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任谦离开,关上门,陆冉冉踢踏着凉拖来到床上坐下,大长腿支起来,有些无奈地叹:“这年头,反派都这么正人君子吗?难道是我长得不够美?”
今天一来就忙忙乱乱,陆冉冉没怎么好好看自己的样子,可走过一些玻璃橱窗的时候,也能看到自己在橱窗上留下的剪影,美极了。
原来的她是怎样的,她已经不记得了,但现在的这个样子,不说直接媲美明星,但当个封面模特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
这样的容貌,这样的以身相许,对方竟然毫不心动,这还是不是反派了?
听到陆冉冉心声的系统只想反唇相讥,感情在你心中,反派都是好色如命的色魔了?
更何况,这不是反派还没真正成为反派嘛。
陆冉冉不知道系统的这一通心理活动,仰躺在床上放松了一下,就再度爬起来,前路漫漫,现在可还不能休息。
拿了房卡,起身出门,陆冉冉还没忘记自己的任务,准备继续去盯梢。
“虽然白天的时候我被甩开了一会儿,但我还是很快跟上了啊,可见我还是有些当狗仔的水平的,所以… …”
所以,敢不敢说你是跟我要的反派地址?——幕后功臣系统好气哦。
任谦租住的居民楼离学校不远,却是个老小区里头的,老旧的巷子窄小,车子根本开不进去。
夜色深沉下来的时候,外头的路灯都照不到巷子里面去。
车大灯开着,带去一片明亮,车门打开,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声音,有些清脆。
一男一女没有马上分开,还在车头前面叙话,两人的影子被车灯拉得老长,直接投入到了巷子的尽头一般。
楼上,从厨房的窗户往外看,低矮的砖墙遮挡不了多少视线,哪怕夜色朦胧,可有些人的身影,只是一眼就能认得,认得那拥抱在一起的男女其中的一个是谁。
任谦不爱喝酒,也不抽烟,他安静地站在窗子那里,手中拿着菜刀,案板上,是刚刚切好的土豆丝,刀工很好,土豆丝的粗细都很均匀一致。
厨房没有开灯,不是灯坏了,而是任谦想要节省一点儿电费,借用客厅的灯光,勉强也够用了。
也正是如此,才能看清外面的景象。
平静地放下菜刀,看着那一男一女分开,看着那女人踩着高跟鞋摇曳生姿的步伐缓缓走到楼前,车大灯给她照亮,照出了一条光明大道。
很快,高跟鞋的声音就出现在了楼里,他几乎能够看到随着那脚步声而亮起的走廊灯,那是他不久前自己掏钱亲自换上去的声控灯,随着声音亮起的橙色灯光有没有带给她一点儿温暖的感觉呢?
他还记得自己为了省下□□钱,千方百计借□□的赔笑,记得自己是怎样跟着电工请教该怎么亲手安装这样的声控灯,他没有多少能耐,却想要做到自己能够想到的最好,他想要当一个很好的男朋友,让她感觉幸福。
脚步声越来越近了,平静地放下菜刀,任谦已经准备好了一个微笑,准备送给晚归的女友,再问问她是不是要吃点儿什么,他已经准备好了食材,随时可以奉上热腾腾的夜宵。
无论多晚,给她留的灯,给她留的饭,还有… …
“你是谁?怎么在我家门口?”
门外传来的对话,是女友的声音。
“我是任谦的女朋友,我们吵架了,你是谁?这么晚来,不是找我男朋友的吧!”
针锋相对的话,似有几分□□味儿,带着浓浓的挑衅。
任谦揉了揉脸,很好,这个声音他也认出来了,是那个吵着要当自己女朋友的陆冉冉,她的脑子是不是哪里有问题,自己到底哪里招她了?凭她那张脸,找什么样的男朋友找不到?!
平心而论,任谦是承认陆冉冉好看的,比自己女友还要好看,但这么好看的人,可能眼睛有点儿瞎,脑子也不太好使。
“你是任谦女友,那我是什么?!”
女友的声音似乎有些气愤,陆冉冉不甘示弱,“谁知道你是什么,你自己都不知道,还指望我告诉你?”
任谦快步往门边儿走,准备给两人解释一下,虽然可能解释不清楚,毕竟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陆冉冉缠着自己。
“好好好,你去当他女友好了,什么东西,还值得抢了!”
门才打开,就看到女友的转身离去的背影,那句刺人心的话余音未消,任谦脸上的表情僵了一下,准备好的赔笑变得死气沉沉,他并不是一个多么自信的人,而这句话,就像是在自卑的心上重重踩了一脚,那个发自心底的疑问——自己真的配获得新生吗?——再次再次冒出来,有什么,瞬间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