实际为220的饭贴!难怪有些上海员工必然每周坚持良好的双休!),交通补贴每月80,电话费每月50。后来胡总又让我去参加体检,花了将近200元左右(纯粹体检费为150元,打的费12元,后又从苏州赶往上海东方医院去拿体检报告单交到公司总部,总共来回路费60元左右。),这都是为了加入先进的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而花的体检费,按理来说应该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到哪里讲理去,不给报销,自己承担!
我曾打电话寻问办公室王小姐,她说,项目部床和被褥都有,不要自己带!老总曾说到了工地先给你们200元去买被褥,超支自负。结果这一句话都没有兑现!还是让我们先垫付再报销。但是,我们身上的现钱确实不太多了。后来在3月26号我想顺路带一些我的被褥,被老总拒绝!当天我又立即从苏州返回上海带来了一点被褥和衣物、碗筷等用品。又让我多花了一个来回返程费!公司给报销200元的被褥钱倒算得很清楚,最后我未买到200元的被褥但买了其他日用品还照样扣我130的补贴和一天的工资!我还不是为了节省资金,或者说节省我曾经多花了很多冤枉钱的体检费,事到6月13号(周五)竟然还有人说我不地道?那公司亏欠我的和公司所做的就地道了?随即我向13912636943发短信说:“项目部已经亏欠我的休息日工资!进入英泰克体健费已200元,不能再扣留本人的补贴和一天的工资!真是英国的英泰克!”(其中“体健”的“健”应是“检”,气愤的我把这个字都打错了!说是体检费已200元,其实已经超过200元。)算了!还有,苏州见证员考试一事,我未及时接到通知,那是5月底我从26号(周一)已回家休息,未能及时考试还要扣我150元!你们要扣就扣吧!全当是为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献了!何况本人在没有发工资的情况下还是向灾区捐献了50元的微薄之力,只是不知道公司能不能把这些扣我的个人工钱汇入灾区!我要求公司能够归还我那大封皮像“房证”一样的上海东方医院体检报告!可是他们说麻烦不愿给,说是在劳务公司。麻烦?!当时索要我的体检报告就一点不麻烦了?
3月26号(周三)我被调到苏州地铁玉山公园站,一直工作到4月26号(周六)劳动合同才来到项目部让我们签约。本人的合同期被修订为2年,试用期2个月,上面月工资为2200元/月。我当时就不愿签,要求胡总给予我谈好的工资,已找了胡总面谈(在苏州乐园站办公室,梁铁锤总代也在场,梁总代也笑着说都是这样,不信我拿我的合同给你看看)。胡总说,不照这个执行,那是基本工资2200元。(当时我们都在乐园站培训学习)我向胡总说你原来说我的试用期为一月,工资为2500元/月。胡总说订一年合同试用期为一月,二年就是二个月试用期,公司都是这么签。可这好像和他原来说的不一样?难怪肖旭(绪,情绪的绪。这家伙的工程专业证件颇多,都是国家级别的注册货!)总代及后来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季(李字多一撇,上海崇明人)胜利要离开这个项目部,季胜利离开时曾当着我的面及监理员滕汉尧(上海崇明人)说他慢慢地把你骗来,实际却不一样。
