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天刚蒙蒙亮,温念念便去了学校,在学校后街一家特别受欢迎的包子铺买了一袋酱香包。
她嘴里叼着包子,悠哉悠哉地朝着学校后门的方向走去。
这时,一个高挑瘦削的男孩走到她的身边,跟她并排而走。
温念念偏头看了他一眼。
他皮肤很白,下颌轮廓锋锐,戴着厚厚的黑框眼镜,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背着中规中矩的书包,一看就是好学生的模样。
这家伙...正是之前目睹了她做题全过程、并且在同学面前大肆吹嘘的眼镜学习委员——季驰。
季驰扶了扶眼镜,意味深长地打量着她,露出了并不简单的神情——“温念念同学,不知道你还缺腿部挂件吗?不介意的话,我可以...”
温念念险些让包子噎着了,没想到平日里一贯被冠之以“老实人”的学委,会屁颠儿屁颠儿跑来抱她的大腿。
“......并不太需要。”
学委季驰毫不在意地摆摆手,说道:“我觉得你会需要的,从今以后,就让我当你的挂件,我一定会尽一个舔狗最大的本分,帮你成为女神。”
温念念嘴角抽了抽,看着学委真诚的表情,其实也有些于心不忍。
学委季驰的智商不高,但是超级无敌努力,每天睁开眼学习学习再学习!
虽然这么努力,但他的学习成绩始终提不上去,可能真的是……天赋有限。
也正因为他把全部的精力都挂在学习上,过于勤奋,跟班上的男同学基本上没有共同语言,被列入了“怪咖”的那一类人里面。
念念想到自己的过去,在还没有成为温念念以前,她曾经也因为智商超群而与周围人格格不入,被孤立和排挤,没有朋友。
后来即便是考上了世界名校,但绝大部分时候,她一个人踽踽独行,默默忍受着超速成长带来的孤独感。
温念念大小姐过去虽然也不受待见,但好歹有几个狐朋狗友,但是学委是一个朋友都没有。
温念念理解学委的心思,他想要找到同类人。
“学委,你想跟我当朋友吗。”
季驰老脸一红,立刻傲娇地拍拍胸脯说道:“鲁迅先生说得好,猛兽总是独行,牛羊才成群结队。”
“哦!”
温念念耸耸肩,继续往前走。
很快,季驰追了上来,贱兮兮地说道:“我说我是牛羊,嘿嘿。”
温念念将自己手里的酱肉包分给他,说道:“可以当朋友,不过不要再说当我腿部挂件了,我提着你可走不动道。”
季驰超级无敌感动,抓起包子一口吞了下去。
“啊!!好烫!烫烫烫!”
温念念笑了起来:“谁让你吞这么快啊。”
季驰呼出一口热腾腾的含着韭菜味儿的雾气,乐呵呵地说:“我是为了表达诚意嘛,哦,对了,听说你加入老王的天才兴趣组了。”
数学老师姓王,是个典型的中年秃顶男人,地中海的发型相当光亮,所以同学们平时喜欢“老王”“老王”地叫他。
“嗯,加了。”
“真巧,我也加了。”
这倒出乎了温念念的意料:“老王不是说,要招揽学校的天才加入吗 ,当然,没有别的意思。”
季驰毫不介意,解释道:“我抱着老王的大腿求了他三天,才同意让我加入的!主要是你们讨论问题的时候,我负责在边上写笔记,或者通知你们开会。”
温念念问季驰:“吃饱了撑的,干嘛要做这些杂事?”
季驰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妈说,让我跟你们这些聪明的同学多接触接触,也会变聪明了。”
“是么?”
没听说聪明还可以传染的。
她始终坚信,最艰难的学术跋涉,一定是独立完成的。
但是不管怎么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既来之,则安之。
校门口,一辆黑色的宾利车停在路边,极其引人注目。
一个穿着干净的白衬衣的少年从车上走下来。
他露脸的那一瞬,阳光落在他英俊的五官上。温念念甚至能听到周围女孩子们倒抽一口气的声音。
少年皮肤很白,五官英俊,漂亮的深榛色眸子里仿佛装着漫天星辰,清晨的阳光下,整个人漂亮得宛若在发光一般。
他单手揣兜里,朝着校门边的一间蛋糕店走去。
念念当然认识他。
他叫江屿,也就是原主温念念暗恋了好长一段时间的男孩子。
看到他的脸,念念终于能理解,为什么原主这样一个内向的女孩,会对他如此痴迷甚至都有些死缠烂打的意思了。
这特么...帅得有点犯规啊!
季驰见温念念直勾勾地盯着他,喃喃道:“怎么,不认识了?他是你此生最爱的男人,你总共向他告白了34次,被拒绝了28次,有5次直接被无视,还有1次是追着人家的车跑了半条街,丢脸至极。”
温念念:……
谢谢,并不想重温黑历史。
“《恋爱宝典》第六条,坏男孩一般会喜欢上好女孩,像江屿这样家世好、成绩好、各方面优秀到爆表的好男孩,一般都会被坏坏的女孩吸引哦,你要不要试着改变一下?”
温念念无语地望他一眼。
hello,这个所谓眼中除了学习什么都没有的学委,你一天到底在学些什么玩意儿啊。
“难道你觉得我还不够坏?”
原主温念念追求江屿的行为,以所有好女孩的行为准则观照来看,都已经算是相当出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