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志不清了?】
【这都上法庭了,你觉得死亡还可能有假吗?】
【王株越来越癫了啊,有毛病吧?】
【确实,不懂王株怎么想的。】
【王株这个傻哔,你想看死亡证明就给你看?凭什么?】
刘小年拿出了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
刘小年说道:“我哥哥是跳江后走的,这里都是医院开的证明,我哥哥已经走了,所有人都知道...你为什么还要再提?难道我哥哥没走,这些钱你就不应该退回来是吗?”
所有人都看到了证明。
刘军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刘军已经走了。
胖猫也彻底走了。
所有人都是感觉到了一丝心痛。
他们看到王株还在辩解,还在争辩。
【顾律师,能不能把王株给判刑啊?】
【王株要是不还钱的话,就让她坐牢吧!】
【我是真的受不了这个王株了,居然在这里质疑刘军是不是假死?】
【谁会拿这种事情来开玩笑啊,傻哔王株。】
王株说道:“就算你哥哥走了,和我有什么关系?和钱有什么关系?所有的钱都是刘军自愿赠与我的!聊天记录里面不是有吗?我说没钱了,他就给我钱让我去花,现在让我还钱?凭什么啊?反正我是不还钱。”
王株还在辩解。
审判长李康敲响了法槌。
“肃静!”
“原告律师是否还有陈述?”
李康看向了顾晨。
顾晨之前一直没说话,光看王株一个人在那里各种争辩。
顾晨也懒得和王株争辩。
顾晨说道:“审判长,我请求发言。”
“这个案子,其实已经非常明显了。”
“刘军和王株在谈恋爱的两年内,王株用各种手段来问刘军索要钱财,王株骗刘军要和刘军结婚,让刘军给她放心的转钱。”
“之后,王株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开花店、打乳腺癌疫苗、买保险、买理财,各种手段问刘军要钱,前后高达四十万。”
“王株还在谈恋爱期间,让刘军主动给她转账,并且写上自愿赠与。”
“而在谈恋爱期间,王株选择**,并且多次用刘军的亲情卡去点男陪玩,去KTV、夜店消费,并且给别人小费。”
“王株还用刘军的亲情卡去给别人花钱,性质恶劣。”
“综上,王株在这段恋爱关系当中,为了套取刘军手中的钱,以恋爱的关系为名,诈骗六十三万元。”
“王株已经犯下了诈骗罪,数据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1、诈骗数额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数额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数额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王株诈骗刘军六十三万元,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
审判长,我请求判处王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