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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枪杆子里出政权

梁中书想了想,似有所指的道:“做蔡九知州的下属其实有用处,难道贤侄不懂‘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意思?”

问题就在这里。

大树底下的确好乘凉,只要能忽悠住蔡京那小儿子,那么不论怎么干,**上的阻力肯定都最小。

但这只是附庸、弄臣的格局。

如果高明的目标是将来“顶老爸的太尉职”,那么采取这种路线,就是最没毛病的作为。

但如果要做那能影响感染到天下人心的领袖……

那样人必须有担当!

担当就意味着要永久性顶在风口浪尖,不存在避风港,因为你是其他所有的人避风港,你还避个蛋的风对吧!

那就必须在这明显好避风的从属关系上“反之动”。

反之动的意义是离开随波逐流的舒适区,激流勇进。

激流勇进的意义不在做事本身,是让将来可能会信你跟你的那群潜在信徒,亲眼看到你是个敢打仗敢迎头上的潜在领袖。

这就可以得出一种诡异的**逻辑:为了将来能做王安石似的激流勇进的领袖。现在即使和江州知州蔡九没矛盾,也必须制造些矛盾出来,并成功击败他。

这样的因果倒置后,就能提前让潜在信徒相中,助推崛起的滚雪球过程。

这只权衡**利益后的理智选择,不存在好坏,也不是谁和谁有仇。

所以去江州后主动找茬蔡京的那小儿子,胜出后就是长线利益,就提前进入了潜在信徒的视线。

比方说一条街上的地痞相互不服却有默契、井水不犯河水。一但谁最先离开舒适区反之动,主动找茬问“你瞅啥”并胜出后,基本上这条街上潜在的“领袖”就出现了。

太阳底下就这点事,治大国如烹小鲜,**利益的逐鹿,和市井流氓的行为模式其实也差的不太多。

但永远不变的一点是,只有打仗(打架)能产生领袖。

靠左右逢源、找避风港的性子,只能是军师似的附庸。

以上两点综合起来讲,就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真释义。

法家讲究是“一视同仁皆为刍狗”,取这个噱头后,现在这些外儒内法的猥琐学派们、就在国家内制定一部法律:禁止大家私斗,并特别强调侠以武犯禁的概念。

那么这部法律的初始目的,肯定不是保护老百姓。既然他们引用的宗旨是一视同仁,那在他们眼里就肯不存在“老百姓”这种有偏向性的概念。

那么这部根据统治者需要制定而出的法律,一定是为了“避免产生其他领袖”而存在的。

居于枪杆子里出政权的内核,打架是一定会产生领袖的。大打大领袖,小打小领袖。

那么被老大打服了的那些地痞混混,他听官府的还是听老大的?

听帮派的多了,皇帝的基本盘当然就动摇了。

这便是大酷吏商鞅变法后,通过酷烈规则禁止私斗、逐步把秦国在思想层面上形成心无杂念的高效战争机器的底层算法。

现在的蔡京之所以这么牛,几起几落后**能量都不衰竭,皇帝都压不住,也是因为他打了很多架。

打打打!

早期跟着王安石变法,老蔡崛起这么快就是因为能打,作为王安石变法时期的打手而冲锋陷阵,指哪打哪。

后期自成一家,继续打,宋史着名的打击元佑党老蔡可一点都不手软,整人整到皇帝都觉得老蔡戾气太重。

额,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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