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客栈离超市太远,需要打扫的房间又太多,光是卫生的问题就占据她一天时间,倒是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
被收养的这些年,除了衣食住行,那些人几乎不会给孟槐额外的花销,孟槐也没有买东西的习惯,对电子产品拒绝更没有兴趣,唯一一个还是大学刚入学时买的手机,朴素的黑色,用到现在也是满屏幕蜘蛛纹,如小楼一般破旧。
孟槐没有什么亲近的人,上学时偶尔还有辅导员找她,毕业之后,手机就彻底成了摆设,一个月也接不到一通电话。
不用手机,也就想不起来要充电这回事,要不是耽误了晚饭,她可能根本想不到要通电的事。
无奈收起电炒锅,孟槐推开小楼后门,来到了院子。
之前她就注意到,这个小楼不是孤零零一栋楼,而是带了一个很大的院子,后院应该是原来客栈的老板和伙计居住的地方,没有改造成西式的样式,反倒更像四合院,有五六间平房用来住人,还有一排车库。
由于民国时中西并存,开小汽车或是赶马车的都有,客栈也就建了一半车库,用来存放小汽车,另一半还是原来的车棚,用来存放马车,还有一个马棚,用来栓牲口,马棚跟车棚建在一起,但是跟车库隔的很远,就怕那些开小汽车的少爷小姐们嫌弃牲口太脏。
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如今客栈凋敝,车库车棚已是杂草丛生,就连马棚的棚顶,野草都有三尺高。
野草无风自动,和山上路上的大树们一样,尽情地昭显着自己的存在感,但孟槐忙着寻找厨房,根本没有理会他们。
连着推开四五扇门,最终,她在一个靠近院门的地方找到了厨房,万幸,锅灶只是脏了点,刷一刷还能用。
不过院子里没有柴火,孟槐无奈,只好推开院门,打算去外面找找,有没有枯枝可以烧。
一时间,院子和小楼都是空空荡荡,只有楼门前的路牌,被灯笼映照成红艳艳的,显出一抹诡异的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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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傍晚开始,天色就有些阴,等到夜幕西陲,月亮含羞未露,只剩点点星光闪烁,根本无法照亮下山的路。
不过,对于盲山来说,有没有月亮都无所谓,所有的光亮到了这里,都只有被吞噬的结局。
夜幕下,有个人影正在山间狂奔。
夜晚的山间明明很凉爽,他却跑得满头大汗,呼吸像是在拉风箱,甚至连眼神都有些呆滞。
虽然他依旧跑得很快,但谁都知道,他已经快到极限了,他自己也清楚。
树影婆娑,一棵一棵的大树,遮天蔽日,无风时也挥舞枝条,它们影子叠着影子,在半空挨挤着,密密麻麻。
“呼……呼……”
许彬疯狂地跑着,他要跑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就可以暂时歇息一会儿,直到被那些东西找到,然后再次逃跑。
他已经持续这个状态两天了,依靠的只有背包里的一瓶水和一小包压缩饼干,两天过去,矿泉水瓶里只剩下三分之一,压缩饼干也所剩无几,他还要时刻躲避那些东西,几乎没怎么睡觉,头昏昏沉沉,直往地下坠。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倒,倒了就再也站不起来了,他会成为那些东西的晚餐。
夜晚的盲山总是一片漆黑,像是被光明抛弃的地方,好在许彬上山时带的电池足够多,手电筒才能坚持到现在。
不过,山上本来就黑,他更是在急速奔跑中,难免会顾不到脚下,在跑到一个小山坡上时,脚下踩空,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他努力想要站稳身形,不让自己摔倒,可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挣扎都是徒劳的,“噗通”一声摔倒在地,然后又顺着山坡一路滚了下去,他只能尽力护住头,避免撞击受伤。
但身上不可避免地被枯枝划伤,浑身火辣辣地疼,尤其是一双手,手背上满是擦伤。即便如此,他也一直握着手电筒,不肯松手。
现在刚刚入夜,夏天白日长,现在应该是晚上七点左右,凌晨四点天亮,他还需要坚持九个个小时,如果没有手电筒照明,恐怕不等那些东西追上,他就要被摔死。
不过现在比摔死也好不到哪里去。
终于落到了坡底,除了身上擦伤严重,脚踝有些痛之外,没有其他的重伤,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许彬苦笑,挣扎着起身,感觉身上没有明显濡湿的地方,出血不严重,还能再撑几个小时,他一只手拄着地,慢慢从地上站起来,然后顾不上清理身上的泥土和枯叶,跛着脚继续小跑着,想要逃离这个地方。
但他心里清楚,他逃不掉了。
背包里剩的食水,最多能再坚持一天,他还伤了脚,也许在水没喝光之前,就要被抓住吃掉了,他现在无非是硬撑着一口气,不愿意在死前折腰低头罢了。
脚踝有点痛,不知是挫伤还是骨折,只要一着地就是钻心的痛,根本不能走路。可身后的树枝张牙舞爪,几乎就要就要碰到他的衣角。
不……不行!
许彬咬咬牙,就当这疼痛不存在,他晃晃脑袋,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
要坚持,坚持走下去,一定会走到山下的!
此时的许彬不由有些后悔,后悔没有听那个老人的话。
想起昨天上山前,山脚下废弃村落里的老人曾劝过他:“孩子啊,这盲山去不得,只要上了山,一定会遇到鬼打墙的!我知道你们年轻人不信这个,但是听我一句劝,山上可死过不少人呐!”
许彬一向信奉科学,根本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鬼,他不以为意,礼貌地向老人道别,然后一意孤行上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