嗖的一声子弹射出,啪的一下击中目标,用“嗖啪”的名字,合情合理!
我怎么这么聪明呢!房遗则都想给自己磕一个头,太他吗优秀了。
房遗则看着“嗖啪”对大树造成的伤害,也很是满意,子弹打进去了三分之二,还造成了范围性的伤害,以现在唐代的盔甲防御力来说,根本抵抗不住。
这一枪打下去,绝对击杀一人,而且房遗则给这把手枪还做了改良,可以连续打三颗子弹。
如果在战场上,士兵一人配备一把,那威力是有多大,攻击了有多强,恐怕会超出想象。
房遗则看着烟儿,兴奋的说道:“走!本公子今天带你去打猎,吩咐厨房,晚上炖野味!”
“真的啊!”烟儿满脸的期待。
“哪还有假啊!叫上几个家丁,我们现在就出发。”房遗则拉起烟儿的小手,就往府门口走去。
烟儿一脸为难的看着房遗则,小声说道:“公子,您要不要先换件衣服?”
房遗则一怔,低头看了一下,顿时尴尬的笑了起来,“呵呵!是该换件衣服。”
洗了个澡,换好了衣服,房遗则收拾利索后,带着七八个家丁,还有烟儿,骑着马出了府邸,直奔长安城内的郊区。
烟儿不会骑马,与房遗则同乘一匹,房遗则坐在马上,怀里抱着佳人,闻着烟儿身上的香味,一阵阵心猿意马。
过了一个时辰,房遗则一行人来到了郊区,房遗则对着家丁说道:
“你们散开,围成一个圈,往中间驱赶。”
“是!”家丁们应了一声,催马冲了出去。
房遗则搂着烟儿在马上静静地等待着,家丁用马鞭打着草丛,不断的制造出动静,不一会,就有动物窜了出来。
烟儿指着一个方向,兴奋的大喊,“公子,快看!是兔子!”
“哈哈!好!就拿它来血祭我的“嗖啪”,哪里跑!”房遗则大笑一声,一催宝马,直奔野兔追了过去。
这野兔受了惊吓,玩命的跑,房遗则也不着急开枪,在后面拼命的追,兔子的速度再快,那比不上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