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了!”。
林凡心中一喜,这样一来倒也正好。
于是,在那瑛子面前,老胡不仅没有揭穿林凡的身份,更是替林凡打了圆场。
瑛子这姑娘看着泼辣,但实际心地纯良,没有什么心机,老胡说什么,她就信什么。
接着,四人组团出发,岗岗营地处深山,又离边境不远,还处于兴安岭的腹地。
因此,走了大概一下午,四人便进入了原始森林里面。
身为二十一世纪的城里人,除了看过贝爷的求生影视外,这还是林凡第一次,进入这种原始森林。
他还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既有些兴奋又有些紧张。
但这原始森林内,并没有他想的刺激,由于有几条猎犬在,几乎也就没有什么大型野兽敢出现。
到了夜里,就得露营,瑛子这姑娘看着精瘦,打猎能力却很强,老胡胖子生了个火,架起一只只野兔子,烤得流油,撒上点山里特有的岩盐,芬香四溢。
不过,如今这种香气,却对林凡,没有一点吸引力。
“兄弟,来一口?”。
胖子撕下一条兔腿,递到了林凡面前。
林凡现在,也算是他二人的金主,胖子自然得巴结着来。
“咕咚。”。
林凡咽了口口水,却是没有接过兔腿,反而指向了不远处,之前宰兔子时用碗接的兔血。
“那兔血,能给我吗?”。
“这血……兄弟,兔血给你是可以,不过这血是老胡为了撇开豺狼野兽用的,你拿来作甚?”。
胖子将那碗兔血递到了林凡的面前。
接着,便见林凡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下,端起碗来,就将那碗中之血一饮而尽。
不知怎的,林凡竟觉得这碗血,比他以前在高档酒店吃的佛跳墙,还要美味十倍。
胖子瞪大眼睛,竖了个大拇指。
“牛!是个狠人!”。
林凡略微尴尬,抹了抹嘴上的血迹。
“笑谈渴饮匈奴血。听说,我祖上以前是抗击倭寇的,就留了喝血的毛病,到了我这一代,根本改不掉了,每天几乎必饮一碗血,以前是饮人血,现在也只能喝喝这动物的血了!”。
某种程度来说,林凡也不算撒谎。
他是吸血僵尸,是将臣的后裔,喝血的毛病,的确是从祖上流传下来的。
老胡和胖子虽然惊讶,但也仅限于惊讶。
凭他们二人的阅历,可能还真在战场上,见过喝人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