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晚自习上到一半,外面又下起了暴雨。
正值台风季,原本也不是什么惊人的事儿,但教室的安静骤然被雨水敲打破碎,学生三三两两的低头凑着说话,纸条在不动声色中传阅。
林谣早已经做完作业,正努力把今天上课的内容复习完,一张团成球状的纸条低低地斜飞过来,擦过她的耳边,还划了个漂亮的弧线,正正好好落在她面前。
林谣看着那张纸条,心想:就这出神入化的扔纸条技术,不去修真界学两门暗器真是可惜了。
展开纸条,只见上面由上至下,由右至左,秉承着古代传统行文方式,字迹洒脱地写着:“今日语文作业做完了吗?借我抄抄。如果英语也写完了最好。”
就这样的笔迹,不做他想,必然是坐在自己后面的秦凌。
修真界和古代写字的模样和方式大同小异,他一时半会儿可能还没改过来。
来这里没几天,学什么不好,非学人抄作业。堂堂一代魔君,这合适吗?!
顺带,收回刚才的想法,这个人已经是修真界的扛把子之一了,不必再去学暗器了。
林谣看了一眼窗外,暴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地面浮起一阵阵的雾气,将整个校园都笼罩了起来。
雾气来势即古怪又凶猛,几个须臾就漫到了窗边,又沿着原本应当严丝合缝的窗缝涌进了教室。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林谣甚至连前后都看不清了。
可让她惊诧的是,即便如此,教室里并没有惊慌失措,大家好像仍然在忙着手头上的事情,丝毫没有觉察到涌入的浓雾。
“林谣?”身后传来了秦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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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林的日记一
太阳是从西方沉下的吗?
这落日的余辉,为何如此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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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位的颠簸使人头脑发晕,林谣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落日的余辉照了许久,再次睁开双眼时甚至有些恍惚。
她定了定神,撩开红色丝绒质地的窗帘向外看去。
似乎是快到目的地了,车速比之前慢了许多,窗外渐渐有了人气。
金黄色的土地上散落着保存良好的红砖小屋,门前院落里立了些农耕用具。兴许是听见了车声,几条趴在乡间小道上的猎犬看了过来。
路旁的木制路标上刻着路标——塞雷姆。
塞雷姆?
林谣定了定神,低头看向自己:白色T恤衫和牛仔裤,是最普通的打扮。
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
暴雨、涌入教室的浓雾,她渐渐回忆起来。
好像只是一个眨眼的功夫,她就到了这里,难道是又穿越了?
她身边放着一个棕色皮质挎包,里面放着一个钱包、一本工作手账、几张报纸和一个随身相机,为了搞清楚现状,她翻看起来。
“谣·林,记者”,钱包里的证件这么写着,上面有一张标准亚裔女子的脸,和她无差,住址在纽约的某处大厦内。
钱包的夹层里有一张三人的照片,时间有些久了,整张照片都泛着白,但仍然能看清上面是一对年轻幸福的亚裔夫妻。
男人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女孩,大约三岁左右,梳着小揪揪,脸蛋软软糯糯,笑的眼睛都没有了,还是个白面团子。
想来应该就是这个“谣·林”的全家福了。
报纸上则写有这样的内容:“虽然还有一个多月才会迎来万圣节,但人们已经开始计划好去处。以女巫文化而负有盛名的塞雷姆,无疑是热门之一。本报记者谣·林将会率先前往塞雷姆调查,为各位带来第一手的旅游资料。”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工作记录。记录了原主所调查的赛雷姆,以及一张火车的票根、一张塞雷姆商人旅店的预定凭证。
看到这些,谣·林在这里的原因已经明了了,但自己呢?
想到这里,林谣又向窗外看去。
不知何时,落日的余辉已穷途末路,取而代之的是愈发浓重的雾气。
“这鬼天气。”身旁传来了一声嘀咕。
做在林谣身旁的是一个红棕色短发的男人,他穿着黑色的袍子,正襟危坐在车厢内侧,胸口挂着一枚光洁的十字架,颇有些庄重的意味,正看向窗外。
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正途径一处废弃的庄园。庄园一侧的外墙已经完全坍塌,内部杂草丛生,有种看样子已经许久无人问津了。
混杂着夕阳的余辉,残垣断瓦的影子被无限拉长,掩藏在雾气之中,显得愈发古怪。
林谣摸出相机,快速的拍了几张庄园的照片。
“这应该就是凡特雷庄园。”见她感兴趣,红棕色短发的男人在旁说道,“塞雷姆女巫狩猎事件早期就搬走了,如今只剩下一片残垣断壁。”
他嘴角勾起一抹微笑:“不得不说他们很有先见之明,毕竟是能把普通人也逼疯的塞雷姆。”
塞雷姆。
报纸的内容,以及这位红棕色短发男人的信息让林谣确信,此时此刻,自己,是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塞雷姆镇。
之所以说这里因女巫文化而享有盛名,是因为在1692年发生过一起骇人听闻的女巫狩猎行动。
为求自保,人们不断地捏造出一起起女巫的故事,出卖指证自己的亲人、朋友以及毫不相关的路人。
可以说,当时的塞雷姆,是人性的地狱。
而如今,曾经残酷的女巫狩猎已经成为了这里旅游噱头。
主题乐园、女巫狩猎活动、化妆舞会、女巫地牢博物馆等项目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