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那么多的情绪,那么多的不欢,可她还是记得,那个男人是她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就算是恨,她依旧还是深深的爱着他,不曾变过一丁半点。
“姐姐不也是一样。”玫瑰红的颜色的确美极了,香莎雅知道能将手指甲做得如此精致美艳的只有她童爱雪一人而已。她生得一张娃娃脸,更带有一腔娃娃音,非常特别的组合,很少有人能够猜得出她的实际年龄,偶然间听到她开口说话,亦会觉得那是一个小女孩儿的声音。
童爱雪的美,贵在张扬,很难不一眼就记住她。
“如果你们打算继续呆在这里互相奉承,那就告辞了。”夜迪希最不喜欢这一套,客套来客套去,听着心烦。
夜迪希的美,贵在野性,出言直率,快口快语的她,一旦放开了,便如脱僵的野马,别具一格。
司徒茗柔柔一笑,打趣道:“雪姐姐,雅妹妹快别说了,希妹妹可真是动气了。”这些话她也不爱听,奈何不听又不行。
司徒茗之美,贵在娴雅安静,说话柔柔气气,举手投间透出女儿家的天性,柔,恰到好处,不多一分亦是不少一分,拿捏到位。
“既然大家都是要去莫心阁的,所幸一起罢了。”童爱雪也不再多言,一个人是去,四个人还是去,她倒要看看蓝齐儿是长了几双眼,多了几只手。
住在锦王府这么久,她一直以为最能成气候,最难对付的女人是凌芸儿,没想到却是被她们所有人都忽视掉的蓝齐儿,那个不受宠的正王妃,怎叫人心甘得了。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话如今想来道理定是有的。
许久以前,她们四人有时也会聚在一起谈论,言语之中自有对凌芸儿的不满之意,她们出生高贵,是一国尊贵的公主殿下,做侧妃已是委屈。而她凌芸儿,是个什么东西,凭什么跟她们同享侧王妃之名,哪能与她们平起平坐。可是轩辕陌宠她,去她那里的时日最多,谁也不敢轻视于她。
曾经,锦王府疯传,谁是锦王殿下轩辕陌的宠妃,当之无愧的便是她——凌芸儿。
结果如何?不还是灰溜溜的自觉消失,连轩辕陌的最后一面都不曾见到。
她的离开,也为她们四人证实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轩辕陌从来不曾宠爱过凌芸儿,她的存在一直都只是一个幌子,她只不过是一颗轩辕陌放在她们身边的棋子罢了。
在她们都觉得还有希望让轩辕陌爱上的时候,她们一心想要首先除去的女人是凌芸儿,她成了一个挡箭牌。那六个夫人也不全然是笨蛋,因为她们的想法最直接,即使那时的蓝齐儿是个不受宠的女人,除掉她也不失为一个最快捷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