5月8(周四)号应是英泰克公司正常发工资的一天,但未发我的工资,经过苏州至上海的长途电话多次催问王小姐、李总、胡总等人,直到23号(周五)中午过后网上才显示我的4月份工资解冻为2186.56元。如果早在8号发现我的工资是这种情况,我将会在8号就已经写好这辞职书。经询问王小姐得知,此中已包括我的清明加班工资一天为:基本工资1500元(又不按2200了,王小姐说2200是包括外地补贴等一起在内的总数。反正不管怎么算“大腿拧不过胳膊”,原则上岂能保护所谓的“弱者”?打工的就是“弱者”吗?)/22×3≈204.56元,其中已扣掉由于本人在5月1号(周五)当夜2:00离开工地现场去了办公室、发生锁口管偏移现象而未及时报告领导的200元罚款;本人已在5.14号(周三)当李总、刘总代面承认错误并写了检讨书,表现了良好的态度,敢于承认错误。有错就改就是好同志嘛!扬起鞭来可以不打下去嘛!干吗搞得如此紧张冷血?但我至今认为监理旁站浇砼期间必要时是可以离开的,我要求撤回我的检讨书。但是我后来考虑,我在1号值完夜班之后,2号休息了一天。接着2号(周六)、3号(周日)都上了班,刘总代一直未给我提及此事,还专门给监理员徐萌发短信说监理人员值班一天一夜休息二天48小时。4号直至11号期间,共是七天,由于本人在3.26~4.25这一月期间一直未休息,所以请假就地休息复习准备去上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但是按照正常每周双休来算,每人每月可休息到8.45天也就算8天得了!所以我在4号直至11号共是七天的休息不为超期。
人家刘总代都能要求施工单位把钢筋笼的接驳器钢筋从“内侧钢筋面”一直伸入到“外侧钢筋面”,尤其是在苏州地铁玉山站北端头井东侧E2-6幅,我与之据理相争,这样做会存有质量隐患!如果内外侧的砼保护层不足够,地下水会沿着接驳器的“直肋渗水”,而其中的圆弧肋并不能起到“止水环”的作用,人家刘总代却说能起到“止水”作用。就是这一幅地下连续墙的资料,本人不愿意签批工序报验资料,并在当天5月18号(周日),本人对这有质量隐患的钢筋笼不愿意验收,坚持按原设计去做,我已给总监理□□打过电话,李总也说不给验收!最后还是由刘总代从上海考试赶回给予了验收并下了该幅钢筋笼。从这幅钢筋笼之后,施工单位也将这种接驳器的做法改正了过来,不再按刘总代交代的方法去做,认为刘总代交代的做法不妥。我们作为监理,一般情况是不给施工单位指定做法的!更何况设计图纸上的尺寸画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们不是设计人员,有什么资格去改动设计?可人家做了一点事也没有!我们下面的小监理员稍有一点毛病,便紧紧抓住不放,决不放过你做得很好嘛!阿拉用经济手段制裁你,扣你工资!侬可晓得?
经计算本人3.26~4.25的实际工资不足2000元,未按当初的承诺执行。本工作辛苦劳累,责大权小待遇低廉,言行不一,特请辞职,请贵公司领导批准。
人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但是对于监理工程的项目机构来说,应该有相对的稳定性,这样频频走人、换人,岂能把工作干好?我们在3月26号当天所来到这项目部的几人,包括肖总在内,已所剩无几,肖总代不愿意做走了,监理员不愿意做走了,专业监理工程师不愿意走了,安全监理工程师被调到金枫站了,余下的人也是怨声载道。不论是对工资、对工作的按排、对总代的做法,这么多人为什么仅仅三、四个人值夜班?总监和资料员可以不值夜班,那么土建监理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师、土建总代或是其他人员是不是都该值夜班?人员最少时,监理员滕汉尧回家休息一周,仅仅是我和见证试验人员徐萌坚持值夜班一个星期。“铁打营盘,流水如兵”,难道这是一件好事么?
咳!做人嘛,还是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好些。岂能言而无信忽悠也乎哉?
请酌情、尽可能地给予本人承诺过的工资,而不是强加于本人的合同工资。期待补齐办理为感。
叶学云
2008.5.23.14:23
(周五)
如下是叶学云给公司总监办□□总监的书信,请总监办资料员邓玲玲转交的,后来又被本人在6月11号要回,因为没有起到作用,我最后的休息日还是没有给我考勤:
李总:
你好!
