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可不会赞同陆冉冉的无理取闹,鉴于陆冉冉(看样子)是个成年人了,起码不是个小女孩儿,他们也不便直接把人送到收容所去限制人身自由,记下她无证的问题之后,就把她放归了。
同时放归的还有任谦,不然怎么办,买假证固然也是买卖有罪,可罪责到底轻了很多,再说这里面也有为恋人出头的意思,人情上也要兼顾几分年轻人的一时糊涂,为了这个把人关监狱,哪家也没这样的法律。
得知能够一起回家的陆冉冉在放松之余,竟也有了一丝失落,所以… …愣的时间长了一点儿,脸上似有两分羞赧的粉红,老老实实签下自己的名字,认账是一定要认账的。
跟她一样的还有任谦,保证书是陆冉冉代签的,任谦双手都还没被放开,按指纹都没办法,只能这样了。
任谦交代了是在哪里买的假证,因为是在他老家那边儿,比较远,也不是这边儿警察需要亲自去一趟的地方,只能待那边儿的警察调查了,而任谦的态度很好,加上没钱的事实,这事儿就暂时记下了,算是欠着的,以后有了再给。
本来是抱着查嫌疑人的初衷去的,结果只查出来了一个买假证,落差之大,让年轻警察的脸上有点儿不好看,看人的目光就跟还在怀疑似的。
送他们出去之后,还跟年长警察说:“我觉得那个任谦很有问题啊,他是有动机的,哪里有人被这样对待还不生气的呢?如果想要报复… …”
“我们办案不能讲‘如果’,凡事一定要有证据,这些没证据的话,不要乱说,不说他没有时间去,就说他的手,去了又能怎样,用石膏砸死人吗?再去看一遍法医报告,看看里面死者是怎么死的!”
凶手并没有采取什么残忍的方法,只是很简单地把人勒死,真的是很简单的方式了,死者当时应该也有挣扎和反抗,但被凶手按在了地上,从背后压制住他的身体,就那么勒死了他。
首先能够判断凶手力量很大,其次能够判断,不用手是根本无法完成这样的勒人动作的,哪怕当时受害者喝多了酒。
另外,凶手的手上应该是带着很厚的手套的,死者的指甲缝里发现了一些纤维,是属于某种劳保手套的,最大的优点就一个,厚实,耐用。
以上两条,无论哪个,都跟任谦没什么关系,他的力量不大,也没有什么搏斗技巧,再有双手受伤,短时间内不是不能用,脱掉石膏是可以动的,但动的结果必然导致没有长好的骨头错位或者再次折断,对一个画画的来说,冒着自毁前途的风险去做这样犯法的事,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压力都是很大的。
目前查下来,最有动机的就是任谦,对画画的来说,双手是很重要的,由此产生杀人的冲动是可以理解的,但做的话,实力不足,为之奈何。
想到这里,年长的警察也有几分无奈,多年的经验让他有一种感觉,这个人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
有些人,看着普普通通,可真的进入了视线之后,就会总有一种莫名的违和感,像是这个人有哪里不普通。
这种错觉有的时候就会成真。
警局门口,陆冉冉站在任谦旁边儿,两人之间隔了一拳左右的距离,天太热了,热得人都蔫蔫的。
“真是的,都不能送我们一下吗?这里回去要多远啊,怎么走?”
来得匆忙,陆冉冉脚上还穿着那双拖鞋,地面的热度似乎能够通过薄薄的鞋底传到脚心,传遍全身,让她有点儿懒洋洋的,又想睡觉了。
“如果我被抓起来了,你会做什么?”
任谦突然问,他的声音清凌凌的,像是一股冷气,直接窜入后脊背中,让陆冉冉猛地醒过神来,“你说什么?”
“如果我被抓起来了,你会做什么?”
第二遍重复问题,任谦很有耐心,话语之中也多了几分温和。
“等你出来?”
陆冉冉试探着问。
任谦一笑,不知道是不是满意她这个回答,抬起包了石膏的手,轻轻在她头上打了一下,不重,就是有点儿沉甸甸的分量,“走吧,咱们都没带钱,从这里走回去好了。”
他这样的态度,让陆冉冉隐约觉得自己答错了,可,作为一个忠诚的女友,难道不应该等他出来吗?
还是说等他死在刑罚之下?
话说,任谦现在也没干什么恶事,所以,她可能永远也等不到他被抓起来的日子了。
另外,有一点不想抱怨,可真的是很难不抱怨,陆冉冉并不是什么娇花,也从来不觉得自己拜金,可任谦没钱的现状的确让她很是烦恼,饭都要吃不起了,更不要说吃什么好吃的了,所以,重新变回人就是为了吃苦耐劳再当打工人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