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夜行多遇魍魉魑魅,慎行慎言,切记切记。
【壹】
我讨厌下雨。
无论是秋冬之际的阴绵小雨,还是炎夏之时的倾盆大雨,听见雨声就烦躁。
夜晚还好,若是看见明媚的阳光因为大雨被乌云遮挡起来,好好的白日变成了黑夜的延伸一样,让人心情不好。
“真娇气呢。”妈妈曾经有这么说过我,不过我觉得她完全没立场说,每年冬天必然会缠绵病榻的妈妈才是家里最娇弱的人。
毫无疑问她十分疼爱我,不止妈妈,爸爸与双生的弟弟也是,我受到了全家人的宠爱。
所以每逢阴雨天,家里会挂上灯笼,各种各样的花灯非常漂亮,从我的房间到起居室的路上都会挂着。
橘黄的柔和的光芒,朦胧而虚幻的美丽,反倒需要关掉电灯才能欣赏。
这时注意力就会集中在灯笼上,不会去烦恼外面的雨声。
因此便能愉快地度过那一天。
不过都已经是小时候的事了,十来岁的时候我就感到难为情起来,很郑重地跟父母和弟弟说,请不必再做这些事。
妈妈因此有些失落,似乎是为了我定做了新的灯笼,可惜不能挂出来了。不过在祭典上仍然有它们出场的机会,所以也不是什么值得烦恼的大事。
但我还是讨厌下雨,加倍地讨厌下雨的夜晚,尤其还是独自寄宿在这个山脚下的旅馆里。
老旧的摆设、腐朽的木头味道、还有仿佛被时代抛弃的错位感,全是叫人不快的事。
虽然大厅里的光线称得上明亮,但给我的感觉仍旧阴森森的,烦躁感在心里堆积,书也看不下去。
于是我从那张沙发上坐起来,把书丢在桌上。
“哎呀,您不看了吗?”
不远处传来男人的声音,一身很有商人特色的打扮,年纪大概在三十到四十之间,是这家旅馆的老板,我记得他姓户部。
名字不知道,他似乎自我介绍的时候说了,不过我听不进去,也不想记住。
我一丢开书,老板就从看台后面走出来,满脸关切地来问我,“是想用些宵夜吗?雨下得太大了,明天送菜的人大概来不了,就算如此也绝不会怠慢客人,不死川小姐若有需要请尽管开口。”
真啰嗦,我才不想知道那些事,而且说话的时候眼睛从别人的脸开始看到胸口再到大腿的家伙,看起来连做人的基本礼仪都没好好学过。
近看他脸上还有一条不长不短的疤痕,在额头上留下的痕迹很深,而且是很久前的旧伤。
世人总会对脸上有伤的人抱有误解,认为他们是罪人或暴徒一类,但放在这个人身上倒也不算冤枉他。
“不用了,谢谢您。”尽量不破坏自己的修养,温和地回答他,希望他可以知趣点离我远些。
但我并不是因为他脸上有疤痕讨厌他,不如说是因为这样的人也有伤痕才叫我反感。
我家的男性长辈,说到底也只是我的爸爸与他的弟弟,他们两人脸上都有伤疤。尤其是爸爸,别说脸上了,就连身上也有很多伤痕,按世人的眼光来评价,他绝对是暴徒中的暴徒。
可事实才不是那样,我的爸爸是世上最温柔的人,是非常了不起的英雄,即便他为别人做过的一切都不能公之于众。
要说有没有被吓到过,老实说从小到大一次也没有过。幼年不懂事的时候,在爸爸把我抱在怀里时,我还会伸出手指去摸他手臂上的伤痕,幼稚的我甚至觉得好玩,虽也奇怪过同龄人的父亲为什么和我的爸爸不一样,但说实话我一直为我的爸爸独一无二骄傲着。
伤疤对我来说有特殊的意义,这个人却玷污了它,不可饶恕。
不过他也没有做出越界的行为,我就暂时忍耐一下无礼的目光吧。
也许我把嫌恶隐藏得太好了,户部不懂分寸地就近拿了一把椅子,坐在离沙发几步远的地方,继续过问我的个人隐私。
“不死川小姐是东京人吧?您想必出身良好,气质看起来就像是华族那一类的大小姐呢。”
啰哩啰嗦的男人,肯定不会受到女人欢迎的,这算得上哪门子的奉承,以为女性只要听了这种话就会高兴吗?
