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孟哲有些感慨,这么多年了,当初的习惯还是记得啊,两个人在三年的高中生涯中,几乎每天都是如此。
杜嘉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嘴上还叼着一个馒头,头就和鸡窝一样,根本没有打理。
狠狠咬了口馒头后,就对林孟哲抱怨:“真倒霉,家里的闹钟正好没电了,我爸妈睡得比我还沉,要不是生物钟还算准时,今天哪怕是你喊我,都要迟到了。”
对于死党的遭遇,林孟哲深表同情,并且发出了无情的嘲笑。
“我早说过了,就你们家那破闹钟,还不如我们家上发条的,都不知道你们家从哪里淘回来的。”
这种嘲笑,杜嘉没办法反驳,只能叹息道:“还能是哪里,河对面的批发市场呗,两块钱一个。”
“行了,把馒头扔了,哥带你吃好得去。”
林孟哲揽住死党的肩膀道。
杜嘉显然不是浪费粮食的坏孩子,几个大口咽下去以后,又接过了林孟哲在宿舍区早餐铺买的两个大肉包子,大口吞咽起来。
林孟哲看着心中暗笑,就吃吧,现在还是长身体的时候,还看不太出来,等进了社会以后,杜嘉就和气球一样,眼看这就胖了起来,等到了四十以后,就是痛苦的每天被媳妇勒令减肥,连和死党出来吃个宵夜,也要偷偷摸摸。
二中对比一中,最大的好处就是宿舍区近,不过两里地,脚程快点,十多分钟就,进了学校,林孟哲一阵恍惚,自己这是多久没经过学校了,他甚至忘记自己的班级在哪都忘了,好在有杜嘉带路,直奔高一三班。
进了教室,已经稀稀朗朗坐了三**,不少人伏在桌面上,正在开始每天早上学渣的必备功课,抄作业。
曾几何时,林孟哲也是其中的一员,作业这东西,做着没啥用,知识点都掌握了,还需要做什么,从小到大,没少因为不交作业挨过揍。
现在林孟哲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来指责这些人,你们这些渣渣,连作业都做不好,还读什么书。
林孟哲和杜嘉的身高,在泽北这种不南不北的地方,虽然算不上鹤立鸡群吧,但也算独树一帜了,加上视力不错,怎么糟蹋也没带上眼镜,所以顺理成章地沦落到教室的最后一排。
他们两个的加入,然后三排俱乐部,变得有些不伦不类,本来是安置一些赞助生,体育生这些后进分子的,突然多了两个成绩还行的,弄得周围同学都有些不自然了。
但是该占的便宜还是要站的,两个人刚坐下,旁边就有个矮黑胖子凑了上来:“杜嘉,赶紧的,江湖救急,物理,英语作业借一下,十分钟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