我在3月26号至4月25号一月考勤期间未休息,(监理日记上有,肖工、张工可作证),于是我于5月5号(周一)~11号(周日)请假休息准备复习考试。如按正常双休来算,我可以休息8天,而我实际休7天;
至5月25号(周日)我值班一天一夜,正常休息应该是2天,即26号,27号;我从28号起又回老家徐州休息至6月1号(周日),共是4天+1天=5天,6月2号(周一)我在玉山公园站项目部办理了交接手续,3号(周二)还在签批验收资料。
总的来说我共在项目部工作了两个月整,实休12天,正常双休可达16天之多!其余工作人员都是正常休息一周双日。所以,本人的休息时间并未超标超规,我要求5月27日~6月1号休息期间的考勤正常给予考上,要求发给正常的工资!
请领导批示。
叶学云
2008.6.3(周二)
15:30
其实这些鸡毛蒜皮的事算个屁事!还是把它们当作屁放出来的好!有时候人不得不承认,经过一些错误、曲折却是必要和必然的,不经历一些错误、曲折也许不会走上更正确、更完美的人生之路。真正的“完美”,那就是“不完美的”!不经历风雨,怎么会见到彩虹?所谓“福祸相随相依”,不知各位是否认同或是有所经历?
2008年6月5号(周四)下午被江苏省苏州新区新世纪建设监理公司正式录用,6号(周五)开始进入狮山国际公寓工地。其实,早在5月26号(周一)本人已与之联系,约定在下周一6月2号面谈。真没想到,上海监理工程师的工资还拿不过江苏省监理员的工资!当然,上海监理工程师的工资更比不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的工资!但是,苏州建设局网上可以查询到本人上海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号JS3100610288的注册种类却是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所在单位是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又说上海监理工程师的上岗证不能在江苏省苏州市用,也就是说苏州的监理单位不认上海监理工程师的证。这是为何?上海JS证可是花了一千多元凭实力考出来的!难道说在中国其他各城市就不能用了?为什么省监理师证却能在不同省之间通用?就好比说驾驶证,上海考出来的驾驶证难道去中国其他城市就不能用了?这是什么逻辑?这和上海JS上岗证不是一样的道理么?这分明是社会管理制度的问题,却让我成了受害者?!中国的地区性划分就是这么个水平?地方性保护主义有点严重!难道不都是在中国地域之内么?这个世界有很多讲不清道不明的事情,由不着你去讲理!你只有该死的命,打工的命,弱者的命!
申 诉 书(本文由于一时气愤于2009年5月11日00:22写完,即周一深夜至周二凌晨。后并未实施,也根本不想去实施!没有用!如今看来,这精神及经济损失应该由苏州建设信息中心负责任!)
本人叶学云于2007年5月23日至2008年3月25日在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作。在本人不知道、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将我的上海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证书编号:JS3100610288)于2008年3月开始在江苏省建设厅予以注册(见附表),本人在2008年3月25日离职后,上海协同监理公司未及时给予本人撤销注册,仍继续使用至2009年5月,使得江苏省监理员证书无法在苏州注册,直接影响本人在苏州新区新世纪监理公司每月少收入300元;后又造成我的国家注册证书(证书编号:00132865,注册号32009367)无法在苏注册,被苏州新区新世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如今金融危急的大浪潮下借机辞退,本人无话可说,只得另寻其他工作单位。其实原因都在苏州建设信息中心保留了我多年已经作废了的证书信息而成了我的绊脚石。
