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有一些愤青立刻批评梁江涛,说他**是歪的,为既得利益者吹喇叭唱赞歌,罔顾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问梁江涛,你究竟还是不是**党的干部?你究竟代表谁的利益?弱势群体哪里招你惹你了?你还有良心吗?”
“一个市长,竟然干预司法,你这不是以政代法吗?法院和检察院干脆合并给**算了!”
“原来梁江涛之前为老百姓做的那些事都是演出来的,这篇文章前半部分还算中规中矩,可现在狐狸的尾巴露了出来,**是歪的!”
他们中很多都是别有用心的人,最喜欢唱高调,喊口号,贴标语,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追求利益。
但很快,这些声音都被淹没了。
因为更多的人认真读了梁江涛的文章,获得了共鸣和启发。
是啊,要想真正的获得公平,那就必须要一碗水端平。
建设法治社会,第一条就是不能有特殊的存在。
绝对不能谁弱谁有理,谁闹谁有理。
比如,有人在路上合法合规好好开着车,旁边一辆骑自行车的自己摔倒了,被车给撞伤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可能有一些执法人员,就会判定车辆负责。
因为这是惯例嘛。
只要车撞人,车就有责任。
我不管前因后果,更不管合理不合理,我就这样去执行。
既然你开车条件也差不到哪里去,总不至于因为受委屈去闹吧?
其实这些都是设计好的,用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间,来维护社会的稳定。
可这样下去,还有没有公正可言?
人们还能不能真心信仰和拥护法律?
在这种咄咄怪事此起彼伏下,恐怕很难。
只有法律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边界清晰,公平正义,人们才能安心守法。
“梁市长这篇文章太好了,有深度,有格局!”
“这篇文章深入剖析了当前社会的痛点,可谓入木三分!”
“实事求是,踏踏实实,有这样的领导,让人放心,未来一定非常光明!”
梁江涛的声望又一次提高。
吴志海看到了这篇文章,深以为然,觉得跟梁江涛英雄所见略同,有知音难觅之感!
同时更加惊叹,他能有这个认识,是源自于三十多年的审判生涯。
改革开放前,他就已经是法官。
见惯了风风雨雨,浮浮沉沉,让他更加明白法治究竟是什么,也能更加看清当前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可是梁江涛,不到而立之年,就能有这样的认识,实在难能可贵,令人惊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