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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借钱、程素第一次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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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内。

转眼又只剩程素两人。

刘少明缓缓推着轮椅,迎着夕阳,感觉心情无比的宁静。

“程素,你喜欢看电影吗?”

“还好吧。”

“等我拍完《战虎》,我想邀请你做第一名观众,你觉得怎么样?”

“嗯。”

程素点点头。

两人闲聊着。

刘少明看着面容俏丽的程素,一颗心全部都系在她的身上。

他心里想着。

还好程素和吉文君定下三个月的冷静期。

否则他想和程素独处,恐怕都没有这个机会。

“你为什么会喜欢吉文君?他比你大了都有二十岁了吧?”

吉文君是星光娱乐的创始人,刘少明作为娱乐圈的影帝,对他自然不陌生。

好几个影响力很大的影星和歌星,都是出自这家公司包装打造。

刘少明和星光娱乐的艺人,也有过多次合作。

“文君能给我一种踏实的感觉,就像我想象中父亲的样子。”

听到这话。

刘少明感觉,程素对吉文君的爱,很可能不是爱情的爱,而是对父亲的那种爱。

她是把吉文君当成父亲。

而不是恋人。

但因为程素是孤儿出身,从未感受过什么是父爱。

所以才把这两种爱混淆在一起。

才会做出和吉文君这个中年男人结婚的傻事。

……

自以为想明白的刘少明。

内心感到一阵痛惜!

暗骂造化弄人。

为什么不让他早点认识程素!

“对了大影帝,你能借我一笔钱吗?”程素问道。

“借钱?”

刘少明愣了半秒,随即点点头。

“可以啊,你要借多少?”

别说借钱。

就算给程素送钱,他都不会有半分犹豫。

“十万。”

程素想了想说道。

他决定等出院之后,就把十分契合他人生经历的《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这首日文歌经典,给完整的复刻出来。

至于还钱。

程素认为刘少明已经成为他的【圣徒】,大概率不会主动找他要这笔钱,几乎跟白送他没有任何差别。

不过。

程素自认为,自己并不是吃软饭的人。

更何况,吃的还是男人的软饭。

这更加让他无法接受了!

这笔钱就算刘少明不要,他在赚到钱之后,绝对是会一分不少的还给刘少明。

除了在获取寿命的时候,可以让他暂时放下做人的底线和尊严,其他的时候统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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