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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鹄

季春下旬,大军撤离蒲阪,鹄整个人都很茫然,前路茫茫,不知该往何处。

大家憋着一口气从冀州打到蒲阪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覆灭这个王朝吗?为何最终却是如此结果?难道什么都无法改变吗?

鹄不好去打扰盗趾,蒲阪围城失败,盗趾的心情也不会多好,长达半年的蒲阪之战,盗趾的头发都白了不少。

虽不得不放弃蒲阪战役,但盗趾还是很快就振作了起来,大军折向兖州。

九州之地,兖州与沃州最穷,但穷也有穷的好处,没那么容易组织起强大的力量。尤其是世代担任兖州牧的穷桑国前几年还爆发了继承者战争,对兖州方国的控制力严重下降,不论是东南西北四位方伯还是那些二流方国心思都活泛了起来。

转战并不是一件事容易的事,几万人的转移,以及敌人的追杀都不是小事。

出乎意料的是,追杀虽有,但力度并没有预想的那般厉害。

莫说盗趾了,便是鹄都有些诧异,不明白是发生了什么。

诚然,蒲阪围城半年,不管是围城的还是被围的都很惨,但奴隶军和蒲阪的贵族们终究是不一样的。

奴隶大逆不道的杀死主人叛乱不说,还围攻帝都,围得帝都易子而食,折骨而炊,那些战死的贵族尸体和俘虏也全都被奴隶军制成了人脯,如此奇耻大辱,那些贵族能忍?

山雨欲来。

鹄颇有这种感觉,却很期待。

来吧,拼个你死我活,能拉一个是一个,反正都赚大了。

高高在上的贵族也不过是一团血肉,一戈下去照样死得不能再死。

鹄不怕战死,但饿死就感觉亏大了,怎么也要多拉几个贵族才划算。

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解决的希望。

仲春上旬,羽王风洲启用了人屠经桓攻打沃州,经桓不负战神,人族梦魇之名,沃州牧少昊臧重伤不治而亡,少昊亓临危继位,沃州防线告急。

自裂姓之战后,与帝都决裂千年的沃州风姓氏族终究还是选择了向帝都低头。

王权衡之后压下了异议,决定优先处理沃西的问题,对沃西开出了条件——质子,按传统来,王就下令诸侯救援沃西。

沃州所有方国都要遣送质子入帝都,顺便还将与沃州紧挨着的兖州也给算上了,一州要送,另一州也不能偏颇,估计等战争赢了,整个九州的方国都会体验到这种不偏颇的公平。

会有人期待这种公平吗?

答案自然是否,若是期待,奴隶军也不会轻易得知这些消息了。

借刀杀人,但奴隶军恰好能从中获利,倒也不介意做一回刀,日后有机会再杀了那些以自己为刀的人便是。

质子虽是人质,却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担任的。

质子是人质,同时也是不同国家与氏族交好时的活信物,因而必须够分量,而要送去帝都的质子,分量更得足,纵不是嗣君也须得是继承顺序靠前的子嗣,很难说帝都方面和本国究竟哪方面希望质子死的人多些。

离开蒲阪时奴隶军带走了帝都周围百里所有能带走的食物,但数万人每日吃马嚼不是小数目,战略转移,要走的不是小路程,钱粮尤为重要。

在奴隶军的高层看来,那些质子都是行走的钱粮山。

奴隶军不认识那些出身尊贵的质子,但要区分贵族与氓庶还是很容易的,常仪如此言。

一看容貌,喜好美色乃人性,贵族有权有势,更不会在美色方面亏待自己,哪怕祖先是个丑八怪,但配偶情人都是美人,一代代优化下来,贵族很少有生得差的。

二看气色,这年头能吃饱喝足,有精力有空闲习武的哪怕不是贵族也必定是和贵族有关系的群体,因而看到一个人面色红润,身强体健,肌肤白皙,手上只有拿弓和剑的茧子,而无劳作的痕迹,大概率是贵族。

三看衣着,穿错衣服和带错首饰都是会死人的,不同方国氏族出身的贵族衣服上绣和画都是有区别的,身份地位越高,纹饰就越繁复精美,玉器也越精细繁多,帝国地位最高的那些人在重要场合穿戴的玉饰之多堪称披挂上阵。也不排除贵族乔装,但贵族平日穿的衣服料子都是极好的,打小穿精细的料子忽然换上粗布料子,皮肤肯定会不适应,检查一下皮肤有没有被磨伤便知人和衣服是否搭配。

鹄当时就没忍住问了句:“先生怎如此了解这些?”