在2009年9月办理变更注册过程中,也是受到多方困绕才变更成功!本以为这事情已经解决了,没想到至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在苏州路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使用过程中,苏州建设局网上还是有本人的上海监理工程师注册信息,造成我的国注证无法以总监投标使用被别人换下。本想亲自乘火车去上海当面监督查看上海协同公司给予本人删除掉注册信息,但考虑再三还是以最快捷方式经过电话多方查问查询,上海协同公司及江苏建设厅已将本人注册信息删除掉,可就是苏州建设局网上还有本人的注册信息!难道说国注证还不抵一个已经作废了的上海监理工程师证?本人上海监理师发证日期2006年7月11日,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验证专用章刻有的有效期。至今早已该作废,但是如今一纸废证书成了绊脚石!我在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从老家坐火车赶回苏州东大街上的路达监理公司,然后又在苏州建设局信息中心为这事一直等了一天,才将这绊脚石的底根删除掉(苏州市建设信息中心地址: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邮编:215007 电话:0512-65109046,65109455)。信息中心解释说,江苏省建设厅把我的注册信息已经删除了,但是数据未传送苏州建设信息中心,所以我的原注册信息还保留着。我就想了,苏州建设信息中心为什么还要保留多年已经作废了的证书信息呢?难道说省建设厅信息还管不住市建设局信息?苏州建设局信息为什么不能与省建设局信息连动?难道说苏州建设局信息中心想脱离省建设厅信息而独立王国、独立为政么?经过查询,建设部、省建设厅都有本人正常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信息,可就是在市建设局网上没有本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信息。大门二门进去,在小门里却被挡住了,你说他不是想成为脱离两个上级部门而独立王国吗?同理可论,如果说在苏州所辖县级市吴江、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五个市的建设局网上招标建设工程时是不是也要在这些县级市建设局网上注册一下信息呢?它们是不是也会脱离苏州建设局信息中心而独立王国呢?这难道说是统一全面管理落实了么?难道说你们真想各自为政么?
但是,这造成我本人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由谁来负责呢?天知道,鬼知道?这是社会问题,是网络问题!这都是地区性行业限制、地方保护主义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为什么执业上岗证全国范围内不得通用?而作为岗位证书之一的驾驶证却可以全国通用?不得不让人道谢一声“狗日的上海监理工程师证真差劲”。如今中国很多事情真正统一了吗?比如社保,一个大市范围内都不能通用!更别说什么全国了!地区冲突、地区差价、地区经济、地区收费站、行业性经济保护主义,只要能赚钱,各自为政嘛,这都在体现着全国不统一的星星点点线线面面体体!还有高速公路上收费站或是服务区内,为什么不能涮卡付款或是设有自动存取款机(ATM)呢?很多人事部门办事拖泥带水、效率低下,简直是误国误民误人子弟!本人之遭遇希望社会及政府管理部门能够引以为戒,不要让更多的人重演此等不幸受害者的悲剧情节。
期间,苏州新区新世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张磊已在2009年3月初、4月初、4月中旬多次电话催促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周逸民)将本人的JS证在江苏省撤销注册,本人在此期间也向上海协同公司的张顺武经理电话请求并且发有短信要求予以注销本人的JS证书在江苏省的注册。周逸民同志曾答应张磊在本年4月中旬或是下旬去注销我的JS注册,但一直未实现。而且本人早在2008年6月就曾去上海协同公司请求周逸民同志将本人的JS证书撤销在江苏的注册,他答应要满一年后才能注销。
如此造成本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为:
江苏省监理员证书受损期间(2008年6月~2009年1月)7×300=2100元(RMB)(见苏州新世纪监理公司录用本人的签署意见书)
国家注册证书受损期间(2009年2月~5月在新世纪监理公司)2500×4=10000元
精神损失费(2000元)+误工费(3×200)+交通费400(由苏州前往徐州来回一次,由苏州前往上海来回二次)=3000元
以上合计:2100+10000+3000=15100元
请上海协同监理公司领导给予本人如上的损失费用。如今看来,这精神及经济损失应该由苏州建设信息中心负责任!让它们赔钱,做梦去吧!
