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一时内急难耐,他却感觉到了另外一种异样——
就在刚才疼得好像肠子抽抽了,没想到身体内忽地传出一阵热流,从丹田处向全身蔓延,仿佛一双母亲的手在抚慰所有的肠子,刚才那种痉挛的感觉一下子消失了。
而且就在那一刻,闪过脑海的是太空垃圾大陨石。
他说不清这是为什么,反正就好像有什么特别的金属粒子在川流,这种微量物质抵御了莫名而来的细菌。
他索性来到一株树下,畅快地放了一泡,内心念念有词:你们这块田地里的红薯啊、萝卜啊,赶紧都来感谢我吧,你们享受到了一千年以后的肥料啊!
他似乎忘记了,自己虽然穿越而来,身体却还是这个老宋琅的身体。
天色渐渐黯淡,他也无处可去,这里本是绝佳的睡觉地,被他一泡污一放,自己都受不了了。
他吃不准到底是怎么吃坏了,估计是吃了生食的缘故。
一定要解决火种的问题,否则早晚肚子拉穿了。
不过,他又有了一个全新的发现,这次真是惊喜了。
他居然能清晰地看到河水中的鱼,本来好像没那么容易看到,难道,当时脑海中掠过的鹰眼,是自己在穿越过程中与一头鹰合体了?
等到天黑了再看看,自己的视力是不是有什么特别之处。
这里真的很不错,但是大半日也不过看到十几个人从河边的小道走过,马斯斯那种马车,好像还真是一种奢侈品交通工具呢。
宋琅认为,如果他能在这里制造出自行车,应该已经是一种顶尖的交通工具吧。
如果他找一个作坊,专门制作自行车,一定会成为国内最火爆的商品,而且独家生产,谁都不可能模仿。
他将会凭自行车这种商品,成为全世界最富有的巨贾。
啊呀,这么一算计,他能干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只是,现在必须先解决在这里活下去的问题。
不知不觉,他居然睡着了。
看这天色,这才下午六点多吧,唉,实在是太寂寞了。
这会儿其实该找个好好的餐厅先吃一餐,然后约几个人吼两嗓子,或者约上一班兄弟打一场顶尖配合的游戏。
传世荣耀,也是可以勉强玩一玩的嘛。
天终于黑了。
宋琅稍微有点冷,他再一次想象刚才那种热流穿梭的体感,没想到很快热流又出来了,一会儿功夫浑身就热了起来,他很快就睡着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突然间,被一阵打斗声吵醒了。
眼睛睁开,环顾四周,立即就看到了黑暗中有五六个人正在追打两个人。
那两个人的脸,他渐渐就看清楚了,自己都想不通。
好厉害的鹰眼,我居然有了夜视与穿透力。
就在河对岸的林间,也就是昨夜自己差点被活埋的那一处,一男一女互相保护着,有五个人围着他们,这五个人全都带刀而且刀刀致命,全都往人的要害捅。
“这就是古代的武功?怎么连我都不如?”
宋琅到现在都没搞清楚,他这次的穿越,是源自上万个天文单位都难得一遇的微引力透镜,在那股超过两倍光速的引力作用下,他的灵魂被头盔所镶嵌的红钻作为媒介一下子吸附入时光通道内,一直到引力衰竭,才无意地停留在了这一刻时空中。
他被一头高山巅峰的鹰、以及那处高山所蕴藏的稀有物质以及穿过了引力弧的太空垃圾,其中蕴含着密度极高的稀有物质,地球上根本不存在的物质,这些元素全都在那一刻实现了融合。
就像刚才他吃了令他出现急性肠胃炎的红薯,居然只是排泄了一下就痊愈了,不是他自身身体素质好,而是他的体内已经融入了那种不明的太空物质的缘故。
已经看得非常清楚了,一方是统一扎着头巾的五个人,另外一方两个人,却是长相俊美之人。
尤其是那个女的,不但身材修长健美,五官也是相当立体,却不像是中原人。
虽然他看着那个女人的剪影,正在浮想联翩,并且做出了必要的雄起反应,但毕竟是打打杀杀的场面,他也不想去惹是生非。
活下去才是第一位的。
看起来,今天躲不过这一遭了,那两个人不知道咋呼些什么,那个男的手中一把尺子模样的东西疾风般挥舞,那女的一声断喝,向后连跳两步,摆脱了两个家伙的纠缠,跳到男的身后,那男的又对她大喊什么,宋琅突然脑中一阵犹如调台的电波杂音,来到了一个指针处:
我靠,这是古波斯语!
当然,他脑袋里的激射反应,并不会说出我靠这两个字。
我居然还能做出这样的判断。
天才啊!