按着这标准,常仪就挺符合的。

常仪的脸上带着一张木雕的精美而恐怖的面具,鹄看不到望舒的容貌与神情,但面具遮住了容颜却没遮住那双浅褐色眸子,颜色极浅的眸里尽是一言难尽。

“以前为人抓贵族时的经验。”

为人抓贵族?

听说过贵族让人抓流民为奴隶的,可没听说过抓贵族的。

鹄是负责抓质子的精锐之一,也是眼睛最毒的,不管质子们如何伪装都瞒不过他的眼睛,这一次也没能例外,唯一意料之外的便是这块肉真硬,简直是一块骨头,且是一块特别硬的硬骨头。

奴隶军自冀州打来,冀州与宁州的军队在奴隶军面前不说摧枯拉朽,却也差不多,但进入沃州后,鹄清晰的感受到了东荒与南荒的差异。

真难啃。

可惜,再难啃也终究是奴隶军的手下败将。

鹄有的时候回想过去真的很不能理解,曾经的他们究竟是怎么会觉得这些贵族那么高贵的?

鹄以车轮战的法子击败了少昊逢。

将铜戈架在少昊逢的肩上将人牢牢的压在地上,鹄用一种颇为侧目的语气道:“我敬你之勇武,绕你一命。”

少昊逢闻言道:“你也是勇士,有此勇武,为何不用在正途上而要为此盗贼之事?”

鹄有一瞬的沉默。

这贵族真不走寻常路。

正常贵族在听到被一个贱民饶恕时不是应该气得暴跳如雷深感受到了侮辱吗?之前的经验告诉他,被如此羞辱,觉得不能忍受而自刎的都有,居然劝自己走正途,这哪来的白痴?

看在对方之勇武的份上,鹄决定原谅此人的白痴。

“找到了吗?”鹄问下属。

“找到了,但有两个。”下属也有点懵。

鹄道:“两支队伍合并了?”

为了安全,只要不是有仇,质子们在路上相遇时是会选择一起走的,当然,这么做也很容易被一锅烩,鹄不久前便一锅烩过好几个质子。

下属道:“不,这里只有一支队伍,是少昊氏的帝子,还有一个不是,她身上的衣服上绣画的是一只独爪的鸟。”

虽然不认识那是什么鸟,但下属眼睛不瞎,凤凰是有两只足的。

被从马车里抓出来的女童道:“若你们是奉公叔之命来杀大君的,我得说,你们来晚了,大君早已渡河前往桑林。”

这内容量有点大。

大君,只有国君才能被如此称呼。

但辛子、公叔、追杀....

过去只是一名奴隶,生活里只有生死搏杀的鹄不是很能理解这番话里包含的东西,但他能意识到这里有东西,只是自己不懂,既然不懂,那就带回去,军中总有人懂这些。

“你不是国君,那你是什么人?”鹄问。

女童回道:“我是大君的奴隶。”

闻言,不论是旁边的美丽少年还是少昊逢都不由看向女童,女童面不改色的以真诚的目光看着鹄。

鹄默然的看着女童的脸,这是一张很好看的脸,但在旁边少年的衬托下,十分美色也只剩下了两分,但实际上却一点都没黯淡,概因女童生着一张颇为少见的矜贵脸,一看就很贵族的矜贵脸,再加上女童身上有一种极为出众的气质,更加衬得其出色。

你说你是奴隶。

你以为我不知道奴隶该是什么模样吗?

“一起带回去。”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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