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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春桃

去后山捉几只野兔?罗友良罗友贤兄弟俩眼睛都瞪直了,后山上的野兔机灵的就差成精,特别难捉。不过,一般人说这句话肯定是吹牛,徐志说那就不一样了,目前为止,他就没做过一件不靠谱的事情。

“我看行!我倒是馋兔子肉了。”罗友贤点头说。

徐志说去就去,叫上春桃拿上早上就备好的工具,由她带路一块往后山去。

徐志的背影已经消失在院外,罗友贤还扭头一直往他走的方向看,罗友良忍不住拍大哥的肩膀:“得了,回来你再慢慢看,我们进去坐会,我给你涂药酒。”

刚坐下,罗友贤就开口问徐志的来历,罗友良和他说了,罗友贤听得直拍大腿,情绪很激动:“我就喜欢这样的后生,有义气又聪明!”

谁不是呢,罗友良赞同的点头。

“徐志老大不小,也该成家了,你大嫂娘家有个闺女,我看呐。”罗友贤说到这停顿了一下,余光瞄见罗友良脸色不大对,问道:“你咋了?是不是刚才受内伤了?”

“没有。”罗友良回答说。

罗友贤于是继续说:“你大嫂娘家那闺女长的很水灵,人也贤惠,我看不如给徐志搭个桥,没准能成一桩美好姻缘,咱俩就是媒人,还能讨杯酒喝。”

“咳咳咳。”罗友良听了,捂着胸口咳嗽起来,咳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说道:“这种事情怎么能随便牵线搭桥,咱俩又不是专门吃这碗饭的,看人不一定准,万一人家婚后过的不美满咋整?”

罗友贤大笑:“二弟,你跟我还兜圈子,我刚才和你开玩笑哩,你大嫂娘家才没有什么水灵贤惠的待嫁闺女,不过,咱们家有啊,老实说,我看徐志不错,你觉得咋样?喜欢不喜欢这样的女婿?”

罗友良叹了口气:“喜欢倒是就喜欢,就是他家里没有女人,春桃嫁过去一个人辛苦。”

“咦,不能这样说。”罗友贤道:“你问问春桃的意思嘛,闺女要是乐意,做长辈的不要管太多,家里没妯娌没婆婆也好,省得拌嘴。”

说这句话说时文桂芬刚好进来听在耳中,她接话道:“大哥说得在理。”

文桂芬是过来人,婆婆媳妇是天生冤家,亲生母女都要吵架怄气,何况是后天凑对的媳妇与婆母。

罗友良看了文桂芬一眼,听她这个语气,好像态度有变?但是他没有吭声,文桂芬很明白,只要罗友良不吭声,就说明他心中也有了变化。

罗友贤更了解弟弟,依他看这事啊,有谱!

……

一路往山上走,两边的树木渐渐变得繁茂,风也逐渐凉爽,密密的树枝遮盖住剧烈的阳光,隔绝了盛夏的燥热。

“前面一点有一片山谷,那的兔子最多,就是难捉。”春桃指着前面说。

徐志成竹在胸:“我能捉到。”

到了之后春桃想帮忙,问能帮着做点啥,徐志指了指不远的大树,等春桃走到树下,他弯腰薅了几把干草铺在一块青石上:“你坐着等就可以了。”

春桃看看草垫又看看徐志,眼前这个男人大部分时间不苟言笑,但是心很细,很懂得照顾人,她因为从小要强,很少被这样细心的照顾到,不过就她的犟脾气,也不乐意被这样照顾,但是这一刻,春桃感觉很开心,她冲徐志笑笑说好,然后坐下抱着膝盖等徐志去捉野兔。

山谷中的野兔再狡猾,也比不过隔壁滩上的动物,徐志一会布置陷阱,一会儿弄诱饵,接着是等待猎物进入陷阱。

接下来的两个时辰中,陆续有兔子落网。徐志将落网的兔子从陷阱里揪出来,然后用绳子捆好扔到树下,兔子越来越多,最后捉了整整六只,只只肥大。

“徐志大哥,你可真厉害,下次教我捉兔子吧。”春桃拎着两只,徐志拎着四只,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徐志答说:“好,只要掌握了窍门,这些兔子很好抓,不过,也不用那么麻烦,以后你想吃兔肉,我帮你捉。”

春桃摇摇头:“我不是馋兔子肉,是想捉了拿去集市上卖,卖了换银子。”

原来如此。

徐志想起春桃在三岔路卖凉茶糖水的事情了,他先点头,夸春桃有头脑,接着眉一蹙:“你很缺钱吗?”

