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斯年最近似乎很忙,在消失了近十天后,终于在某天晚上回到了公寓。
他回来的时候,季半夏正在吃泡面。漂亮雅致的餐桌,华丽璀璨的水晶吊灯,更显得那碗泡面寒碜可怜。
傅斯年走过来瞟了一眼,皱皱眉。
季半夏没搭理他。仍然低头专心致志的吃泡面。她就等着合同结束的那一天。晚晚出事后,她根本没有办法再接受傅斯年。
傅斯年看着季半夏,突然伸过手臂,端走了她的泡面。
“?”季半夏抬头看他,眼神里写着惊讶和淡淡的不耐烦。
“不许吃这种垃圾食品。等我二十分钟。我煮面给你吃。”傅斯年努力让自己无视她眼里的那点疏远和戒备,挽起衬衣袖子走进厨房。
洗手,从冰箱里拿出一个番茄,一个鸡蛋,西兰花掰下几朵,香菇挑了两个最大的。
季半夏坐在餐桌前,看着傅斯年在厨房忙碌。
他还穿着上班时穿的衬衣,职业化的浅灰色,裸露的手臂,麦色的肌肤干净健康,肌肉纤瘦而有力。
季半夏惊讶的发现,在最初的那点忙乱过去之后,傅斯年似乎找回了某种熟悉的节奏。
他的刀功非常好,切菜声均匀整齐。他甚至还知道要先把番茄烫一下去掉皮,然后再在锅里翻炒一下再倒水煮面。
他还知道要把西兰花焯一下。他还把香菇切出了漂亮的十字花纹。
傅斯年竟然会做饭……
而且,不像是为了照顾家里孕妇的口味练出来的,倒像是以前经常做,后来反而不做了。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傅斯年,小时候经常做饭?季半夏摇摇头,觉得自己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