辞职申请
本人叶学云,于2009年6月11日(周四)被苏州路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梅秀荣总经理的安排下,经办公室人员办理手续后当日录用去驻地监理组。
先后在组长高跃顺、童磊,总监杨秋浩,组长顾维国,王军,党丽华,胡瑜所在监理组任现场道路及桥梁监理工程师,至今2012年2月28日(周二)已在贵公司工作两年零九个月左右。
依次参加监理的项目有广济路北延三期三标亚历三大桥装饰工程、人民路北延工程、阳澄湖西路黑色化化改造工程、相城区金澄路西延工程、312国道长青转盘改造工程、昆山城北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吴江滨湖新城便道工程、太仓市339省道东延新建工程。
感谢公司领导给予本人这几年的工作机会。现提出辞职,请公司领导予以批准。
孤独给败见此状况,大笑道:“你真是个跳槽专家!活该!倒霉!这就是现实的世界!不可能都达到你的梦想。要冲开血路,挥手上吧!要致力国家中兴!岂让国土再遭践踏,这睡狮渐已醒!你也知道挑选老板,你有胆就去做白领、金领,去做打工皇帝!打出你的一片天地人和!”
我们中国人要追求新的希望、新的理想,去打造新的中国梦。做人,人就要好好地活着;做事,事就要弄得一清二楚,尤其是一些社会收费:
二、间接费(摘录建筑安装工程费,它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关于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牐犉渲醒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牐牎拔逑找唤稹钡慕煞驯壤是什么?
牐犇壳氨本┭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牐犑б当O战煞驯壤: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江苏省苏州市社保、住房公积金及意外伤害保险、个税收费计算大概标准(仅供参考):
个人缴基本工资的百分比数 公司缴基本工资的百分比数
养老保险金(费)一个红本 8% 20%(17%+3%)
社会保障费 失业保险金(费) 1% 2%
医疗保险金(费)一个绿本、一个卡 2%(45元∕人·月,540,700元∕年) 10%
大病(应属于医药保险金): 5元/月 0
意外伤害(工伤)保险: 0 1%
生育保险: 0 1%
合计 11% +5元/月 34%
监理员 120+120(各占8%)
省监理师 160+160(各占8%)
住房公积金(一个本):个人与公司各交一半 资料员及其他人员 A+A(也就是说AA制,对半开!)
总监 200+200
个人所得税:超过2000元以外部分的5%左右;有低工资的人员不需要交个税。
工资标准 缴费基数 住房公积金
资料员及其他人员(1300,1500) 1000 110(社保个人缴纳)+340(社保公司缴)+80+80
监理员(2700,3000) 1500 165(社保个人缴纳)+510(社保公司缴)+120+120
省监理师(3500,3700) 2000 220(160+20+40) + 680 + 160+160
(国注)总监(5300) 2500 275(200+25+50) + 850 + 200+200
总监个人总工资要每月扣:275+200+5+1000×5%=530,实得工资4750元左右,公司给个人缴:850+200=1050;
监理师个人总工资要每月扣: 220(2000×11%)+160(2000×8%)+5+8.8(已少交)=393.8元,实得工资3300元左右;公司给个人缴:680+160=840元;
监理员每月扣:165+120+5=290 公司给个人缴:510+160=670元
资料员及其他人员每月扣:110+80+5=195 公司给个人缴:340+80=420元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在买房、装修时可用,在退休时可连本加利息取回!有些没弄明白不要瞎说,要好好看看政策及管理办法!
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其中平安人寿保险费个人约1200元∕年(即综合保险老年补贴),医药保险卡20元∕月=240元∕年;苏州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基本工资的11%,医药保险卡45元∕月=540元∕年(监理师、监理员),700元∕年(总监)。
6月17日(周二)苏州至上海2581次列车7元,7:13~8:43,去往英泰克(上海外建监理公司)及上海协同监理公司;K360次列车上海至苏州11元,12:51~13:45。
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叶学云、苏州路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东大街195号、221005、807707508@□□.、13291171895
我对监理行业的一点看法(2008-8-26)
曾有人说:“干监理不行了,监理越来越不好干了!”曾有人说:“干监理不如干施工。”曾有人说:“干监理不如干甲方,不如干业主,不如干开发!”曾有人说:“干监理就是累不着,挣不着钱,也饿不死!”曾有人说:“监理是养老的,适合年老的人去干!年轻人就要趁着年轻去干施工,一则多挣些钱,二则积累实践经验。”也曾有人说:“干监理就是捣江湖的!”曾有人说:“干监理就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时甚至连一天钟也不撞!”如此种种,也难怪有些人就像“墙头草”一样,纷纷从监理行业倒戈相向,跳槽到施工单位,跳槽到开发公司,跳槽到项目管理公司,跳槽到造价事务所等行业!根本原因,无怪乎有一点,其实不都是为了多挣些钱么?这就是一些人跳槽、站着这山望着那山高、朝秦暮楚地见异思迁的根本源头所在,就是经济原因!一切向前(钱)看嘛!难道说监理行业果真到了人心惶惶、风雨飘摇的末日了?是不是有些人在“杞人忧天”?
