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被害人遇害之前,买过这些东西,送给过一个男人,年轻的男人。
当然。
这些还不是重点。
重点是网购记录中的邮寄接货地址。
一般人的收货地址都会在哪里?
家、工作地、常在地,才可以方便接货,不是嘛?
所以过去被害人住在什么地方,从中可以看出来。
凌晨四点。
当叶晓连同两名大队干警,抵达疑似被害人生前居住地,敲开房门。
里面住的是一对中年夫妇。
据对方讲述,房子是他们大半年前租的。
果然是出租屋!
叶晓笑了。
房东被请来了。
“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规定,任何房屋出租必须登记,上报当地派出所,以及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叶晓瞅着脸色瞬间惊慌失措的房东,冷冷的问道:“你凭什么这么牛,干出租屋这么久却不上报?你知不知道自己是在犯法?”
眼前这个房东的确很牛,做房屋出租五年多,居然没有一次在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过。
要不然,又怎么会找不到被害人钱翠兰的租房信息?
同样,被害人的死亡,房东同样也有嫌疑。
当房东被带到刑侦大队时,都差点吓尿了。
从这一点看。
这个房东还不具备杀人分尸的那种心理素质。
“叶子,口供出来了。”
从审讯室走出来的苟生,站在叶晓面前蹙起眉,“被害人过去的确在他那里租房子,用的是假身份证。但被害人失踪后有一个多月没有交租,他就把被害人的东西全部清理了,没有查到有用的东西,当年被害人的遗留物品基本已经没有了。”
意料之中!
叶晓眯起眼。
要不怎么说有些人挺该死的,比方说这个房东。
“送看守所先关几天,后面在处理他。”叶晓冷声开口。
苟生去开手续去了。
没错,房东的确已经犯法了,并且还涉及到人命案。
刑侦大队也有权力把对方列为嫌疑对象,暂时收押。
叶晓却很清楚,房东不可能杀人凶手。
他恨的是,正因为有房东这样的人,才会让一些案件被增加难度,让一些犯罪人员逍遥法外。
既然敢无视法律法规,那我让你蹲几天看守所,给你涨涨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