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内向的马莎终究还是没有开口,史蒂芬·琼斯到达目的地之后,和马车夫还有坐在马车里的马莎告别之后,就要朝着自己的目的地走去了。
对于马车夫和马莎来说,他们的运气简直是太好了,因为他们并没有遇到哈尔的移动城堡,估计是走到其他地方去了。
哈尔的移动城堡整天在弗丁谷到处走着,齐平镇的人1度以为移动城堡的最终目的地就是侵略齐平镇,但是移动城堡一直没有下去,最下方的位置,也就是到了半山腰之后就会重新回去,就这样一直循环着。
马车夫看着要走的史蒂芬·琼斯出于好心提醒道:“小少爷,你这是要去哪里啊?你去的方向就是邪恶巫师哈尔的移动城堡的附近,太危险了,不要去那里呀。”
“没事的,放心吧,我就是去附近随便看一看,很快就会离开这里。”史蒂芬·琼斯挥了挥手头也不回的说到。
“这……好吧,保重了。”马车夫一鞭子抽打在马的身上,马在吃痛之下叫了一声,立刻就沿着山路跑了起来,因为马车夫很害怕,不知道哈尔的移动城堡到底甚么时候出现,他只想尽快的离开,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目的地。
马莎掀开马车帘布,看着渐渐远去的史蒂芬·琼斯,心里暗自下定了某个决心。
苏菲和史蒂芬·琼斯家庭情况,某种程度上来说差不多,从小待在帽子店里,因此,对于帽子店的生意方面十分熟悉,比如制作帽子的原材料是哪里进货的,帽子又是怎么制作出来的,店里的工人也都是认识的,自己留下来继承帽子店说是要做一名帽子学徒,但是其实,家长已经没有怎么可以交给苏菲的了。
帽子的制作并不算是什么特别高难度的一项技艺,耳濡目染之下,苏菲只用了一天时间就直接上手了。
苏菲作为帽子店的小姐,他并没有像他的母亲芬妮一样,在店里做一名导购,为上门购买帽子的顾客介绍帽子,做一名导购显然比坐在店后面一天到晚做帽子来有意思的多。
并不是苏菲不想,而是苏菲,实在是不太会卖帽子,哪怕是她的母亲告诉了苏菲一些买卖的技巧,比如芬妮说过,卖帽子的话,先要给顾客试戴一下明显不太适合的帽子,之后就给顾客试戴一下合适一些的帽子,这样一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顾客自己想要买什么帽子就能很快的下定决心了,否则,如果一开始就给顾客戴上合适的帽子的话,之后选择风格差不多的帽子就没有那么多的惊喜感了,而且会有犹豫豫地挑选不下来,两边都耽误时间。
苏菲是一个非常诚实的人,很容易会跟上门买帽子的顾客说着说着就说出一些心里话,帽子的一些缺陷也会如实表明,这实在不是一个做生意的人该有的品质。
因此,最适合苏菲的就是现在店里大部分员工一样,坐在店的后面制作帽子,不过店里这些制作帽子的工人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中年妇女,年轻的姑娘,已经青年根本忍耐不了这种枯燥的生活。
苏菲到时耐得住寂寞,一天到晚呆在店的后面自做帽子并没有让她觉得这是一种折磨,不过,因为店里的人都是上了年纪的中年妇女,和苏菲年纪上有明显的代沟,再加上店里的这些制作帽子的员工因为苏菲帽子店未来继承人的身份有所顾忌,不会什么话都说,因此,平时苏菲都没有和他们说话。
一天到晚就是默默的制作帽子,这就很孤独了。
唯一让苏菲觉得有意思一点的就是,她家的帽子店和后面的作坊只有一扇木墙间隔着,隔音效果挺差,苏菲总是可以听到店里的顾客们聊天的时候互相八卦的一些小道消息。
比如说哈尔的移动城堡绕到哪里去了,镇长年轻的时候是多么的风流的一个人,不过在提到哈尔的时候,所有人都会下意识的压低声音好像哈尔会隐身,就在他们的身边一样,显然,人们对于哈尔的恐惧还没有消散。
“你们说,荒地女巫是我们英格里王国最邪恶的女巫,哈尔巫师是我们英格里王国最邪恶的男巫,他们俩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如果他们搅和在一起的话,那简直就是太糟糕了。”
“你可拉倒吧!哈尔巫师喜欢年轻女孩的心脏,以及灵魂,荒地女巫到现在年纪,你说有多大了?都可以做你太祖母了,哈尔巫师怎么可能会看得上呢?”
“哈哈哈哈。”
“对了,简·法瑞尔这货听说去做了一个很夸张的发型,就像野猪毛一样,而且听说她最近要去金斯伯里,不过担心自己会被哈尔巫师给看中,于是找了不少雇佣兵,打算让他们护送自己去呢。”
“哈哈哈,这真是笑死人了,简·法瑞尔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德行?看到她的样子,我就觉得倒胃口哈儿乌斯肯定也不会正眼瞧他一下,还要找什么雇佣兵保护呢。”
简·法瑞尔这个人,苏菲也是听说过的,在镇子里也算是一个比较出名的女人,这个人是一个寡妇,而且长的还挺漂亮,这就糟糕了,不知道镇子上有多少男人惦记着简·法瑞尔,也可能是妒忌简·法瑞尔长的漂亮
反正齐平镇上的女人们,尤其是有家室的女人们,最讨厌的就是简·法瑞尔,这其中包括苏菲的妈妈芬妮。
苏菲的心中默默的为她默哀,之后又是一阵胡思乱想,苏菲想到了他的妹妹马莎,也不知道一路上到底安不安全。
之后,苏菲又想到了史蒂芬·琼斯,不知道他现在又怎么样呢?
另外一边,史蒂芬·琼斯从马车上下来走了一段时间之后,很快就看到了不远处正静静地站立在某个山尖处,双脚牢牢地抓住山尖的哈尔的移动城堡。
不过看见是看见了,目测一下距离,然后对比崎岖的山路,想要到达那里的话,估计得要用至少半个小时。
史蒂芬·琼斯看了看天色,决定要抓紧时间,赶快行动。
史蒂芬·琼斯所走的这条山路是整个弗丁谷最崎岖的一段山路,这条路史蒂芬·琼斯从来没有走过,原本以为会很难走,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竟然感觉一点都不累,走路的脚是不累,反而偶尔需要抓着岩壁的手倒是累了。
每次走路抬脚的时候,史蒂芬·琼斯感觉有人抬了自己一把,因此有起路来丝毫的不费劲。
史蒂芬·琼斯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以为是自己的双脚肌肉比较发达,因此,适合长途跋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