孰不知,“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甚至可以说是“三千六百五十行,行行出状元!行行有它存在的基础,有它存在的价值和道理所在!” 社会大家庭就是如此,这是社会大家庭的细致分工,是多年实践经验的积累,是发展变化的硬道理所在。历史和实践证明我国现阶段或者说在更远的未来阶段,监理行业依然要在建筑领域之中生龙活虎地发展下去,而且越来越受到政府、人民、业主及施工单位的尊重、认可甚至达到依赖的程度,是建筑行业不可缺少的管理大军!甚至可以通俗地讲,监理人员就是“监军”,就是“监工”。当然这种说法有它的局限所在,仅作一说而已。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建筑大军总要存在,“监军”当然也会随之存在。监理作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介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有着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规范参建各方建设行为的良好作用。就好像西方国家所谓的“三权分立,互相制约。”其目的和作用可想而知。其实,政府部门对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分布在水利部、交通部、建设部、建设厅、建委、建设局、建管处、建管站、质监站、安监站等等等部门。试想,如今我国建设领域之大,范围之广,单靠政府部门的力量又岂能统辖管理监督得了的?说穿了,监理行业实质上就是政府部门对建设行为监督管理的一种权力下放。尤其是质监站和安监站对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更多的还是要依靠监理行业。
建设单位(业主)、施工方、监理,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平等互利而又互相监督互相治约的三方。任何一方有违反违规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的建设行为、说法和思想观念,另一方都有责任和权利视情况而进行沉默、告知、通知、通报、警告、检举、举报、投诉、控告等等。当然,监理要从业主那里拿到业务费,那么业主与监理的关系就是雇主与雇用的关系?业主在监理面前就是“皇军大大的、太君至上,我的小小的,我们是哈巴狗?!”作为监理人员必须以身作责,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能被腐败、被腐化、被堕落以及“自主自觉”腐败、腐化、自甘堕落。学赵本山说,怎么了,下来了?腐败了?没想到自己也要坏了。作为监理,在维护职业道德的同时,当然要明确注重公司集体及个人的形象,要远离酒、色、财、气、黄、赌、毒,更不要养成吃喝嫖赌抽的恶习,也不得坑蒙拐骗偷。这不光说监理,这世界上的人人都要力求去做到这些良好的作风行为,远离不良之风!
为什么说“历史和实践证明我国现阶段或者说在更远的未来阶段,监理行业依然要在建筑领域之中生龙活虎地发展下去”呢?请略稍翻开一下我们中国的建筑史,你便可以了解一些道理。或者说,在现如今有些人对监理行业的前途抱有迷茫看法的“风吹草动”时期,我们是该好好看看一下我们的历史和法律了!
