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自己十成十是回不去了,何矜在短暂地感到有些日了狗后,终于决心先在此处好好混着过。
所幸原主身娇体软又容貌倾国,权势财富样样不缺,还得亲爹宠爱,只是脑子有病些,比起其余各有难处的穿越前辈不要好得太多。
何矜很能随遇而安,她自认为客服音说得对,只要她不再作死去找谢幸安的麻烦,应该还能活得挺舒坦。
就这么愉快地想着,何矜一夜酣眠。
第二日她刚睁眼,就看见眼前闯入春桃和夏荷两张直怼到眼前的放大的脸:“二小姐您醒了,奴婢伺候您梳妆打扮吧,等下要出府的。”
“嗯?出府?今日是有什么事么?”何矜揉着眼随口一问。
“您忘了?每月逢十日,您都要出门去街上采买胭脂水粉、珠宝首饰的啊。”
何矜一拍脑门,她想起来了,昨天纸上还记着呢,是有这么回事。
何二小姐难得有了这么张脸,生怕它浪费似的,每个月几乎都要出去各种晃荡,没几天消停的,这点与何矜这个资深宅女实在是大不一样。
“奴婢扶您起来更衣。”
何矜从善如流,懒懒地伸出手。
狗道人那话说得不对,原本何矜的生活水平撑死算小康,并没有太穷!
但她的确也从没体会过有钱的生活,可如今她已是堂堂侯府的二小姐了。像她在电视剧里看到的那样,穿衣吃饭都有人伺候,骄奢淫逸、挥金如土都不算事,简直是富贵的蠹虫,快乐的小废物。
作为一夜暴富的土老帽,何矜忍不住在心底疯狂窃喜。
等到她看见何二小姐的衣裳时,她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她看着那件薄薄的朱红色齐胸襦裙,双目圆睁,不自觉吞咽了下口水, “我就穿……这个?”
如今可才不过早春啊,兴许还有寒潮袭来,像何二小姐这种身娇体弱的贵女,不该是穿披风斗篷,甚至捂着狐裘、时不时轻咳两声的季节吗?
哦,她又想起来了,那只是正常贵女该有的行为,而“正常”这种词儿,压根与何二小姐不沾边。
她不冷吗?真的不冷吗?
“您不喜欢这件?那奴婢去给您换一件。”
得,还是差不多,只换了个颜色。
“算了算了,就这件吧。”想到换来换去,大抵也逃不了这种样式,何矜最终还是点了方才那件朱红色的襦裙。
等襦裙上了身,何矜除了冷,唯一的感觉就是窒息。
也太窒息了。
何矜低头看着她只要动一下就会晃荡起来的巨大沟壑与山峦,再一次陷入沉思。
不得不说,何二小姐的肌肤身材几乎是无可挑剔,何矜在昨晚换寝衣时就曾领略过了。她全身的皮肤,拿肤如凝脂这种词形容,虽然俗套透了但实用,哪怕到一个个精致小巧的脚趾头都是如此。除此之外,她更瘦弱得像吹口气就能倒,纤腰简直不盈一握。
最可恶的是她居然有胸!
胸大腰细简直是最能拉仇恨的地方,何矜这种平板做梦都不敢想。
尽管何矜知道这东西就像水蜜桃一样,当然浑圆柔软,白皙又粉嫩的好看,但也大可不必这么过分,几乎要露出来一点点桃尖啊。
原书里为了凸显何二小姐的妖娆美貌,对这里是做过描写的。大概说她出门在外时,总爱半露着一对儿罪恶之源,一年四季都是如此,哪怕是在寒冬腊月,冻到红透了的桃儿更加诱人遐想。
何二小姐原本就生得好,又爱做这般装束,引得京城里的男子瞧见就不淡定。有些看呆了的,还有些不自觉喉头滚动,就吞咽着口水的。
可她是什么身份?就算引人想入非非,也没人真的敢入。原书里说,何二小姐看见那些男人想要活吃了她又没这个胆子的眼神,就觉得畅快不已。
这不是纯属死变态吗这不是?
何矜母胎单身,一直长到二十岁,对于异性也从没什么想法,所以她表示极度不理解。
但不容置喙的是,何二小姐是个能让人疯狂心动的极致美人。连谢幸安这个从不近女色的男主,在和她春风一度里,都快活不已。那次,何二小姐和他亲近时不停地低声抽泣,别别扭扭地刚说过“要”又说“疼,不要”,却死活不撒手,掌心胡乱无力攀着他细汗密布的脖颈。
书里说“若不是记着她身上还背负赵伯的一条命,谢幸安简直想在这一晚里,连命都给了她”。
何矜一阵脑仁疼,她可不敢肖想和谢幸安有半点接触。她当下拼命地把裙头绣着凤尾的下裙往上提了提,直到把整片胸口都盖严实了才作罢。
事实证明,头脑和技术大多人能占一个就已经很不错,好比春桃和夏荷看着愚钝蠢笨,梳妆的手艺却简直了。何矜本来并无多少血色的脸敷过铅粉胭脂,描过螺子黛,上过口脂,又在眉间落了梅花钿,简直是粲然可观、我见犹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