我到这家旅馆投宿的时候,靴子沾满了泥土,最喜欢的那条裙子也被泥水和雨水弄脏了,要是我蠢得出门前还化了妆,恐怕就要顶着一张花花绿绿的脸出现在人前。
活到现在的脸面都要丢尽了,哪还有什么气质,就算是头猪都不会把这样狼狈的女人跟大小姐扯上关系。
不对,猪有时候要比人更聪明。
“不是哦,我只是个普通平民而已。”我随口回答他,“偶尔写点稿子来赚钱而已。”
“原来是作家小姐呀。”他夸张的语气太做作了,“所以才会一个人跑到这荒山野岭来,进行,那个,取材旅行吗?”
“算是吧,虽然是为了防止某个男人的骚扰,才出来转换心情。”当然也有别的理由,为了达成目的,似乎也必须向他透露一点信息才行。
“我在附近听见了一个很有趣的消息,忍不住想来一探究竟。”
抛出的诱饵他果然接下了,用一种不知紧张还是期待的目光看我,身体微微向前倾,问:“真失礼,作为本地人完全想不到有什么消息值得作家小姐跑一趟呢。”
“是鬼哦。”
屋外的雨声变大了,轰隆轰隆的雷响,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窗户上。
四周突然变得十分安静。
户部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突然大笑起来,一脸乐不可支的表情。
“真抱歉啊,原来不死川小姐是喜欢那种怪谈的作家,不过为了这样的传说就跑到这里来……”
他想说我幼稚吧,一眼就看得出来,这家伙从头到尾都没把我放在眼里,眼睛总是在我胸口打转,没脑子的白痴当然不会考虑别人的头脑好不好,看在他蠢到如此程度的份上,我先不跟他计较了。
“不是传说,报纸上也刊登了吧,最近一年来的杀人事件,死者都是半夜在家里身亡。要么是手脚,要么是五脏六腑,会诡异地消失不见,现场和遗体身上都有野兽撕咬的痕迹,据说就是被鬼吃掉的。”
户部沉默下来,不能装作我是开玩笑了,因为这连续性的杀人事件已经在全国引起轰动,不知为何大街小巷都开始热切地讨论起鬼这种东西,连我最尊敬的那位大作家也写了一篇文章提起了多年前与我父母有关的一件旧事。
民众对这一生物既相信又怀疑,报纸上有许多知情人士说许多年前盛传过这个传说,还有人说亲身遭遇过,但现实里只有这桩连续杀人事件跟鬼有关。
并且是在第八起案件发生之后,之前几桩发生在更久远前的案子才被联系起来,判定凶手是同一人。
而且在大家热切讨论的时候,凶手还在不紧不慢地杀人,就仿佛是真正的鬼一样,向人类投来轻蔑的目光,根本不怕被抓住。
事实上警方也确实毫无头绪,根本找不到线索,而且像被舆论反向影响了一般,渐渐倾向于恶鬼作乱,还有人提出了要祭祀除秽。
这年头什么白痴笨蛋,只要听得懂人话会说人语,就都可以去当公职人员吗?
在我启程来到这里时,第十一起案件刚刚被刊登出来。
“嗯——真是吓人,一跟凶杀案扯上关系就叫人汗毛竖立。”他很快恢复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继续跟我交谈。
“不过就算是真的,小姐也不该一个人来这种偏僻地方,那不是很危险嘛。”他突然换了一种长辈的口吻来教训我,“不管凶手是人还是,那个,鬼,都是很可怕的吧,要是被小姐发现了身份,会把你灭口的。”
“不要紧。”我笑了一下,“武藏先生会保护我的。”
【贰】
咚咚咚!
