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凤仪在派人去“请”方靖远之前,便先请来了张玉湖,并让人询问了当日在贡院中的一众考官,尤其是负责巡检的李知府,得知当日方靖远奉皇命监察考场,起初并无参与命题之事,直到搜捡时发现泄题,怀疑有人根据考官名录和喜好提前押题,众考官无计可施之时,这才给了他出题的机会。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根本轮不到方靖远出题,他事先也从未跟王尚书和张侍郎等考官讨论过试题,预知试题泄题卖题之事,除非他能未卜先知,否则根本不可能出在他身上。
可既然有人举告,他也不能不问,否则一个包庇之名,又得扣在他的头上。
只不过,这可不是什么“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的年代。
大宋虽相对其他朝代而言更注重民权,寻常民告官也不会被先行入罪受罚,故而历朝历代之中,宋代的公案官司最多,莫说是民告官,甚至连告皇帝的都有。但前提是你有理有据能站得住脚,想要诬告碰瓷讹诈点好处的,一旦被证实,反坐的刑罚甚至重过所告之罪数倍,轻则刑杖若干,重则抄家流放,家产赔给被诬告的人。
方家人敢告,无非就是仗着方靖远是一家人,就算告不了,他若是不追究,也不会受什么责罚,若是能告成,不但能得到举告揭发之功,还可以将方靖远获罪被抄的家常收归族有,自从方靖远分家独立之后,日子越来越好,本家却一路往下,早已对他眼红不已。
可他们哪里知道,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的方靖远,合并了21世纪的记忆后,脑中压根没有族人不能得罪这种概念。
无欲则刚,古人离不得家族,是因为有族人的扶持,同气连枝,才能更有助于在官场行走。可方靖远的前身就因为伴读之事与族人闹翻,后来又走的是皇帝直臣的路子,不群不党,更不会跟那些曾经坑过他害过他的族人有关系,无欲无求,自然不会怕他们以此相胁。
得了这个允诺,唐凤仪对方家人也就不再客气,人证物证俱在,便命人用刑。
那两人哪里想到告状不成居然会被打板子,先是自持有秀才功名拒不认罪,唐凤仪也不跟他们客气,户部侍郎张玉湖就在身边,又是今科临安府乡试的副主考,以“扰乱乡试,诬告考官”之名,当场革去两人功名,剥下儒衫,当堂杖责三十。
张玉湖在贡院门口就打了十来个作弊的考生,已然成了考生们眼中铁面无私黑脸无情的辣手判官,负责刑杖的人也毫不留情,扒了两人的外袍不说,连裤子都扯了下去,羞得两人拼命挣扎,却被死死按住。
他们挣扎动弹的越厉害,衙役们下手就越狠,这三十杖打下去,前十杖还能听到他们喊冤叫骂,中十杖就只能听得哀嚎哭泣求饶,到最后十杖时,连嚎都嚎不出来,整个人瘫在地上如烂泥一般,腰部以下直至大腿都被打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闻讯赶来的方家人见此情形,差点就晕死过去,其中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还让人搀扶着,颤颤巍巍地走上堂前,指着方靖远怒骂道:“早知你如此心狠歹毒,连堂兄弟都不肯放过,老夫就该将你逐出家族,除名家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