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职场人,王麻子他们俩的心理活动我是能想明白的,能理解。”
“确实,领导在那压着,换做是我,肯定也是选择视而不见了。”
众人都有些惋惜。
然而,秦峰摇了摇头。
“如果真是这样的想法,那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们,一旦出了事,被害人追究起来,你们一个都跑不掉!”
“吓!?”
“秦老师,这是为啥啊?”
“等等,这事儿跟我有啥关系啊,那不是领导做的事吗?”
“领导行为,下属买单?”
众人惊呆了。
真要是这样,那以后谁还敢出去喝酒啊?
早点戒了吧!
秦峰没有理会弹幕,继续把事情讲完:
“原因很简单,那领导是不是灌酒之后,才实施的QJ?既遂还是未遂?既遂!”
“那既然犯罪行为已经坐实了,作为一同喝酒的王麻子俩人又在干嘛?他们是不是也在给那个女同事灌酒?这属于什么?共同犯罪!”
说到这儿的时候,观众们顿时就惊呆了。
甚至有人感觉世界观又被颠覆了。
原来……灌酒也属于是共同犯罪?
可灌酒这事儿,不是最多在道德层面谴责一下吗?真会判刑?
“原因很简单,因为王麻子他们的行为,有没有创造法律所禁止的危险?有吧?因为你是让女同事处于了危险之中啊!那这个时候你是不是就得有制止义务?”
“是……”
同学们似懂非懂的点头。
其实这个案子就和先前王语薇的那个朋友是一样的。
任由少女对自己实施了猥X行为,但却没有制止,最后落了个猥X儿童罪。
同理,本案中的王麻子,同样是知晓领导的意图但却没有加以制止,并且是参与到了灌酒之中,所以是形成了共同犯罪。
“当然,鉴于王麻子俩人情况特殊,积极认错,被害人也表示可以理解,所以最终是从轻发落,虽然是QJ罪的罪名,但最后只判了一年。”
听到秦峰最后的宣判,网友们唏嘘一片。
“还真是莫名其妙的就捞个了QJ罪的罪名啊……”
“太吓人了,以后出去喝酒可得注意点,不是什么人都能一起喝的。”
“交友慎重啊!!”
“这案子……震惊小爷一整年!”
……
PS:求鲜花求评价票求月票求打赏~~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