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万一出了什么事情,法医可不想背锅。
给出一个范围20-30岁之间,到时候被害人不论是20岁,还是30岁,都没什么问题。
可你要是精确在20岁左右,到时候死者是30岁,那不就影响了权威性吗。
“一名20岁左右的妙龄少女被人杀害抛尸,这在当时竟然连身份都没有查出来,这未免太离谱了点吧。”叶默质问道。
“没办法啊叶队,该做的我们都做了,我们把辖区内所有失踪人的DNA都比对过了,都没办法,而且现场也没有留下衣物什么的,尸体根本没人认领。”老刘道。
“被害人有没有被人侵害?”叶默问道。
“有的,法医在被害人体内检测到了嫌疑人的DNA成分,另外,在被害人的身上,还发现了咬痕,尤其是**等位置。”老刘道。
“这么说,这是一起恶劣的**杀人案,当时为什么没得到重视?”叶默觉得很奇怪,这种案子,不应该列为重案来调查吗?
“我也没办法,黄家明那小子不作为,我作为一名基层刑警,我说的话也不算数,就因为我自作主张查案,花了不少财力警力,最后得罪了黄家明,把我调去卧龙岗派出所,当了六年的派出所民警。”老刘道。
听言,叶默叹了口气。
“是啊,咱们体制内确实存在着很多黄家明这样的干部,不干实事不作为,像刘队长你这样的老民警不重用,反而还把你调去基层,有时候我想起这小子,我恨不得过去再给他两拳。”叶默道。
“叶队长您来的第一天就把他给打了,也算是给我出了一口气,我也相信,这件案子有你来带头,一定能够破案。”老刘道。
“当时,你们走访调查,有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叶默问道。
“我们走访了几周,周边都走遍了,半点有价值的线索都没有。”老刘摇了摇头。
“一般来说,凶手杀人之后,都会采取远抛近埋的犯罪手法,既然是抛尸案,凶手大概率不是周边的人,所以,走访没有线索,这也正常。”叶小雨道,"远抛近埋"是一种常见的犯罪手法,特别是在碎尸案和无头尸案中。
意思是,凶手杀人分尸之后,一般会采取将尸体就近掩埋,或者抛尸到很远的地方。
正常情况下,你杀了人分了尸,你也不会把尸体丢在你家楼下吧?
当然是有多远丢多远,以此扰乱民警侦办的方向。
如果实在是来不及,就近找个地方埋了,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正常情况下,如果尸块没有被掩埋,而是被抛弃,那么尸块现场与杀人第一现场之间会有较大的空间距离。
反之,如果尸块是被掩埋的,那么尸块现场与杀人第一现场之间会有较小的空间距离。
这起案件,凶手敢就这样把一具尸体扔在天桥底下,大概率他是从很远的地方把尸体运过来的。
结合被害者死亡时间不长,判断凶手当时一定有交通工具。
并且还是那种可以隐藏尸体的交通工具,小车,面包车等等。
摩托车和三轮车的概率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