春桃简直被逗乐了:“还有谁不缺钱吗?”有道是,天底下皇帝都缺银子使,钱这个东西嘛,当然是多多益善,越多越好。

徐志后知后觉自己问了个傻问题,不过看着春桃笑他心情就好,甚至忍不住也跟着笑起来,并且看着春桃很认真的解释:“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缺钱用,我有,我给你。”

春桃不由停下脚步:“你说真的?”

徐志郑重点头:“当然,不过没带在身上,你告诉要多少,我回去取了来送来给你。”

彼时微风轻拂山峦,风儿吹起春桃薄薄的刘海儿,露出光洁饱满的额,两撇浓淡适宜的眉毛下一对如水的瞳仁,正专注的、定定的看着徐志,徐志被春桃的眼神看着,高高大大孔武有力的汉子,竟然有些不自在,这一刻,徐志感觉心痒痒的。

“我真的缺钱。”春桃说,她现在吃用家里的,年纪小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越来越不自在:“但我不白要你的钱,我管你借,挣钱了就还钱给你,我正缺一笔做买卖的本钱。”

徐志没想到春桃要钱竟是为了做生意,这种想法放在女子身上,尤其是没嫁人的二十岁女子身上,称得上惊世骇俗,徐志从前包括以后,都没见过第二个像春桃这样的女子,如果换做别的男子,早就觉得春桃痴心妄想,很不安分从而远离,但是徐志不一样,他看上了春桃,想娶她做媳妇儿一起生娃睡觉过日子,自己的媳妇想做什么,就做呗。

“行,不过钱不算借的,算我入股吧,反正我也没事做,我和你一起做生意。”徐志说。

春桃想想觉得可以,做买卖一个人做不了,得要个合伙人,徐志力气大,人品好,而且她乐意同他待在一起,是个很好的合作伙伴,于是春桃笑盈盈的回:“可以,那咱俩合伙一起做!”

“你想做什么买卖?”徐志问。

“暂时还没想好,起步阶段的话,先做吃的吧,吃的好卖走得快,而且,我也只会做吃的。”春桃还没想好具体的事宜,她只知道不能像以前那样活着。

罗友贤罗友良知道徐志一定会捉到兔子,但是没想到会捉到六只,六只兔子都又肥又大,文桂芬挑了四只活蹦乱跳精神的关了起来,准备养着留着日后慢慢吃,剩下的两只叫罗友良杀了,然后用热水烫毛,兔子的皮毛又细又软,要拔干净需要费不少功夫,好在人手足够,文桂芬春桃还有吴秋华齐上阵,不一会就将兔子处理好了。

春桃喊徐志一起去房后拔葱,罗家大伯母见了用胳膊肘戳了戳文桂芬,用嘴型小声的说:“我看挺配。”

刚才在灶房烧火洗碗的时候,文桂芬把自己的想法和顾虑同大嫂说了,罗家大伯母为人厚道,文桂芬和她相处起来特别舒服,妯娌两个多年来没红过脸,相处的异常和谐,家里有点什么事情,心里有什么心事,文桂芬都喜欢和大嫂说说。

“就怕那倔驴转不过弯弯来。”文桂芬说。

罗家大伯母点头,自家二弟的性子他知道,除非他自己乐意,旁人是很难劝动的,且越劝越犟,反而适得其反,于是她冲文桂芬努努嘴:“你啥也别说,我先和你大哥打声招呼,让你哥劝比我俩加一块劝效果都好。”

罗友良心中还挺敬重他大哥的,罗友贤说话在他心中有分量。

兔子肉收拾好以后剁成了寸把长,半寸厚的肉块,文桂芬掌勺,热锅加姜片蒜末香叶等爆香,然后加八角丁香花椒等大料继续翻炒,直到香味都溢出来了,才将兔肉下锅,翻炒至外皮略带焦黄,接着加水和酱慢慢炖煮,直到兔肉软烂酥口,充分吸收香料的滋味,文桂芬才掀开锅盖收汁装碗,上桌前撒上一些小葱花,简直是人间美味。

春桃夹了一块尝味道,兔肉刚出锅香气飘飘,十分的馋人,她尝了一口太热,忍不住吐了吐舌头,然后才吞入口中,瞬间,鲜美的滋味充盈整个口腔,真好吃啊,春桃发出赞叹,然后夹了一块给徐志。

徐志这时候正在院子里忙着劈柴,又是一身热汗淋漓。

“徐志大哥,你尝尝这个兔子肉,可好吃了。”春桃跑到徐志面前,将肉喂到徐志的嘴里。

夜色下看不清楚徐志的脸色,想来是红了,他顿了顿,还是吞下了那块兔子肉,然后夸赞道:“真好吃。”

“当然了,自己捉的兔子肉,肯定很香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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