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夜豢养的一只金丝雀。
作为沈氏集团的总裁,沈夜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外貌俊朗,是万千少女心中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
他对我娇宠到什么地步呢?
我想工作,他就在总裁办公室单独设置了一个小隔间,让我做他的专属秘书。
我喜欢吃汉堡,他就从公司的楼层里单独划出来一层用来开店,雇了专业的厨师和服务员为我炸汉堡,只对我一个人开放的那种。
我不想住远郊的大别墅,他就在市中心给我买了一套房。
各种奢侈品包包,大牌衣物,不消我说,沈夜就会准时准点地让人把当季最新款送过来。
旁人都说我是祖上积了德才这样好命能当沈夜的女朋友,只有我知道,沈夜完全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和沈夜举行订婚宴的那日,方茜从国外回来了。
方茜是沈夜在读书时就喜欢上的校园女神,容貌姣好,成绩优异,去国外进修了几年医学,如今正好读完博士回来。
正要为我戴上订婚戒指的沈夜,在看到方茜的那一刻,完全忘记了我的存在,把戒指胡乱往我手里一塞就匆匆忙忙大步走向了方茜。
方茜对众人点点头,微笑着附在沈夜耳边说了些什么,沈夜的眼睛忽然就亮了。
离他们近的宾客开始在舞台下方窃窃私语,对着我指指点点。
他们不少人都认识方茜,也知晓我和沈夜的关系。
我知道他们一定在嘲笑我,但我不在乎,方茜回来了,我就可以离开了。
我终于不用在沈夜身边遭受折磨了。
可沈夜并没有放过我的意思。
他拉着方茜的手走上舞台,拿着话筒意气风发地对众人宣布道:“各位,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未婚妻,方茜小姐。”
众人看了看舞台上盛装打扮的我,又看了看穿着随意却不失优雅的方茜,沉默两秒后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
我很识趣地提着裙摆往后退了几步,踩着恨天高颤颤巍巍地从侧面走下了舞台。
期间还不小心撞到了倒酒的服务生,猩红的液体洒在洁白的连衣裙上,好像血液一般刺眼。
沈夜还是一如既往地无视我的感受。
我讨厌穿高跟鞋,也讨厌白色,可每次沈夜带我出席都会让我换上各种白色的礼服。原因无他,只因为方茜最喜欢的便是白色。
他给我买当季最新款的衣服,也不过是因为那是方茜的习惯而已。
说到底,我不过是方茜的替身。
如今正主回来了,我也该离开了。
“听闻可可妹妹貌若天仙,美丽动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呢。”
就在我要走出宴会厅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道魅惑却又带着戏谑的声音。
所有的人停下了手里的动作,齐刷刷地朝我看来。
我转身,看着舞台上笑得温柔的方茜。
就这么迫不及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