不是有首为纪念建设监理制度推行20周年而作的“建设监理赞歌”开头唱道:“建设监理,像鲜花开遍了祖国大地,监理工程师,已成为国家建设主力军……”吗?那么就请各位看看这20周年的历程——
中国监理行业从1988年开始试点,发起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经过长达10年的发展和积累,所谓“十年磨一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终于在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会第28次会议通过,这一年正是香港回归中国怀抱的一年,正是监理制度首次以法律形式作出了规定,确定了它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法律地位。本《建筑法》最后一条,也就是第八十五条明文规定,本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法律是“全国□□会”所发的“主席团令”,建筑行业开始真正名副其实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试想,违反历史和法律的车轮,想把监理行业贬得“一文不值”,岂不是“飞蛾扑火,螳臂挡车”?目前中国的国情需要监理,与国际惯例接轨也需要监理。
《建筑法》第一条“首当其冲”地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中国为什么要实行监理制,顾名思义,其作用和意义,我想,看看这一条规定我们应该有所明晓了吧。
非但如此,《建筑法》还对监理制度有明文规定——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2000年1月10日□□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我们的好总理朱镕基总理于2000年1月30日所签发的行政法规。
在该条例第五章已明确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请各位不要嫌繁锁,认为自己都知道。其实,闭着眼睛让你说上几条,恐怕我们便是哑口无言了。还是让我们多看看几条,如此才能让我们更好地了解监理这一行业:
第五章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2日□□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们的又一位好总理□□总理于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签发的行政法规。
该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其中对监理单位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319-2000开头也有对监理行业的明确规定——
1、总则
1.0.1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0.4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1.0.6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从以上法律、法规、规范条文可以看出,法律、法规、规范已赋予监理神圣不可侵犯的职责和权力,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不容任何人所贬低的。谁能推翻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你能搬动历史和法律的车轮?
既然如此,作为监理人员的我们应该怎样干好监理这一行业呢?
还是要知道一些道理,各位请看:
建设工程监理在建筑领域所发挥的作用:一、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二、规范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三、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四、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一、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道路;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发展;三、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四、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五、与国际惯例接轨,走向世界。
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一、服务对象的单一性;二、强制推行的制度;三、具有监督功能;四、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新中国建立以来建设工程的关键变化:一、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二、工程招标投标制;三、工程监理制;四、项目法人责任制。此外,合同管理制也是建设工程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而其中的“工程监理制”是建设领域的关键变化之一,也是建设领域的“四大”基本制度之一。可想而知,监理制度是发展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法律的产物,其地位和作用岂能让世人忽视?
要干好监理这一行业,首先要对它有一个正确明白的认识,其次还要明白并且要做到一些监理工程师所必备的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
监理工程师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主要表现在:一、热爱本职工作;二、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三、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四、能够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冷静分析问题。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二、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监理工作;三、不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四、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五、不泄露参建各方认为需要保秘的事项;六、公正、独立、自主、依法执业。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委托监理合同开展工作;二、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三、在执业中保守商业秘密;四、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行业务;五、不得出借证书和执业印章;六、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监理工程师的必备素质:一、要有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知识结构;二、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三、良好的品德;四、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以上这些,是监理工程师干好监理这一行业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当然还需要其他诸多的知识、技能、经验,不能视而不见,认为无所谓,认为是在唱高调、说大话。要干一行,爱一行,不能到处乱跳槽,扰乱军心!随着你知识和经验的积累,甚至是地位的提高,只要你端正思想、好好地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你也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得到你存在的价值所在,你也会得到丰厚的回报。岂能朝秦暮楚地见异思迁呢?到底哪一行业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干哪一行挣钱最多?没有最多,只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人的理想或者说心有余、欲望无边而力不足,只有知足常乐!不是有许多人在监理这一行业里在焕发着青春和活力吗?年老之人可以在这一行业里发挥着余热,年轻人也可以在这个平台里好好学习、锻炼自己。所以,我认为,本篇开头里有一些人所讲的话,本人难以苟同。还是稳稳当当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好,诚如古人所说的要安分守己,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信心。既然干了监理,就要干出点明堂出来,活得像个人样!岂能当鸡鸣狗跳的“墙头草”之辈?让我们共同来维护我们监理仅有仅存的一点地位和尊严吧,好好守住我们的岗位和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