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年四十二岁,脸庞方正,颌下留着一抹漂亮的胡须,为人严肃而不苟言笑,但处事极为分明,一直以来都得到城中百姓的敬服。
赵立看着这份劝降书,不由发出一声冷笑。
“这个秦桧,之前亏他还是大宋高官,如今竟然做了金人走狗,真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
赵立沉吟片刻,拿起手中毛笔,刷刷刷地写了一个字。
“好了,把这劝降书射回去给金狗!”
一转眼,劝降书回到了完颜挞懒的手中。
完颜挞懒缓缓展开劝降书。
只见上面只多了一个刚劲有力的大字。
“滚!”
完颜挞懒明显皱了一下眉头,但又很快舒展开来。
“唉,这个世界上,总有这么多螳臂当车之人。”
“搞得我好好在中都享受都不行,偏偏要跑来这南方湿热之地,真是的……”
完颜挞懒抱怨了几句之后,漫不经心地对着麾下的金军将官们开口道:
“攻城吧,城破之后,男子按车轮高度屠城,女子尔等自行选择为奴。”
金军将官们闻言,顿时一个个目露精光,大声答应下来。
这些年金国接连发动了五次侵宋战争,但依旧能保持旺盛的斗志和战斗力,并没有出现士气衰退的现象。
这并不是因为金国人属于超级好战的怪胎民族,仅仅因为一个简单的词——利益。
每一次南下,金国人基本上都能抢夺到大批的财物、粮食以及人口(奴仆)。
由于大宋过于丰饶,所以任何一支金军只需要攻破一两座城池就足够赚的盆满钵满,攻破越多座城池就获得越多。
许多金军普通士兵仅仅是参与了一两次侵宋战争,回去之后就成为了家乡之中的富人。
在这样的财富刺激下,金人又怎么可能不踊跃出战呢?
鼓声擂响,无数金军举着盾牌,护卫着各种攻城器械,朝着楚州城而去。
完颜挞懒漫不经心地坐在一张摆好的太师椅上,双脚翘起搭在桌面。
秦桧非常殷勤地站在一旁,给完颜挞懒揉肩捶腿。
完颜挞懒懒洋洋地开口道:
“秦桧啊,你说这楚州城多久能攻下来啊?”
秦桧忙道:
“既然是主子亲自出马,那最多也就一天,不,半天时间,足够了!”
完颜挞懒哈哈大笑,一脸自得。
“那还用说?你别看主子我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若是论到打仗,宗翰和宗辅他们也未必比我强,更别说是兀术那个臭小子了!”
秦桧赶忙各种马屁送上。
然而,很快的,完颜挞懒就笑不出来了。
金军的强悍战斗力确实无需多言。
仅仅用了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第一批金军的先锋就已经登上了楚州城的城墙。
按照常理,只要金军登城,最多一刻钟时间城墙就会失守,半个时辰以内城门就会被打开。
城门一开,接下来的事情自不必说。
然而,正当完颜挞懒大笑着,准备迎接己方胜利的时候,眼前发生的事情却让他笑不出来了。
城头上,刚刚登上去的金军一个接一个掉了下来。
不,是被人丢了下来。
这些金国的先登之士,是在被人杀死之后,像丢弃野狗的尸体一样丢了下来!
“怎么可能?”
完颜挞懒猛然直起身体,一脸的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