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玩过,但都是任天堂的游戏机,玩惯了FC以后,不就是那几个按键,很容易就摸索出来了,你自己玩吧,没什么意思。”
接过林孟哲递过来的GB,杨杰眼里全是疑惑,男孩子天生爱玩,自己这个表哥也不例外,暑假里面两个人还到处玩街机了,林孟哲的瘾头比自己还大,现在说不玩就不玩了,看他那样子,还真像是真的。
什么东西都要两个人抢着才好玩,现在表哥不玩,杨杰也忽然觉得没什么意思,把游戏机又塞进书包的隐蔽角落。
“那玩点什么?你真想睡午觉,暑假你都没有睡过几次。”
“人都是会成长,会变的。”
大姑家的真皮沙发,比奶奶家那老式的弹簧沙发舒服多了,林孟哲在上面舒服地伸展了一下后,就准备打个盹。
杨杰也没有忘记自己把林孟哲叫过来的目的,炫耀自己新的游戏机只是一方面,重点是他想看看,表哥是不是在吹牛,英语水平到底提升了多少。
他从自己的书架上拿下一本英文原版书,递到林孟哲面前、
“这本书我强烈推荐看一下。”
林孟哲眼睛睁开一条缝,瞄了眼。
《ATaleofTwoCities》
“不看,睡觉。”
都到自家了,杨杰也不会让林孟哲赖过去,扯着他的衣服道。
“要不你就读一段,读了我就让你午睡。”
被缠得没有办法,林孟哲只能接过来,应付一下算了,杨杰和付丽小两口性格都差不多,都是那种不达目的,就不会放弃的,要不然也凑不到一块去。
打开第一页,林孟哲开始朗诵那句经典,
“Itwasthebestoftimes,itwastheworstoftimes。。。。”
读完第一段,完成任务,就把书塞到杨杰怀里。
“行了,一边玩去吧,别打搅我。”
这种初秋的午后,是最适合小憩的时间,林孟哲才不想和傻表弟浪费时间。
杨杰目瞪口呆拿着书,他很难相信,刚刚那些流利的英语是林孟哲读出来的,得益于家庭的耳濡目染,两兄弟的成绩都不错,但天赋所限,各有侧重,从初中刚开始接触英语起,杨杰就展现出不错的天赋,林孟哲则差强人意,所以关于英语,表弟嘲笑了表哥三年。
时至今日,刚刚读高中,就要变天了,自己不能再拿英语来嘲讽林孟哲,杨杰有些不能接受,上午舅妈说的话,他一直以为那只是指表哥的英语有了一些进步,学习态度比以前好多了,现在看来,这哪是进步,简直就是脱胎换骨。
双城记开头的这一段,就是被无数人引用过最好的年代,最坏的年代,杨杰自己也能朗诵,而且还不错,以前读初中时,就是用这段参加学校的英语朗诵,拿了第一名,林孟哲刚刚的朗诵,和自己不是一个风格,但不管是读音,还是感情,流畅度,都不亚于自己。
要用颜文字来表达杨杰的心情,那就是脑袋上飘过一条的问号,想不明白林孟哲是怎么做到的。
他的心里那种感觉也不是嫉妒,就是单纯的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