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要求,对于一个深闺中的少女而言依旧也不算很低。如果成行太慢还是容易让被绞杀的对象挣脱,除非对象毫无防备。
比如他认准了我是他失散多年的女儿。
此刻我的左手环住了他的脖子,右手顶住他的后脑,双手盘绕,变成了一个绞索。被这个绞索套住的人正和我一样面红耳赤,当然,十几秒后,他因为缺氧失去活动能力,三分钟后,他彻底气绝倒地。
那颗肥硕的头落在一尘不染的地毯上,悄无声息。
与他一同倒下的还有过去的历史,从我来到这里,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把他扔在一边,四仰八叉地休息,气喘吁吁。我的身上沾着两个人的汗液,仿佛一次酣畅的繁衍。如果换做今天的我,我一定把他掉在房梁上伪装成自缢,或者扔到井里延缓他被发现的时间,最起码也要用重物在后脑毛发密集处补几下确认死亡。
当时的我可顾不得那么多,我回过神之后,从桌上抓起茶壶灌下几大口,然后发疯似的跑出了府邸。
后来他们传说,那老儿是强暴自己的女儿,马上风去世的,女儿则疯了,不知道去了哪里。有人说是被拐走了,有人说是被卖到了青楼。
其实没那么惨,我在街上跑了几里路,跳进了护城河。凉水一激,大概恢复了神志。我很确定的是,我会被追杀。
谢过救我的巡河兵丁,我到绸缎庄换了身衣服,说是记账,前些日子老贼带我来过这里,他们自然不敢多问。我用同样的方法搞了些首饰珠宝,再去典当,拿了几十两交子出城。
顺便说一句,当时当铺给的价钱,挺黑的,销赃也没有那么低的价。
在我走出城门的时候,我知道一切都要不一样了。
我从荒野里来,独行千里,然后风光了个把月,当了几天作威作福颐指气使的大大小姐。又一次回到市井,回归孑然一身的流浪。
无所谓了,那不是我的日子。
在府里的时候,我遇到一只溜进府里的野猫,它吃不惯糖蒸酥酪,住不惯丝绸,它吃鲜活的,自己亲自猎杀的老鼠,谁在尸骨和灰烬里,过得很好。
那玩意,我也吃不惯。
有时候我会努力回想那一天出城的情景,试图让它更具有戏剧性和仪式感,可是不成功,那天的夕阳并没有很壮烈,大街上纷纷扰扰,一切如常。
但是我知道,老贼这一死,改变的不仅仅是我自己的人生,崇祯可以有十八年,十九年,二十年,萨尔浒会是一场斩首无数的酣畅大胜,建州继续只是建州,帝国可以存续,甚至于大出天下……
当然,还有那个人,那个我在大理王府遇到的疯子。
简单来说,他也是老贼捡到的。
老贼一开始给他饭吃,后来给了他凤翅盔、山文甲,老贼让他风光,让他跋扈。老贼死了,他自然奔我来了。我素来不相信什么心魔乱七八糟的,不过这个人倒是真的魔障,如果世上真的有索命的冤魂,大概就是他这个样子。
天哪我在说什么,要真的有索命的冤魂,那我晚上没事干的时候,床底下得多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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