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林雪柔,
还有谁会连续三年,一有空就举报建霆。
这些年来,霍建霆用来私藏烟酒的地方,都被林雪柔摸索得一清二楚。
雪柔简直像只烦人的。。。
对!母猩猩!
打又打不过她,她又一直烦着你,经常这样子偷袭。
既然林雪柔一心一意想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毁了;那么霍建霆,也毫不客气地要毁掉她最珍贵的东西——独角马银乐队,来报多箭之仇。
"清丽,马上把叶思仁的钥匙要回来!"
"好!"
清丽说罢,捂着受伤的手,匆匆忙忙地逃到室外,总算松了一口气。她去思仁的课室,找不着他,刚好遇到回来的高文健,便问:"你有看见叶思仁吗?"
"这时间他应该在音乐室里。”
文健正说着,外面就传来了一阵悦耳的号角声。
清丽听见,就转过身来,立马赶去音乐室。怎料,一双又大又温暖的手,搭在她身上。
"先别走!"
文健看见她受伤的手,就带她到蓝球部,正好大伙都不在,就叫硬是要清丽坐下,拿出医疗箱。
"我要走了,我有很重要的事要找叶思仁!"
"坐下!"
高文健按着她的肩膀,硬是要她坐下来。
"先别急,你的手流血了!"
文健抓着她的手,细心地擦拭她手上的血,再带到水龙头下,帮她清洗伤口。然后用干净棉花
吸干,在微光下及厉眼之下,用绣花针,小心翼翼地挑走伤口里的玻璃,再洗伤,消毒,再贴上可爱粉红色的卡通胶布。
"谢……谢……”清丽轻轻抬眸,看着高文健有如阳光一样温暖的脸,又不禁低下头去。
"不用客气!"
清丽不敢望他,只是一味盯着胶有,她好奇地发现,那胶布上的图案,竟是只粉红色的独角马。
她想了一想,感觉这也不奇怪,像高文健这样阳光帅气的男生,当然会有喜欢的女孩子或是被很多女孩子喜欢,会为女生准备许许多多这些可爱的小东西,这也很正常吧。
"很可爱吧!"
高文健也注意到这双精灵可爱的小眼睛,一直在盯着胶布看。
"你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胶布。。。女孩子送的?"
"当然不是!"文健傻笑了几声。
原来,在银乐队解散的那天,学生会把乐队的东西像扔垃圾一样,扔到外面。许多家境不太好的同学,看到能用的东西就捡回去用了,当中包括高文健。
"我记得以前,大家因为银乐队,都喜欢上有关独角马的一切。我们都追起牠的同边。可是。。。"
"对不起……”
想起上星期的事,清丽身为学生会的一员,也感到有点羞愧。
"没事呀。。。我相信会长,他终有一天,会回来银乐队。别以为霍建霆学长现在这个样子,其实他以前非常温柔的!"
原来,3年前,当高文健读中一的时候,他并没有像现在这么高。虽然他打篮球的球技很好,但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所以一直不被看好。
人家练球,他捡球,人球打完球了,他负责清洁,那120的小身板,在众多的新生之中毫不起眼,性格懦弱,寡言,出生汕尾,操着一口半生熟广东话的他,从脚踏入陈南芳的一刻,就成为被大家欺负的对象。
有一天,他在捡球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一阵吵闹的鼓号声。他看着身穿白色军装,犹如天使下凡般的银乐队,被眼前的一幕震撼到。
那时,林雪柔和霍建霆操着整齐的美式慢步走到方阵中央,当两人奏起二重奏的一刻,更是深深地震撼到他。
突然,一记球饼狠狠地往他脸上砸了过来!
"啊!"
他痛得喊了出声,才知道工作担误了,又要被学长惩罚了!
之后,篮球队分成了两队人,组成对抗赛,但是大家都嫌弃,跟矮人一节的文健同队。文健的技术一直没有长进,而且他买不起球鞋,只能穿白布鞋跟大家一起比赛。
曾有一次,他抢到了球,正准备展示练三分球成果时,(夏瑜亲卫队队长)郭东忽然杀出,只是轻轻一拍,就把篮球拍下去。
那一球,害自己队输掉了练习赛。
果然那天,学长们,并没有教他什么,也不愿意让他跟队友们一起做基础训练。
还因为他的表现,散队后,故意把践踏他辛苦拖洗好的地板,又把放满几车的篮球,通通推翻,要他重新再来。
文健不敢
"我只想认真的打球……就因为我长得不高,拖了大家的后腿,大家就要排挤我?”
此时,一个高大的身影靠近了他。
那身影捡起地上的篮球,随意地拍打几下,然后当他面前,展示如何快速假动作上篮。
"学长,你很厉害耶!"
"想学吗?我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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