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张烨点点头,然后朝周围的佣兵喊道:“大家伙儿帮我看着点昂,有人敢砸店,直接打,出啥事我负责。”
“好嘞老大!”一群佣兵和螃蟹帮小弟应和道。
一旁的吧台小妹看着这一幕,脸上满是仰慕之色。
一呼百应啊,这样的男人真是太帅了!
伊芙兰不在,也就没有爱心早餐了,张烨随便要了几根羊腿,路上吃。
来到海都城外,召唤出雷霆三型,小猫咪第一时间窜上副驾驶,张烨就一手开车,一手拿着羊腿啃着,直奔第一个阻击点而去。
雷霆三型越野性能不错,因此张烨没有走商道,直接走直线,横冲直撞,反正草原上也没啥大的障碍物。
两个多小时后,抵达目的地。
张烨站在草坡上,能够看到远处的一片森林,那是诺法克拉森林的最边缘,从麦叔给的路线来看,到时候那波血腥浪潮八成会从这里出来,张烨只需要静静等待就好。
没碰上大不了任务失败,没啥损失,他相信麦叔这么好的一个人,肯定会想着法子把宝贝送给他的,嘿嘿~
然后张烨就直接躺在草地上看书——白给他的小本本,里面有适合魔斗士学习的魔法,张烨有时间肯定多掌握几个,总不能一直用火球术吧?
那多捞啊。
至于把风的任务,就交给贴心的小猫咪了。
看了两个小时,学了几个魔法后,张烨打了个哈欠。
躺在草原上,微风轻轻吹,真的是十分安逸,让他有些困乏。
抬头一看,血腥生物依旧没有来,索性他就睡个午觉。
这一觉睡到下午快两点,然后张烨就被小猫咪亲醒了。
嗯……
连亲十几口。
张烨睁开眼,捧住小猫咪的小脸,笑道:“好了好了,再亲嘴巴就肿了。”
小猫咪嘻嘻一笑,随后道:“血腥浪潮来了的喵。”
张烨闻言,坐起身朝远处看去,就见远处的森林中出现了一片血色,距离这里有几公里的距离。
张烨眯起眼睛,随后眉头一挑。
没有血鱼,毕竟血鱼不能离开血地太远,这波血腥浪潮的主要构成有狼魔和暴虐狼魔,以及一种半人形的怪物。
它们有类人的四肢,体型也和人差不多大,但很瘦,浑身血红,像是被剥了皮的瘦子,脸部就像是包了一层血肉的骷髅一样。
五指比人类的长了一倍,爪子是黑色的。
张烨记得霍兰导师描述过,这应该叫做嗜血鬼,一种和狼魔一样的恶劣生物。
它们和优雅的吸血鬼不同,这玩意儿非常残暴,个体实力不强,比狼魔还弱,但会群起而攻。
杀死猎物之后会吸食鲜血,且摄入的鲜血越多,它们就越强壮。
这时,前边有一群野猪路过,原本慢慢悠悠的几头嗜血鬼瞬间冲了出去,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几头野猪就被杀死了,然后它们就趴在野猪尸体上吸食起来。
随着摄入的鲜血越来越多,它们原本瘦弱如干柴的四肢也开始有了一点肌肉线条,体格增长了不少。
其中一头比较强壮的还朝同类嘶吼,然后霸占剩下的尸体,继续吸食鲜血。
过了片刻,野猪被吸干,那头最强壮的嗜血鬼也直接从原本瘦弱的模样,变得十分精壮。
“真他妈恶心。”张烨撇撇嘴,然后取出了魔导狙击炮。
他没有立刻开火,而是先观察着。
血腥生物不断从森林中涌出,速度不快,过了片刻后才全部出现在张烨的视野中。
不多,狼魔几百头,嗜血狼魔几十头,嗜血鬼有大概两千来头,其中有个别显然在森林中吸食过鲜血,比较强壮。
最强壮的那个块头比张烨还大。
但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威胁。
张烨注意到,一道红色的身影悬浮在血腥浪潮的上空几米处,所有的血腥生物好像都围绕着它前进。
那个家伙是人形的,身上披着红色的斗篷,乍一看像是红色的筋膜,有些恶心。
斗篷下的一张脸和人类很相似,但皮肤是苍白的,毫无血色,且没有嘴唇和鼻子,像是骷髅的脸包了层白皮。
这家伙就是血奴了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