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众人面上都是怅然,胡老头虚荣心顿起,压低了声音用气音继续说:“不过据一小道消息称,人间富贵图是被当时的和亲公主桑禾公主瞒天过海,送予了心上人江左大将军。将军为公主征战天下,不想公主却在一次战役中被生擒,在两军对峙之时自城楼一跃而下。公主亡,将军无心天下,带着幼女消失在世人眼中。人间富贵图自此下落不明,据说已被将军毁去,但世人爱富贵,因此世间仍有残图的传说。”
“流传得甚广的一种说法,说人间富贵图虽跟将军一块儿埋葬在了大荒山,但也曾有大荒山脚下的猎户自猎物肚中发现残图,辗转流传到外界。而说起大荒山,更有传言说那时的大荒山只是一座小山包,是将军以图之神力,在公主葬身之地周围移山填海,才硬生生造出了如今这个黑瘴弥漫,毒虫遍野的海内第一荒山。”
先不说虚实,故事节奏倒是把握得不错。食月放松了一下紧绷的身体,想道,同时忍不住竖起耳朵继续听。
那胡老头讲故事颇有一套,虽爱故弄玄虚,但不该啰嗦的地方绝不啰嗦。
相传桑禾公主幼时流落民间,被一名跛脚大夫收养,习得几分医术,但那跛脚大夫还没将桑禾养大,就一命呜呼了。桑禾纵有几分医术,但因尚且年幼,也无人敢给她医,无奈之下流落青楼做一伺候人的丫头。就是在这青楼当中,她结识了当时还只是个贵族纨绔公子的江左九少。
这江左九少也是个少有的妙人,据传他喜男扮女装,时常变化容貌,因此无人识得他的真面目。桑禾虽听过他的传言,但万万没想到自己伺候了几年的姑娘就是这江左九少,引以为傲的医术在此人面前也算是学废了,竟是没辨清雌雄来。
桑禾这几年和江左九少朝夕相处,情谊深重早已不比他人。二人虽未捅破最后那层窗户纸,但心中早知自己已经非对方不可了。
也是时局不好,恰逢桑禾二八年华、即将出嫁那年,胡虏侵袭,藩王作乱,江左九少出身将门,家中父兄皆被胡虏困于镶玉之地,他无奈之下推迟婚礼,临危受命,携八万江左铁军出战。
桑禾没嫁成,一下子成为了江左城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茶余饭后的焦点,但也正是因为此事,她的画像被传进了宫中,冕皇后一见之下惊喜交加,认出是自己流落在外的小女儿,遂派人将桑禾接回宫中,当回她那金尊玉贵的嫡系公主殿下。
关于封号还有一段小插曲,据说当时将桑禾认祖归宗之后,冕皇帝出于愧疚和补偿的心理,赐桑禾封号长乐,与皇城同号,但却被桑禾婉拒了,自请封号桑禾。
“之后的情节大家也能猜到了,在藩王作乱的严峻形势下,冕王朝同胡虏和谈,送公主和亲,派江左大将军护送。护送途中,桑禾公主将人间富贵图送予将军,将军便以此图为根基,为公主征战天下。情是深情,只是都没落得什么好结局罢了。”胡老头长叹一声,灌完酒坛里的最后几口酒,便醉倒了。
倒是其他人没甚困意,零零碎碎说起了有关人间富贵图的奇闻逸事。食月心中有事,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
“听说上个月,在大荒山脚下的鹿马镇咸亘村,有村民猎到了一头狼崽子。”
“狼崽子有什么稀奇的?毕竟是在大荒山脚下,大荒山里头可是有十万大山那么大的原始森林都不止,孕育着数不清的生灵,区区一头狼崽子不算什么。”
“就你嘴快,我还没说完呐。这狼崽子并非畜生,而是个由狼群养大的人类小男孩!”
“奇哉!狼群竟没把他给吃了!”
有人问:“后来这小狼孩呢?给放回山林里去了?”
