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思弦腹诽,她头上的簪子是特制的,杀人点穴的利器。
这玉簪再值钱,拔簪的同时,头发掉了,屁用没有。
“大概是因为他不打算给我钱了。”宋思弦盯着眼前的玉簪悠悠道。
——
“客官您这是——”当铺里,朝奉隔着高高的柜台看着下面的宋思弦问道。
“你这门口写的不是当铺么?”宋思弦奇怪道:“我来当铺不买药,说来给你看病,你信么?”
眼前的朝奉是当铺的二当家,素来脾气倨傲。
“死当活当?”
“死当如何,活当又如何?”宋思弦没想到典个东西也这么多说道。
“死当又叫做绝当,抵押之后绝不赎回。当金给你高些,抵押物归当铺。”朝奉不耐烦地偷偷翻了个白眼。
“活当与死当相反,能拿到的当金较少,你若是改变了主意,或者手头宽绰了,可随时赎回……”
原来如此,宋思弦二话不说:“死当!死得透透的!”
“你这玉簪,玉质细腻,雕工粗糙,活当也就五两银子……”
宋思弦看了看,雕工粗糙倒是没错,可玉质很好啊,细腻温润。
虽然比不上之前国舅的那个玉坠,可也不至于五两银子。
她刚要收回带走,就听朝奉又道:“不过死当嘛,自然可以给你多点,二十两吧。”
宋思弦摇头:“四十两。”
“二十五两。”
“三十五两!”
“三十两。”
“成交!”
宋思弦将盒子递了过去,朝奉看了一眼包装盒:“玲珑斋的东西?”
“好像是。”宋思弦也没在意。
朝奉倒是态度殷切了许多,玲珑斋在凤麟街,所售商品价格不斐,没有低于五十两银子的,这笔买卖倒是赚了不少。
他飞速写着当票,将银子以及当票递了过去,高呼道:“虫吃,鼠咬,光杆,没毛,破衣,烂衫……”
“我这是玉簪子……”宋思弦有些不高兴。
就听朝奉又继续道:“玲珑玉簪,玉质粗糙,雕工不堪,死当一副,绝不赎当!”
宋思弦:……
就这么做生意,是惯会扫兴的。
她接过银票,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刚出门,脚下就被人绊了一下,险些摔倒,她本就心情不好,提脚踹了一脚——
这才发现落脚之处,是一片柔软,定睛一看,脚下是一个衣履阑珊之人。
身长腿长,遮衣蔽体的衣服只是内衬,脏得不成个样子,身上全是淤泥,又好似经过毒打,浑身上下一片狼狈,头发都粘在脸上,油渍渍的……
宋思弦只低头看了一眼,就知道他年岁不大,隐约露出的肌肤还挺白皙。
显然才沦落成乞丐的。
以她多年的经验,一般遇到这样的人,善良的女子都会随手救起,展开一段良缘。
她脑海里却忽然想到了著名的李狗子,路边的野男人可不能随手捡啊。
她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姨娘都没救出来,统共就这么点银钱。
有心无力。
她抬脚欲走,却猛地被人拉住了脚踝,她垂头一看,就见一双脏兮兮的手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死死抓住了她,来人仰头,被揍得肿成了猪头的脸,眼睛都肿了起来。
眼神哀伤,仿佛写满了无尽悲凉。
宋思弦定定地看着他,“对不住,爱莫能助!”说着,死死拉开他的手,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走了能有一丈远,到底是脚步顿住。
转身走了回来,男子似乎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忍不住抬头,眼露希冀。
就见宋思弦蹲下了身子,将怀里的馒头掏出来,塞到了他的怀里怀中还掖了掖。
“一饭之恩,举手之劳,滴水之恩,那是不能够,你自求多福吧。”她说完,男子眼神仿佛荧光的蜡烛,被人呼地一下,熄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