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作为老板的户部吓了一跳,反射性地防备了一下,才意识到那应该是来住宿的客人。
“真奇怪……”他望着外面的大雨,嘟囔着去开门了,想必是觉得这样的深夜还有人来投宿很奇怪吧,而且还是在这种偏僻之所。
这里恐怕是以前给那些翻山越岭的旅人提供住宿的场所吧,但是交通便利之后,没有人会再走这种崎岖小路,平常肯定很少有客人来。
但是楼上的客人并不少呢,听得见呼吸声,在我一同看向大门的时候,楼梯间有窥视的视线落在背上,好似毒蛇幽幽地吐芯盯着猎物。
不快至极。
我讨厌下雨。
“深夜冒昧打扰了!”
毒蛇般的目光像受惊了一样飞快收回去,洪亮的声音似乎能把这栋三层高的建筑里的人全部吵醒。
要怎么说呢,除了不和谐之外没有别的形容更适合这位客人了。
静谧的深夜、冰冷的大雨、老旧的旅馆,这一切营造出来的压抑氛围全被他一人打破了。
这名少年——十七八岁的模样,宛如乐章中不和谐的音符,打乱了整首曲目的节奏。
金色的发梢带着点点橘红,身姿挺拔,目光炯炯有神,恰如白昼的太阳,强硬地闯入黑夜之中,难免会令人手足无措。
至少户部就是这样,面对这名少年,不知道要说什么。
好在少年还有同伴,黑发的女孩轻声提醒:“你太大声了,吵醒了别人怎么办?”
“抱歉。”少年直爽地道了歉,“雨太大了,能让我们借宿一晚吗?”
户部这才回过神,慌张地请他们进来。
这是四人的组合,两男两女,除了看似为首的少年外,还有一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少年,黑色的头发,怀里抱着布裹的长条物,一进门就发现我在看他们,扫来了一眼,又飞快地低下头装作没看见。
另外两名女孩比他们醒目多了,都有着出众又富有特色的外貌。黑发的女孩身材娇小,抱着长长的匣子,头发上别着栩栩如生的蝴蝶发饰,在背后吹来的狂风中颤动翅膀,好像随时都会飞起来。
与她一起的女孩却比较高,跟少年们差不多高,樱色的长发编成了粗粗的两个辫子,看起来是四人中最活泼爱笑的。
另外三人也很快留意到我,我朝他们笑了笑,又拿起了我的书躺在沙发上,继续看起来。
这所旅馆不算很大,饭厅跟起居室是同一个用途,他们就在附近找了一张桌子坐下来,一边闲聊一边点了饭菜。
已经休息的佣人和厨师又被叫起来,开始忙碌起来,深夜里这家旅馆又突然热闹起来。
为表半夜打扰的歉意,他们付了双倍的价钱,就算如此厚厚一叠钞票压在桌子上,老板也因为惊讶而不敢收。
“就当是饭钱,请收下吧。”黑发女孩不知为何有些歉意地说。
很快就明白她拿出那么多钱的理由了。
因为她的同伴很能吃,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樱发的少女和金发的少年,埋头苦吃,累起的碗碟都吞没了他们的身影。
楼上的人明天说不定没有早饭吃了,不过本来就要饿一顿,都无所谓了。
户部将打杂的活丢给跑堂的帮佣,又凑到我附近,苦笑着小声说:“也太能吃了吧……明天的早饭做不出来可如何是好。”
关我什么事。
我又翻过一页纸,不打算提醒他就算小声嘀咕,那边也听得见。
“哎,对了,不死川小姐刚刚说起的鬼——”
他刚起了一个话头又被打断了。
这回不是敲门声,来人很不客气地一脚踹开了大门,携着屋外的风雨冲进来,嗓门大得跟刚才的少年相比有过之无不及。
“哦哦!本大爷是第一名!有什么好吃的通通给我交出来!”
就像拦路抢劫的土匪才会说的台词,却与粗鲁的言行不同,有着秀气如女孩一样的脸,大咧咧地解开了衣服的扣子,若是在街头闲逛,免不了要被人骂一声流氓。
虽然这也不能怪他,都是父辈养成的习惯不好,但也不能说他自己就没问题了,尽是好的不学学坏的。
少年同样并非独自一人。
没多久同伴们就赶来了,跑在最前面的金发男孩扯着嗓子大喊:“嘴平你这个白痴!你以为你是山猪变的吗!那么大的雨还横冲直撞地往前跑,要是掉进山沟里怎么办啊白痴!”