“非也——那捉到他的猎人贪心又精明,用这小狼孩引狼出林,几乎将整个狼群一网打尽!物尽其用后,又通过奴隶贩子介绍,将小狼孩高价卖给了杂耍班子。听说那买下的杂耍班子还是咱城里的呢,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看一看这小狼孩杂耍些玩意儿。”
“你说起这个,我倒想起前阵子听人说的了。那是一个从南边远游过来的人,年龄五十岁上下,身穿青灰色长衫,模样有些仙风道骨,就是经常说话有些神神叨叨,每个字分开来看吧都懂,连起来读脑子就成一团浆糊了。哎,一不小心跑偏了,我就是想形容一下那人有些玄乎。他说,那捉了小狼孩和狼群的猎人惹怒了守护大荒山的神灵,所以神灵不仅将狼群的尸体带回了它的怀抱,也将猎户一家的鬼魂埋葬进了它的怀抱!”
“我才不信这个世界上有鬼神。要真有,咋不带我脱离苦海咧?我每天可是在心里叨叨了一万遍呢!”
“而且每天有那么多奴隶死掉,怎么不见有鬼魂回来跟那些高高在上的傲慢贵族复仇?”
“就是,谁信啊!”大家满不在乎地哄笑起来。
食月在这一片哄笑声中,无意识地将“小狼孩”、“一网打尽”、“奴隶贩子”、“杂耍班子”几个关键词同今天的遭遇串了起来。静默片刻后,她突然睁眼,握着匕首的把柄从草堆上一跃而起,掀开破帐篷跑出去,心中有些无奈。
唉,又忍不住多管闲事了。
他们这些奴隶是皇帝的财产,奴隶营设在城内最荒僻的西南角,而乱坟岗在郊外。此时宵禁已过,城门封锁,理应是出不去的,但小人物自有小人物的办法。
食月从奴隶营的大榕树攀出去,在夜色下匆匆赶到一家民居外,从外头看,屋里亮着灯,应是有人,院子里有一条大黄狗伏在地上打瞌睡。
她咬咬牙,有些肉疼地从怀里摸出一个包子,掰开,抠出一块带油水的猪肉馅团,往院子里一个隐蔽的角落扔过去。
呜呜,她都舍不得吃呢,便宜这畜生了!
大黄狗嗅觉很灵敏,它耸了耸鼻子,睁开眼睛,站起来朝猪肉馅团靠近,试探性地闻了闻。
哇啊,香死个狗啦。
食月愤愤地脑补它的心理活动,羡慕地看着它啊呜一口吃掉猪肉馅团,然后光荣倒下。她轻轻地“啧”了一声,在底层摸爬滚打多年,怎么能没有点东西?
趁着这时机,食月撑着矮墙翻身进院子,钻进这户人家院角的灌木丛里,在贴着墙角的土里扒拉了一下,摸到一个坚硬的铁棍,用力往右一推,墙里传出沉闷的摩擦声,这便是松开墙锁了。
她将与城墙连在一块儿的墙砖由外向里一块块拉出来——这户人家之前发生过火灾,烧到了城墙,后来户主雇佣在隔壁搭建城墙的官奴将屋院重新盖起来,有个奴隶多留了个心眼,运用巧工将这处砖墙做成可活动的。
不过那个奴隶现在已经死了,所以知道此处秘密的只有食月一个人。
她从城墙底下探出一个头,看到外边没有巡逻的士兵,不远处在哨塔上站夜岗的人也打着瞌睡,便动作敏捷地钻了出去,迅速将瘦小的身形隐藏在杂草丛里,一点点匍匐前进,直到距离够远了,才站起来跑,一口气跑到乱坟岗。
暗沉沉的夜色下,远远地便看到一群啄食尸体的乌鸦在头顶盘旋,散发着阴暗不详的气息。
她心中一沉,加快了速度,走近了看,发现那狼孩被一群野狗围住了,其中有一只领头模样的野狗低头嚼食着什么。
食月双目圆睁,猛地大喝一声,其音量之大,恐怕都能声传万里。
野狗们被这一气势十足的呵斥声吓得夹紧尾巴,迈开细长的四肢嗖一下窜进山林中,瞬间遁走不见了。
食月连忙跑下坡,这里夜色太暗,她心中也焦急,跑的时候没注意,不甚踢到一颗凸起的石块,一个踉跄后没稳住身子,便像球一样骨碌碌滚下了坡。
“今天真是倒霉透了。”
她忍不住抱怨,揉着擦破皮的手肘站起来,朝狼孩那边走过去。
