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咱们是要长途旅行的。像您这样身份高贵的人,这样的行李可太过简陋了,万一没有找到能够过夜的地方,怎么说也要带上帐篷、锅子和枕头啊,保暖的衣服也要多带点儿,没有一辆马车可有点难办。”
“我们沿着大路走,直到下一个城市为止都会有村庄。如果驾驶马车,遇到松林和溪流反而很不方便。”希弗士当然知道尤金在打什么主意。“给你买一头驴子驮行李已经是天大的仁慈了,要知道在我们领地那儿,随从都是要步行的。”
尤金衡量了一下希弗士的武力值,虽然不服气,但还是不吭气了。冬季里最寒冷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再往下只会一天比一天暖和,但托德维特的福,尤金还是穿上了他有生以来最考究的内衣、长袍、呢子外套和风雪帽,甚至穿上了长靴子,确实也再没什么可抱怨的。
要让希弗士说,反而是他的公爵大人表现出了惊人的适应力,要知道在白兰堡,公爵的房间就是连床上的靠枕不够柔软都足够令他烦躁的,但打从出发之后,他居然一直没有就环境问题诸多挑剔,这令希弗士极度愧疚。虽然他们最大限度保证了旅途的舒适度,但这颠三倒四的生活也绝对无法和白兰堡相比的,并且根据魔女的酒壶来看,路上从不缺乏不怀好意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尤金的存在就相当有必要了,因为他也属于会对别人的财物‘不怀好意’的人之一,队伍里有这样一个角色,确实更容易觉察到不少贵族出身的德维特与希弗士容易忽略掉的危险。
尤金是个天生的流浪专家,他说服德维特与希弗士在不偏离大路方向的情况下绕道走小路。
通常情况下,比起石头铺成的大路,破碎不堪的小路当然更难行走,尤其是碰上雨季,会泥泞得连高大的骏马一脚踩下去就拔不出来。
但冬天的情况会好一些,而且除非是人多势众的车队,否则有经验的旅人确实很少有大摇大摆走大路的。每条大路上都会有难以预测的盗贼和抢匪,时常令没有武装力量的人走得提心吊胆。德维特和希弗士倒是不害怕战斗,但他们猜测,那个只带着一个小锡兵的店长绝不会蠢到大摇大摆地诱惑劫路者,走小路赶上他的几率会更大一些。
从前盗贼尤金的口中说出来的理由确实很有说服力,他经验丰富,能从树干上的青苔和水洼的形状判断有没有偏离方向,有一两次他甚至发现了几处不起眼的脚印。
“这一定是驴子的脚印。”他很肯定地说:“看起来和我的凯瑟琳踩出的脚印一模一样。”
希弗士想策马上前仔细看一看,午夜和天南星却开始焦躁起来,在潮湿的土地上踩出一个个小坑。
蹲在地上的尤金反应很快,立刻爬上他的凯瑟琳,警惕地向四周察看。
“怎么了?”希弗士也觉察到了,压低声音问道。
“狼。”尤金从嘴角挤出一个词。
在他们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上了几个灰乎乎的东西,分别藏匿在树和石头后面,只露出一小块轮廓。如果是夜晚,它们绿幽幽的眼睛会更加显眼,但现在太阳远远还没有落山,这些狡猾的畜生只是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们,像一群不详的影子。
“我们继续往前走。”尤金突然说,声音很响亮:“天黑之前就能找到村子。”
然后他又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现在不能跑,一跑狼群会立刻追上来,在树林里马跑不快。我们往前走,走到开阔的平原地带就快跑,进了村子它们就没办法了。”
这并不是希弗士第一次遇到狼群,但大多数情况下他都率领着骑士小队,几只饥肠辘辘的灰狼并不能威胁到他。但现在他必须以保护公爵为先,凡事就不得不加倍谨慎了。他下意识并没有把德维特划分到战斗力里——如果有他在场,还需要公爵亲自挥剑战斗,那才叫他无地自容呢。
据说狼群能嗅出人的恐惧,尤金知道狼群会耐心等待时机,于是他一边走一边故意高声谈笑,喋喋不休地把他在山贼窝里一打二的壮举吹嘘了好几遍。
希弗士漫不经心地附和他的话,暗地里警惕狼群的动向。大概是尤金的虚张声势起了作用,狼群与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等到他们走出树林的时候,已经渐渐看不到狼的踪迹了。
森林狼是出了名的狡猾猎手,谁都不会以为它们就这样轻易放弃了。他们正准备加快速度,在日落前赶到村子时,突然听到身后的树林里传来喧闹声。
“什么声音?”尤金困惑地问。
“狼群!”希弗士脸色变了,他听到了狼嚎。
但随着狼嚎声,在他们身后跑出树林的却是一匹白马,上面趴伏着一个少女,穿着胭脂红的斗篷,长长的金发从帽子里垂落,手里紧紧攥着缰绳,她显然已经失去了对白马的控制,但并没有呼救,很有可能已经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