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后,他似是下了极大的决心开口道:“姐姐,我叫孤独璃,今年十岁了。
我家在京城,但家里还有谁在.......我真的不知道了。
五年前,我家遭逢变故,爹爹巡视边境被歹人杀害尸骨无存。
有人说,我爹爹去边境是为了招兵买马,意图谋反。
外祖父为了留下爹爹的一个血脉,五年前带着我和表哥一路逃亡,可无论我们逃到哪里,都逃不脱那些人的追杀。
为了救我,外祖父和六岁的表哥先后被杀,身边带出来的人也都先后死去了。
为了活命,我混进了难民的队伍,后来还是被那些流匪给撸了去。
为了活得久一点,我拼命干活儿,拼命讨好他们,拼命讲笑话,才在他们手中活了两年。
这两年,他们逼着我动手去杀掳来的难民,我杀了。
我不杀人,他们就会杀我,我想活着。
他们让我去外边骗人,我骗了。
但他们送过来的人肉,我宁愿饿死,也没吃过一口。
因为一旦吃了,我知道,我就已经失去做人的资格了。
就在前几日,他们也快没有粮食了,就想要将我杀了炖汤喝,突然有人送来一个消息,说往鹿邑城方向行进而来的一支五百来人的队伍中不但有粮食,还有女人,甚至还有肉。
他们这才放弃了杀我的念头,然后追上了你们。
姐姐,别丢下我,我会干很多活儿的,我不会白吃饭的。”
孤独璃的眼神中带着浓浓的恳求,也带着一丝陌锦初无法忽视的害怕。
一个才十岁的孩子,用了五年的光景几乎看完了这世上最残酷最肮脏的一切。
现在,陌锦初就是他最后的希望和救赎,若是连陌锦初都不要他,那他,可就没什么未来可言了。
孩子眼眶通红,让陌锦初受到震撼的同时,眼眸里也满是心疼之色。
这得是多大的仇恨才能对一个孩子赶尽杀绝啊。
但孩子的经历也告诉陌锦初:这孩子就是一个累赘,一个不慎,他就会给所有人带来灭顶之灾的。
因为,当权者根本就不管他的爹爹是不是冤枉的,而是,他们想要谁死,哪怕只是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他们就必须得死!
这小子身份不简单,身上的隐患也是不容小觑。
“跟着我可以。”
思虑再三后,陌锦初做出了决定。
“以后,你就是我们家的孩子,但你必须男扮女装,你可同意?”
那些人要找的是小男孩,她将孤独璃装扮成女孩子总能遮一下那些人的耳目的。
“姐姐,只要能跟着你,干什么我都愿意。”
他不想再去过那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了,他要跟着姐姐当个人!
“好,既然你同意,那姐姐就带你好好洗漱一番换套衣服。”
孤独璃赶忙点头应了。
陌锦初也不再迟疑,喊来大哥烧好了热水,然后陌锦初偷偷拿出了浴桶,让大哥在浴桶中兑好了热水,将孤独璃抱进去好好洗漱了一番,洗干净后给他换上了陌锦初的一套旧衣物。
虽然有点大,但经过陌锦初的特意打扮,一个俊俏的小男孩儿顿时便变成了一个俊俏的小丫头。
“哎吆,这娃儿长得还真是挺俊呢。”
杨氏回来看见穿着陌锦初衣物的孤独璃,眼眸里盛满了欢喜。
“娘,以后他就是我的小妹,就叫陌锦璃,一会儿就让大哥将她的名字写在我们的户籍文书上。”
都出来逃荒了,谁还去管你这户籍文书上到底有着几个人?
加上一个不碍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