本就夜色太暗,看不清许多过于明艳的颜色。但此时晚风一吹,天上的浮云也跟着飘动,露出被遮挡住的明月,照亮了血肉模糊的猩红色尸体——狼孩蜷缩成一团,脸埋在了乱糟糟的头发中,大腿已经缺了一块肉,那是刚刚野狗在口中嚼食的东西。
此情此景,喉口突然涌上一股想要呕吐的感觉。
她有些愣愣的,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将他运出来是对是错。
食月深吸一口气,继续朝那狼孩走过去,走近定定看了片刻,蹲下,用小手指勾着狼孩血淋淋的小手指,神色认真,立誓一般说道:“你就是他们口中说的,那个大荒山的狼孩吧。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害死你的。”
她顿了顿:“不过我们素昧平生,我自己也只是个贱命的奴隶,救你从那处刀山火海出来已是仁慈,并没有理由必须要治好你的伤和带你去一个安全的地方。这样吧,看在你无亲无故的份上,我以后要是还能活着,就把你带回你的家乡怎么样?答应的话,就放开我的手吧。”
她抬起手,对方勾着的小手指由于重力,一点点往下滑。
在将要滑落的一瞬间,食月的手腕突然被一把扣住,并被一口咬住手臂,整个人被一股蛮力扑倒在地上。
整个过程就发生在短短一瞬间,根本来不及反应。
食月:“???”
一人一狼人对上眼神。
半晌,食月面无表情地甩了甩手:“……果然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小鬼。”
既然人还活着,那誓言就不算数了。
不过手臂还在对方嘴里咬着,她轻咳一声,试图同对方沟通:“可以先松下嘴吗?我手臂要被你咬掉一块肉了。”
狼孩怒目相视:“嗷!”
“……你叫什么名字?”
狼孩:“嗷!”
“……”
好的,松嘴就是狗。
食月用另一手,从怀里掏出那个喂剩的包子,先是肉疼地看了一眼,才往那狼孩怀里扔。
狼孩闻见肉香味儿,饿了许久的肠胃突然被刺激出一串响亮的肠鸣,他松开咬住食月手臂的嘴,似乎有点羞赧地偏了偏头,但手中动作一点都不慢,抓起包子就往嘴里塞,吃得狼吞虎咽。
果真狗。
食月盯着他露出的粉红色耳朵,啧啧称奇:“哟,你还会害羞呢。”
吃了肉包子的狼孩子总算不咬人了,还十分听话,食月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战斗力,收了当小弟也不错啊。
不过小弟的大腿被野狗咬掉了一块肉,行走不便,一路走一路流血,此外身上的其他伤口也是走一步裂开一次。后半夜还是食月看他失血失得快昏过去了,才一把背起来,跑着去山脚下找了止血的草药,并撕了干净的里衣给他包扎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才堪堪保住一条性命。
此后数年,食月教他说话,教他用筷子,教他穿衣服,连睡觉姿势也要纠正。
这个狼孩,她起名叫泯。
祈愿泯然众人矣,无须出彩,无须出人头地,平安生活下去就好。
她那时候真就是这么想的,但世事变幻无常,谁也没想到,他们的人生竟会这般天翻地覆。
……
食月回过神,那叫凤的赤甲将军已经停下了酷刑,眯起一双靡艳又冰冷的桃花眼开始问话。
“城主府东厢院有何人?”
少年紧闭着嘴,脸庞被乌糟糟的头发盖住了,看不清表情。
“不肯说?”
凤笑吟吟地游走在刑架旁,那双抚摸刑具的手,像在抚摸最亲密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