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相信吗?”可爱的大力妹子再次发问,表现出了浓厚的求知欲和好奇心。
难道妹子对他不是精神病这一点很失望?
就在齐季纠结该怎么跟妹子解释的时候,车站的广播响起:“车站工作人员请注意,由魔都开往高窟的Z1123次列车开始检票了!车站工作人员请注意,由魔都开往高窟的Z1123次列车开始检票了!”
Z1123次列车,从魔都发往西北,途径河东省,正是齐季和大力妹子要坐的那辆车。
听到这一声检票的提醒,齐季如闻仙乐。
他一手拉起行李箱,一手拉起大力妹子,赶紧往检票口走去。
他边走边说道:“快走,要不然就来不及了,春节坐车的人太多,去晚了,咱们连行李箱都没地方放。”
大力妹子“哦”了一声,只能任凭他拉着自己往人流的方向挤过去了。
……
大力妹子虽然没有在春节期间挤过火车,但是她来之前也是做过功课的,通过上网调查,以及询问身边的同学和朋友,她发现大部分人对春运都是用“恐惧”“不堪回首”“心里发慌”等极端的字眼来描述,可见春运的可怕程度。
因此,大力妹子觉得此时齐季着急去检票,也是情有可原。
不过,合同里所说的“在非必要情况下,甲方不得与乙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牵手、拥抱、接吻等肢体接触”,这里的非必要情况该如何解读呢?
现在甲方牵着自己的手去挤火车,到底算不算“必要情况”?如果不是“必要情况”,那他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违约?
可怜的大力妹子,虽然熟读合同的各项条款,但是在遇到实际问题的时候还是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毕竟,春运这玩意,绝对是BUG级别的存在,好多事情遇到春运,都会变得复杂无比,比如……算了,飞卢不让写。
看着前面这个奋力往前挤的男生,感受着他握住自己的干燥有力的大手,以及那个59.5分让人比较安心的分数,大力妹子也就不再纠结了。
算了,就当是“必要情况”吧。
大力妹子暂时单方面认定此种情况为“必要情况”,因此自己被齐季拉着手也是在合同许可范围内的。
至于齐季是否同意这一观点,可以等到上车之后再跟他沟通。(齐季:不用等,我同意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