“闭嘴娘娘腔!本大爷可是山大王的继承人,将来要统治整座山的男人!这点小雨我才不放在眼里呢!”
“你是中二病吗!还有不准叫我娘娘腔,你个女人脸!”
“你说啥!”
他们两个立刻忘记了一切,摔在地上扭打成一团,除了目瞪口呆的户部,我与那四人组谁都不想阻止,并且埋头吃饭的两个人还端起碗换了个方向,边吃边看,津津有味的模样。
可实际上他们也是四人组,落后的两人撑着一把大伞慢慢走来,收起伞后才看得出那是一个发色黑红的少年,戴着花扎耳坠,无奈地看着对彼此拳打脚踢的同伴,已经放弃了阻止一样地叹了口气,“你们,地上很脏啊,快点起来吧。”
随后他对惊呆了的老板歉意地笑了笑,也是几人当中负责交流的角色。
“抱歉,雨夜赶路太危险了,能让我们住一晚吗?”
这时我放下了书,看向了他——身边牵着的女孩,最多不超过十二岁,微微鼓着脸不大高兴的表情,飞快地扫了一圈室内的景象,马上看到了沙发上的我。
我支着手臂坐起来,她已经甩开了那少年的手,朝我跑过来,远远就扑过来冲进我怀里,“姐姐!”
“诶?诶!绘、绘姐!”此刻终于留意到我的少年,与扭打中的两人同时转过头来看我,三个人都是张大了嘴巴,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你、你怎么在这里啊?严哥一直在找你啊!”
一群笨孩子,非得在这时候叫出我的名字吗?但是带着时透家的妹妹遇到我,确实不可能不暴露,她是一个不太关心外界环境的孩子。
“那个叫法真难听,我的笨弟弟就算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混□□呢。”
户部这时转过头来看我,终于反应过来了,“不死川小姐认识他们吗?”
我的确认识他们所有人。
该说是孽缘呢,还是必然的结果,因为我们的父母彼此相熟,导致我们也熟悉起来。但是我们的年龄差距很大,最大的我与弟弟已满二十岁,最小的是时透叔叔的女儿,才刚过十一岁生日。
不过这不妨碍我们相处,他们也乱七八糟地喊我,不知道为什么都是绘姐绘姐地叫,就不能乖一点甜一点,叫明绘姐姐吗?
户部想必不认为我们是偶然遇见的吧,从他狐疑的眼神就能看得出来,他起了疑心,那种阴冷的目光又聚集在我身上。
我怀里的时透妹妹察觉到了什么,要抬头朝上看,我按住她的脑袋摸了摸,她就又安静地趴在我怀里,不管楼上的动静了。
【叁】
厨房里果然没有食材储备了,勉勉强强凑了一桌菜出来,其中又有大半进了嘴平的肚子——那个最先冲进来的男孩,看着另一桌成堆的碗碟,很不服气的表情。
戴着耳坠的灶门,与跟他打了一架的我妻,谁都没跟他抢,只吃自己的那份饭。
时透妹妹依然趴在我怀里,应该是不饿。
我和他们并不生疏,在这时却不能称呼他们的名字。
这是一个独属于我们的规矩,连父母们都不知道,在某个特别的时候,不以名字相称,而选择用姓氏做代号。
有人会选择父母两个姓氏中的一个,我记得伊黑叔叔家的妹妹就选择了蜜璃阿姨的姓氏,她说要把【伊黑】留给弟弟。
当时就想他们打算把这个游戏持续到什么时候,而且居然把时透妹妹也拉进来了——我想喊名字的时候小妮子居然瞪我,但是你用的是爸爸的姓氏诶,不奇怪吗?
她给我的反馈是给自己梳了双马尾。
难道时透叔叔在你心里的特征是双马尾吗?希望她不要在别人问起的时候说我爸爸梳双马尾,因为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放到现在身为成年人的时透叔叔身上像是黑历史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